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教育背景
2003年-2007年 | 吉林大学 | 本科
2007年-2010年 |吉林大学 | 研究生
工作经历
2010-2014年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2014年-2016年 | 北京市正理律师事务所
2016年-2022年 | 北京市万慧达律师事务所
2022年-2024年 |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024年4月-至今 |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
专业资格
律师执业资格证
执业背景
吉林大学法学本科,国际法学法学硕士。主要执业领域为知识产权领域的诉讼及非诉业务。2010年起在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从事专利侵权诉讼相关业务。2014年,转入商标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方向,每年代理商标行政诉讼上百件,积累了丰富的商标诉讼经验。其所代理的多件案件曾入选广东省、河南省、重庆省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全国商标授权确权十大典型案例等。2021年,入选中国优秀知识产权律师新锐榜TOP10律师。郭婉莹在互联网行业和快消品行业均积累了丰富的品牌维权和品牌策略搭建经验,其曾服务的客户包括:中国移动、小米科技、洛阳杜康、思念食品、美图、联合利华、苏宁公司等。
代表业绩:
1、代理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覃某、深圳小米生活有限公司等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在“双11”前获得诉中禁令,并获得1500万元全额支持赔偿。
2、代理莱雅公司诉南昌市魔师造型有限公司、南昌市施华蔻化妆品有限公司、徐某等商标侵权案,欧莱雅商标认驰,获得900余万元赔偿。
3、代理泰康保险有限公司“健保闪赔商标无效宣告案”,入选北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会评选全国2020年商标授权确权十大典型案例
4、代理全国首例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为被告的涉知识产权行政纠纷案件胜诉,并获最高院再审确认
5、代理北京信远斋饮料公司行政诉讼中成功维持“酸梅汤”商品上“信远斋及图”商标有效,维护了对“老字号”长期经营合法投入者权益。
6、阿尔山商标无效宣告案入选2019年北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会评选全国商标授权确权十大典型案例
7、代理咪咕文化有限公司诉薛某等商标侵权案,入选2019年西安中院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8、代理美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在最高人民法院再审中认定“美图秀秀”商标驰名
9、代理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高院无效宣告诉讼中翻案认定 “SUPOR”商标与“SUBOR”商标不近似
10、代理重庆小康公司与成都客车图形商标侵权案,成功答辩免于1500万元赔偿,入选重庆高院2018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11、代理洛阳杜康有限公司诉白水杜康公司商标侵权案,获得1500万元赔偿额入选河南高院2018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12、代理好时公司在商标行政诉讼中认定“kisses”商标“巧克力”商品上为驰名商标,无效对方在“包装服务”上注册的“kisses及图”商标;
13、代理紫光集团在商标行政诉讼中翻案认定为“紫光”商标为驰名商标,无效对方在第7类“农机具”上注册的“紫光”商标;
14、代理维他奶饮品有限公司认定“维他奶vitasoy”商标在第32类“饮料”商品上为驰名商标,无效多个对方已注册的“维他牛”、“维他”等注册商标;
15、代理杭州博多商贸有限公司在驳回复审行政诉讼中,一审翻案,二审维持认定“十秒到及图”商标经使用获得显著性;
16、代理启东食品有限公司在福建达利食品有限公司对其“多吃点及图”商标无效宣告行政诉讼中,成功答辩经使用获得显著性维持商标有效;
17、代理完美公司在商标行政诉讼中翻案认定多个类别上“油葱”商标不违反《商标法》第十条一款七项,不具有欺骗性,获准注册;
18、代理洛阳杜康公司“杜康一斤半”商标在商标行政诉讼二审程序中翻案认定商标整体具有显著性,获得注册;
19、代理六福珠宝在“诚六福”商标无效宣告行政诉讼二审中成功认定对方恶意并无效注册商标。
【非诉类】
1、2011年,代理松下集团参与处理某专利许可合同设计及合规咨询;
2、2016年至今,作为思念食品、杜康酒业、苏泊尔集团等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参与快消品行业的品牌布局、维护以及产品上市风险合规评估工作;
3、2022年,作为深圳德盈商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撰写、修订、审阅商品生产许可合同、特许经营合同、促销活动合同等品牌许可加盟合同;
4、2022年,国知局《第三十五类商标申请与使用指引》项目主要执笔人和项目汇报人。
社会职务
2023年入选北京市律师协会涉外律师人才库
2024年-至今 | 北京市律师协会商标专业委员会 | 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