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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天律师助力海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实施

2022-12-05

2022年11月30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海南自由贸易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医疗药品器械管理规定》,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健康与生命科学团队合伙人颜麟律师、李延龙律师,团队成员白玉婧律师、林宏铭律师作为专班成员,深度参与该规定的研讨、制定、意见修改等方面的工作,从专业角度提出若干有效建议并被采纳。





该《规定》的通过有力推进了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的医疗药品器械管理和服务创新,实行医疗药品器械一体化监管机制,明确了相应的职权职责,加强了特许药械等重点领域的管理和服务,创新重点监管与包容审慎监管相结合的分类监管、智能监管和信用监管等多元化的监管方式,提升了管理和服务水平,增强了相关创新措施的规范性和约束力。


《规定》的颁布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八次党代会明确的“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的重要举措;是健全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体系,优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风险的必由之路;更是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健康岛,全面推动医疗旅游、健康管理、国际交流等深度融合,全方位提升先行区发展水平的根本要求,有利于推动建立更高水平的医疗药品器械管理模式及与国际接轨的管理标准,为先行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