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征夫律师联合提交《关于广泛建立统一管理的隔离场所实行集中隔离的提案》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后,武汉及湖北全省自2月2日起开始集中收治和隔离新冠肺炎“四类人员”:确诊病人、疑似病人、发热病人和密切接触者。隔离是控制传染病的有效方法,随着武汉市、湖北省相继宣布对新冠肺炎疑似患者全部集中隔离,原本求助无门的疑似病人看到希望,而新华社最新消息报道也显示:“2月4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疑似病例3971例(湖北省1957例)。这是新增疑似病例连续第二天下降。”
全国律协副会长、全国政协委员、浩天信和合伙人会议主席朱征夫律师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武汉和湖北已经开始集中隔离了,但我们希望这个措施能在全国实施。此前,广东省徐闻县、浙江省杭州市等地集中管理疑似患者和密切接触者,不仅免费提供食宿,也有医护人员每天监测体温,提供药物等。隔离效果较好。”
“为了更好地解决众多患者和疑似患者的隔离问题,首先是要集中隔离,避免交叉感染,不能靠居家隔离;其次是要有强制性,不能全靠自愿自觉;第三是要利用好现有闲置的民用设施,特别是有独立房间和卫生间的设施,花小钱办大事”,朱律师解释道。
朱征夫律师和刘昕、黄玲、陈海佳、黄西勤、蒋洪峰等六位全国政协委员联合向全国政协提交了《关于广泛建立统一管理的隔离场所实行集中隔离的提案》,建议全国其他省份吸取湖北过去一段时间抗击疫情的经验和教训,对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发热患者和密切接触者采取集中隔离、统一救治,提案内容如下:
关于广泛建立统一管理的隔离场所实行集中隔离的提案
当前,在中央和各级党政部门的领导下,对抗新冠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头等大事。由于世卫组织已经把新冠肺炎列为“国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三个月内控制疫情的传播尤为重要,涉及国计民生和社会的长治久安。
综合湖北省的情况看,对抗新冠病毒疫情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大量患者拥进医院,致使现有医疗资源不堪重负,引发患者交叉感染;二是医院床位高度紧张,许多确诊患者无法住院,每天往返医院治疗,上街购买食品和生活必需品,成为高度危险的、流动的病毒传播者;三是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发热患者、密切接触者在家自我隔离,缺少严格的约束,成为社区病毒传播隐患;大量发生的家庭成员被家人传播感染的事例,说明目前居家隔离的做法存在重大缺陷,应当用社区隔离来代替居家隔离;四是医院、居家场所的公共设施,特别是电梯,厕所,公共座椅等的卫生消毒状况未受到特别重视,成为接触式病毒传播的重要媒介;等等。
此前,广东省徐闻、湛江,浙江杭州等地集中管理疑似患者和密切接触者,不仅免费提供食宿,也有医护人员每天监测体温,提供药物等。隔离效果较好。今天武汉市和湖北省先后宣布对确诊患者集中收治,疑似患者集中隔离,发热患者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观察。
考虑到假期即将结束,大量人员也将开始返程,各地虽在机场,火车站和交通要道路口设有发热检查,但对隔离并无统一的措施,为此特建议各地政府更广泛地征用宾馆、酒店、旅社、民宿等民用设施作为专门隔离场所,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41条的规定采取隔离措施,集中隔离,统一管理,为轻症患者,疑似患者,发热患者,密切接触者和主动申请隔离的人提供隔离服务,同时为因医院条件所限不能及时住院的重症患者提供临时隔离服务。
1、政府征用民用设施作为隔离场所,在疫情结束以后归还,征用期间由政府向民用设施的权利人支付合理补偿;
2、隔离场所按照隔离病毒传播的需要,实行类似医院传染病区的封闭式管理,房间和公共设施,要达到医院传染病区的卫生要求;
3、隔离场所配备医护人员,为患者提供医疗、护理和咨询服务;必要时配备警力,维护隔离场所秩序;
4、隔离场所向按规定需要隔离的人提供免费膳食和住宿,主动申请隔离的人需支付相应的伙食费和住宿费;
5、需要隔离10人以上的区、县、乡镇、街道,社区医院不能满足隔离要求的,都应当设立独立的隔离场所;
6、隔离场所由政府指定医院和社区共同实行属地管理,服从上级政府的统一调配和资源共享、信息共享要求。
7、重症患者在有条件时及时转送医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