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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新征程下国际经济法学新发展”学术研讨会暨北京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顺利召开

2022-12-07

2022年12月3日,“新时代新征程下国际经济法学新发展”学术研讨会暨北京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于线上顺利召开。本次年会在北京市法学会指导下,由北京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中国政法大学全球化法律问题研究中心、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政法大学国际仲裁与调解研究中心、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协办。北京市法学会研究部二级调研员李连旺,北京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赵威(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北京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武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北京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蒋琪(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全国董事局主席)、北京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杜焕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高丝敏(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源(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助理)、沈健(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研室主任、教务处副处长)、范晓波(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张西峰(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董京波(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丁如(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等一百余位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蒋琪副会长兼秘书长担任总主持,范晓波、沈健、董京波副会长分别主持了相应板块的学术研讨。




领导致辞


北京市法学会研究部二级调研员李连旺首先对于北京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会2022年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李连旺表示,在全国上下掀起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之际,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洞察和把握国际和国内国际法发展的形势,举办以新时代新征程下国际经济法学新发展为主题的学术研讨会和年会,深入探讨国际经济法基础理论前沿和有关的重点热点问题,意义重大。


李连旺回顾了国际经济法研究会的优秀传统与历史,对于研究会团结凝聚知名专家学者、坚持与时俱进、善抓根本研讨主题、紧密结合理论实践等作出肯定。一年以来,国际经济法研究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承担国家机关和政府部门多项研究课题,为国家和首都培养国际经济法人才服务,研究会领导在日常课题的参与中积极带头研讨,学术氛围浓厚,研讨热烈而深入,推出了以北京市跨境金融数据流动监管制度研究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的研究成果。


对于本次年会,李连旺提出两点建议:第一,希望研究会继续加强党的领导,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和阵地意识,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负面的言论,切实维护本领域的意识形态安全,为推进首都法治实践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第二,要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推动研究会创新发展。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服务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的高水平法学研究团队。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为推进和繁荣法学研究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更加宽广的舞台,希望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积极推动涉外法治研究和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


相信在赵威会长的带领下,在各位副会长、秘书长以及各位会员的共同努力下,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将不断发展壮大,以研究会的高质量发展,推动首都法治建设的高质量发展。李连旺对长期以来支持关心北京市法学会和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的专家学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并预祝“新时代新征程下国际经济法新发展”学术研讨会暨北京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2022年年会取得圆满成功,收获更加丰硕的成果。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北京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赵威对各位嘉宾、各位专家学者和与会者表示热烈的欢迎。赵威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迈向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发展阶段。与此同时,我国也面临着更加严峻的外部挑战。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世界经济正加速演进,进入阶段性的低迷期;新冠疫情、俄乌冲突的影响广泛而深远,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一轮的经贸规则正在加速调整,高标准自由贸易协定逐渐引领国际经贸规则的重构。国际形势日趋复杂,挑战之大前所未有,机遇与风险并存。在此时代背景之下,国际经济法学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本次研讨会以“新时代新征程下国际经济法学新发展”为主题,围绕贯彻二十大精神与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建设,就中国特色现代化国际经济法学、国际原子能立法等具体议题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对国际经济法发展提出的新要求。


赵威表示自研究会成立以来,就北京建设世界城市,推进我国改革开放走向世界,建立新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开展了一系列的学术研讨。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汇聚了一批优秀的专家学者、管理和实践工作者。研究会团结一心,奋发向上,求真务实,取得了众多优秀的成果。赵威希望,在未来的发展中,研究会应强化使命担当,按照北京市法学会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的主题,按照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下,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肩负时代的使命,迎接时代的挑战,为北京市的法治建设、国家的法治建设、世界的和平与发展贡献我们自己新的更大的力量。


赵威强调,党的二十大报告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谋划了宏伟蓝图和实践路径。二十大报告单独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章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今后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涉外领域立法,健全国家安全体系,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的合法权益,筑牢国家防线,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秩序等。二十大报告为我们今日的研讨会,为我们今后开展涉外法治研究,为进一步推进国际经济法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根本的遵循,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


行百里者半九十,赵威会长表示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要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埋头苦干,奋勇前进,争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最后,赵会长预祝本届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并再次对各位与会者表示衷心感谢与祝福。


