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教育背景
1991年 | 复旦大学 | 国际政治系政治学 | 本科
工作经历
2019年-至今 | 北京浩天(南京)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管委会主任、执行主任
2010年-2019年 | 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执行主任
2006年-2010年 | 江苏鼎道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主任
2002年-2006年 | 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1991年-2002年 | 电子工业部第十四研究所 | 秘书、法律顾问、兼职律师
专业资格
1996年 | 律师职业资格证
2008年 | 证券独立董事资格
二级律师职称
执业背景
苏中文律师法律专业知识深厚,社会学、商业、政治、经济、历史、文化、心理、管理、政策等方面的知识丰富;敬业勤业,恪尽职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谦虚谨慎,诚信待人,在办理法律事务过程中认真负责,保守当事人的秘密;逻辑思维能力缜密,文字基本功扎实,表达、沟通能力良好;综合分析问题、协调解决问题能力强,能充分运用集体智慧,分工协作,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高水准的法律服务。对所带律师团队做到管理科学化,人才培养“梯队”化,法律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流程化。
社会职务
2022年-至今 | 南京市律协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官 | 考官
2020年-至今 | 南京工程信息工程大学 | 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
2019年10月-至今 | 江苏省律师协会破产与并购业务委员会 | 委员
2019年11月-至今 | 中共南京市玄武区委 | 法律顾问
2017年-2019年 | 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 第一届监事长
2017年-至今 | 中共南京市委 | 法律顾问
2016年 -2018年 | 南京市第七届律师协会清算与并购重组委员会 | 主任委员
2020年-至今 | 南京工程信息工程大学 | 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
2019年10月-至今 | 江苏省律师协会破产与并购业务委员会 | 委员
2019年11月-至今 | 中共南京市玄武区委 | 法律顾问
2017年-2019年 | 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 第一届监事长
2017年-至今 | 中共南京市委 | 法律顾问
2016年 -2018年 | 南京市第七届律师协会清算与并购重组委员会 | 主任委员
荣誉奖项
2020年 | 南京市律师协会 | 优秀党员示范岗
代表业绩
- 刑事
- 破产重整与特殊资产处置
- 为涉嫌30.4万元贪污罪的某军区大校军衔正师军职的马某进行罪轻辩护成功。2015年1月22日判决马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剥夺大校军衔,马某的军籍得以保留,刑满后部队按规定安排其工资待遇
- 为涉嫌行贿中宣部原副部长申维辰被告胡某进行罪轻辩护,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最终判决有期徒刑2年4个月,判决生效后立即被释放
- 为某市公安局局长苏某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行贿罪数罪提供法律服务,最终法院认定其有自首和重大立功表现,法院从轻判处十三年有期徒刑
- 为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卢某进行罪轻辩护,被法院采纳,卢某最终被处以判三缓四的刑罚
- 为某香港上市公司提供专项刑事合规法律服务
- 2008年债权人一方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十四研究所代理人申请江苏京江重工有限公司破产,经过四年破产程序,为所代理的债权人挽回110万元(此案破产受偿率为12.8%,受到江苏省高院的表扬)
- 2013-2014年带领团队对江苏方泰超纤革业有限公司(1000余亩土地,42万平厂房,1500余名职工,总投资26亿元)重组成功,资产整体盘活,产业可以持续发展,获得当地政府高度肯定
- 2015-2019年,担任江苏省造纸印刷包装工业总公司破产清算案破产管理人负责人;该案获得南京市中级人名法院2018-2019年度南京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十大经典案例
- 2015年7月江宁法院受理南京宁峰水泥粉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债务人企业的主要破产财产为集体土地上的无证建筑物难以变价的问题,因系历史遗留问题且房屋所在地块与部队军用地均有交叉导致无人购买地表建筑物,管理人团队苏中文律师组织协调当地政府,在经过多轮磋商后,以回购收储的形式取得无争议房屋,并最终将无变价可能的破产财产出让,也使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实现100%清偿,普通债权的清偿率实现0的突破
- 2016年南京苏舜亚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在无产可破的情况下,通过诉讼收回账款200余万,在债权申报中,严格把关,将最大债权人申报的债权金额通过诉讼方式降低60%。最终破产财产得以完全覆盖了职工债权和税款债权,成为浦口江北新区税务第一家全额清偿税款的破产企业,普通债权人清偿率达到10%,得到承办法院及法官的好评
- 2018年6月21日江宁法院受理南京二机数控车床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债务人企业破产财产有限,但企业有近100名职工需要安置,破产财产难以覆盖近1000多万的职工债权。管理人迅速启动对外应收账款的清收工作和破产财产的变价工作,同时债务人企业主管单位沟通,在法院及管理人共同努力下争取到垫付职工债权的资金以保证职工安置工作,从而预防产生职工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 2019年负责江苏省铁路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经过认真工作,债权人全票通过破产清算各项方案,获得好评
- 2020年负责南京华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通过协议和解方式结案,保证了小债权人的利益和社会稳定,获得了南京人民法院高度肯定
- 2021年参与南京雨润集团破产重整一案,担任维稳组组长,同时在南京雨润集团诉讼案件处理过程中,以重整大局为重,系统性考虑问题,提出适合的解决方案,及时消除影响重整的不利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