与会者聚焦“国际经济法基础理论前沿”“国际商事仲裁与调解”和“数字贸易法与金融法”这三大板块进行了深入地学术研讨。



第一板块 国际经济法基础理论前沿


第一板块“国际经济法基础前沿”由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北京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范晓波主持。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丁如就“新兴国际投资补贴规则:源起、发展与展望”首先进行发言。丁教授简要介绍了投资补贴的概念,新兴的投资补贴规则与未来的发展走向。中国作为世界第二的资本输入国与资本输出国,投资补贴规则的运用与走向对我们有着重大的意义与影响。尽管约束投资补贴之规则还未形成一个成熟的体系,仍处于初步形成阶段,但我们的主要投资对象与来源地区欧盟已经开始了相关立法实践,值得我国相关部门和研究者关注。丁教授重点论述了投资补贴规则的内容与适用机制,阐明了投资补贴规则未来的发展走向将对我国带来新的挑战与机遇,并提出我国政府在规则谈判方面可以采取的应对路径。


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副教授刘久的发言主题为核损害责任国际法律机制的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刘老师结合核损害责任国际条约所确立的原则与发展规律,论证核损害责任制度是民用核工业的稳步发展的基础制度之一,因此建议我国应在现有制度、原则的基础上制定并通过实施“核损害责任法”。刘老师认为该法不仅应涵盖上文中核损害责任公约确定的相关法律原则,以唯一责任原则与严格责任原则为核心,还应将赔偿范围扩展到环境损害与恢复,因环境损害造成的收入损失等,并将“特大自然灾害”引起的核损害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强调国家补充赔偿对于受害人获得应有赔偿的同时维护核工业稳定发展的重要性,在规定有限责任原则的同时提高赔偿限额,这也就要求在现有基础上提高核设施营运人的财务保证额与国家的补充赔偿额,并依据条约发展趋势,延长核损害责任的诉讼时效。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评审部研究员刘艳博士就新能源矿产海外投资风险和供应链安全保障为主题做了发言。在“双碳”目标的推进下,新能源产业在世界范围内蓬勃发展,新能源矿产海外投资与开发也受到世界主要经济体的关注。刘博士从新能源矿产供应链问题、矿业海外投资风险与政策建议三个维度进行探讨。她指出,全球产业链重构、地缘政治等外部因素,以及新能源矿业本身的特性,共同决定了该行业供应链的脆弱性。为充分利用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我国企业海外投资初具规模,企业在“海外找矿”的过程中,所面临的资源技术风险、地缘政治风险、战争暴乱风险、政策风险、ESG风险、公共卫生风险等威胁值得关注。最后,刘博士从政府、金融机构、企业三个层面提出保障新能源矿业供应链安全的建议:一是完善顶层设计,将新能源矿产供应链上升至国家安全角度;二是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对新能源产业政策的规划引导;三是全面防控新能源矿业海外投资风险;四是在项目推动和实施中重视ESG问题,实现互利共赢;五是发挥金融支持新能源矿业畅通的作用。


广东海际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东省律师协会国际贸易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关婷允律师发言的主题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法律问题。关律师就如何建立行之有效地调整大湾区境内境外参与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解决相互间纠纷争议的法律调整机制进行阐述探讨。关律师首先指出,大湾区包括九个城市地区,整体的法律制度呈现多元与复杂的特点。粤港澳大湾区被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后,其战略地位与意义更加凸显,也为法律工作者对大湾区建设提出了高的标准与新的要求。粤港澳大湾区同时也具有独特的优势,其经济实力雄厚、创新要素聚集、国际化水平领先、合作基础良好,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为此,关律师提出了几点可行性建议:遵行宪法,“一国两制”首先坚持“一国”;纵横协调粤港澳大湾区的立法和法律适用;法律服务工作资源整合;构建争议解决新路径。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讲师、北京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周一帆就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建设世界科技创新高地进行发言。当前是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同我国转变发展方式的历史性交汇期,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国要强盛、要复兴,就一定要大力发展科学技术,努力成为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与历史上取得的伟大成就一道,我国建设世界科技创新高地的法治基础仍然薄弱。因此,坚持发挥习近平法治思想政治引领、理论引领、行动引领的三重作用,为总结伟大成就、解决突出问题指明了方向。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张西峰作为第一板块的与谈人对嘉宾发言进行总结。张教授表示,丁如教授的国际投资补贴课题十分新颖,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也体现了丁教授的深厚功底;刘久教授的核损害责任话题同样前沿,建议“国家整体利益”也应被纳入核损害责任制度考量的因素之中;新能源产业发展与供应链的重构交织并进,刘艳博士的研究具有高度的实践意义;关婷允律师对粤港澳大湾区法治统筹中的核心问题“一国两制”把握准确,一国两制“一国”为本,纵横协调、服务整合等建议予人启发;周老师的发言很有高度,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国法学界、法学工作者都需要深入学习的重大课题。



第二板块 国际商事仲裁与调解专题


第二板块国际商事仲裁与调解专题由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研室主任、教务处副处长,北京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沈健教授主持。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助理、北京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薛源就国际商事调解机制建设进行发言。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人民法院涉外审判工作报告中专门提出了适时制定商事调解法。薛教授指出,商事调解法在我国现行法律系统中仍然缺失,直接导致了我们国家在开展国际商事调解工作,如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建设一站式争议解决机制中面临无法可依的瓶颈。为此,薛教授提出,可以借鉴国际成熟经验,引入独立调解员模式,与国际接轨;其次通过调解协会,建立协会治理模式,实现调解员的职业化,促进商事调解的独立公正;最后,推动商事调解的强制执行机制,使商事调解真正成为一个独立的争议解决模式。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建发言的主题为国际投资仲裁中仲裁员独立性与公正性的判定标准问题。张建副教授引用国际仲裁专家拉利夫名言“arbitration is only as good as its arbitrators”体现了仲裁员之于仲裁的重要意义。张副教授结合近年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正在进行的一系列改革,解读华盛顿公约对于仲裁员资质的“公平性”与“独立性”要求,阐述了对“公平性”与“独立性”主客观要求与证明标准的演变,为我国现行仲裁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与启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法硕士研究生黄琪雯就ICSID仲裁庭对国有企业适格投资者身份认定与启示进行发言。在“一带一路”战略的倡议下,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国门进行海外投资。国有企业作为我国对外投资的主力军,在扩大投资规模的同时难免可能与东道国发生投资纠纷,而当其将争端递交ICSID仲裁审理时,往往会遇到适格投资者认定的问题。黄同学结合《华盛顿公约》与案件先例,认为一方面应参照《国家对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条款草案》中的归因规则完善“Broches标准”,另一方面应适当兼顾国有企业投资行为之目的对其资格进行判断,建议我国企业应更多地利用ICSID机制解决争端,同时继续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政企分离。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华儿发言的主题是平行程序下反腐执法对国际投资仲裁的功能研究。程副教授就国际投资仲裁中反腐制度构建的必要性及我国构建该制度存在的国内法保障不足、国际法保障不足两个瓶颈进行阐述,并提出我国可以借鉴美墨加协定等多边投资协定、印度的双投资协定示范法及斯洛伐克和伊朗的双边投资协定等设计,明确各个缔约方的反腐败义务。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2020级国际法学硕士研究生于占洋的发言主题为ISDS调解规则的多元新发展——基于2022年ICSID调解规则和UNCITRAL调解草案的分析。于占洋同学从投资调解规则发展背景、ICSID调解规则明确程序细节以规范实践操作、UNCITRAL调解草案注重示范条款构建以扩大适用、ICSID调解规则可能的适用瑕疵及解释论层面的纾解四个方面进行阐述,并就UNCITRAL调解草案可能的规定失范及立法层面提出建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北京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杜焕芳作为第二板块的与谈人对嘉宾发言进行总结。杜焕芳教授指出,本版块五位嘉宾的发言均集中于争议解决,无论经济周期如何,争议解决都是贸易重要环节。对于争议解决而言,重点问题在于裁决结果的执行,虽然我们现在在纽约公约框架下裁决的执行性有了一定起色,但仍需要大量时间去推进相关工作的开展。杜教授指出,在研究国际贸易仲裁或投资仲裁等争议解决相关问题时,一定要从国家利益与企业、个人利益两个维度进行研究。最后,杜教授表示,本次研讨会聚集了资深一代、中坚一代、新生一代三代法律人,表达了希望新生力量能够持之以恒地坚持研究的殷切期望与对全体报告人的衷心感谢。



第三板块 数字贸易法与金融法专题


第三板块数字贸易法与金融法专题由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董京波主持。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全国董事局主席、北京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蒋琪丰磊律师发言的主题为贸易数字化下电子提单的应用与反思。蒋律师和丰律师首先阐述了电子提单的由来与发展,结合上海一中院的过往判例与最高法发布的指导案例解释了电子提单的法律性质。丰律师随后通过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国际海事委员会以及新加坡等域外实践介绍了电子提单在世界范围内的实践经验,并根据我国法律现状提出电子提单应用所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重点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讲师郭帅老师的发言主题为贸易协定中跨境数据流动的规范:分析框架与中国因应。郭帅老师考察了利用贸易协定规范跨境数据流动的路径,并从多边的WTO层面、区域层面和中国国内法层面三个角度分析该方案的可行性。郭老师提出应在贸易协定之外单独规范跨境数据流动的问题,虽然相关国际国内规范的推出依然道阻且长,但可期待在理论和理念上先行达成一定共识。


北方工业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刘冠辰的发言主题为重要数据出境监管问题研究。我国的数据安全法建立了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根据公共利益或者个人、组织合法权益的影响和重要程度将数据分为了一般数据、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刘同学结合相关立法,就重要数据的定义进行了梳理。刘同学结合美国、欧盟的司法实践,针对我国数据安全保护,提出监管机构、对象不明确、安全评估内容存在空白和监管方式仍需完善等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并且提出了相应建议。


中国政法大学市场监管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曹阳的发言主题为数字经济下营业利润征税权分配规则改革:中国问题及其应对。曹老师就数字经济本身的“双刃剑”性质、我国营业利润征税权分配相关规则现状与问题、联合国税务协定范本经验借鉴、我国应对营业利润征税全分配规则改革的策略等方面展开阐述。提出面对数字经济下营业利润征税权分配规则相关挑战,我国需要多措并举、数管齐下形成合力,方能确保一整套应对措施更趋周密与体系化。


宁夏大学法学院讲师、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庞冬梅老师就发展数字人民币跨境交易的价值、挑战及制度构建进行发言。庞老师从构建DCEP工具发行数字人民币之必要性、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之发展、数字人民币在跨境交易中所面对的挑战三方面展开发言。庞老师提出,需要对数字人民币跨境交易的基础设施和标准以及数字人民币跨境交易的相关法律制度作出完善的法律规范,更为重要的是推动CBDC联合监管有何相关政策的合作,在金融市场命运共同体的大环境下,只有合作才能保障和突出各国央行数字货币的价值。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北京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高丝敏作为第三板块的与谈人对嘉宾发言进行总结。高教授表示本次研讨的内容十分丰富,涵盖了不同的理论方向与实践问题,其中:电子提单与纸质提单的同等性问题与流通性问题值得继续关注;以贸易协定来规范跨境数据流动的观点十分新颖;而对于具体的数据出境,监管机构、监管内容等标准并不明确,确需明了的底线规定;在研究数字经济时,我国在全球数字企业发展的地位值得考虑;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我们的法律规范的内容、主体、方式均有很大的研究空间。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北京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武长海做总结发言。武教授首先对发言嘉宾、参会嘉宾、指导和主办单位的李连旺同志和赵威会长、承办方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以及协办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全球化法律问题研究中心、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政法大学国际仲裁与调解研究中心、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致以衷心感谢。武教授表示,会议丰富精彩,遗憾于现时疫情不能与各位嘉宾学者亲身交流,希望尽快与大家线下沟通,并对明年线下年会寄予热切期待。武教授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我们法学研究提出了更多要求,我们需要以问题为导向,进行科学立法,培养更多的涉外法治人才。希望我们带着新时代新征程中的新任务,沿着二十大的新要求,培养新人才,拿出新成果,迈入新阶段,为北京首都法治建设、中国涉外法治建设做出新贡献、推动新发展。


至此,“新时代新征程下国际经济法学新发展”学术研讨会暨北京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成功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