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MT行业速递(2021年第3期)
一、国务院发布《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国务院于2021年1月26日审议通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自2021年5月1日起实施。
浩天评论
近年来,P2P网贷平台的广告经常以影视中插等新形式呈现,且不少P2P网贷平台选择聘请知名人士进行广告代言。随着P2P网贷平台暴雷事件频繁发生,知名人士是否需与平台共同对投资人承担责任成为关注热点。此前,若符合《广告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之其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作推荐、证明的情形,造成消费者损害的,该等人士作为广告代言人应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实践中,投资人较难证明广告代言人是否满足“明知或应知”的条件。《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生效后,根据该条例第二十六条,清退集资资金来源包括在非法集资中获得的广告费、代言费等经济利益;因此,不论广告代言人是否事先履行了适当的审查义务,若其代言之P2P网贷平台被认定为非法集资,则其获得的代言费需进行清退。
基于此,一方面,代言人选择代言商品或服务时,应当更加审慎,针对《广告法》规定之禁止代言的商品或服务,如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应进行主动避让;另一方面,针对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代言人应对广告主及广告内容进行审核,妥善保存审核依据,并确保广告中不得包含对未来效果、收益等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内容。何为
二、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武术协会印发《清理整治武术乱象规范赛事活动管理办法》
2021年1月28日,经中国武术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批准,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武术协会印发《清理整治武术乱象规范赛事活动管理办法》 (“《武术赛事管理办法》”)。
浩天评论
近年来,非法约架、恶意炒作、不规范比赛、伪大师假掌门招摇撞骗等武术乱象频现,前有2017年“徐晓冬武术打假”沸沸扬扬、近期有“马保国闹剧” 哗众取宠,都不断给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传统武术带来负面影响。为整治武术乱象,2017年至今,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陆续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武术赛事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武术搏击类赛事活动办赛指南(试行)》等文件,中国武术协会亦发布《关于加强行业自律弘扬武术文化的倡议书》等呼吁行业自律。
《武术赛事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须重点清理整治的武术乱象和管理处罚原则、监管责任与要求、处罚种类与措施等,并适用于武术全行业及与武术行业相关的组织和个人,颇具亮点:
(1)针对不同乱象行为,《武术赛事管理办法》列举了包括违反指南指引组织或参加不规范的赛事活动,随意自创门派、私下约架、恶意攻击、相互诋毁、歧视他人,自封“大师”、“掌门”、“正宗”、“嫡传”等称号,欺世盗名,招摇撞骗,误导群众,借武术之名从事其他违法违规活动等十大类均属于重点清理整治的武术乱象。
(2)监管处罚方面,《武术赛事管理办法》明确中国武术协会的多级监管体系,中国武术协会将依法依规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方式,对拒不整改的个人或者组织将及时主动联合多部门进行执法查处,并规定了对个人、组织不同程度的处罚及从轻、减轻、免于处罚和从重处罚的情形。
《武术赛事管理办法》为清理整治武术乱象提供了可行依据和处罚的明确规则,将有助于各级各类武术赛事活动规范有序的开展、促进武术行业健康发展。石菡子
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
2021年1月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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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未来5年国家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行动指南,《行动方案》针对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若干行动方案,其主要亮点包括:
(1)完善专利法、著作权法相关配套法规。
(2)完善审理知识产权相关案件的法律适用,如推进实施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制定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的司法解释等。
(3)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机制,如知识产权侵权快速反应机制、跨境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和知识产权保护国别指南等。
(4)设立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加快推进技术交易服务发展,如支持中国技术交易所、上海技术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知识产权转让、许可等运营服务。单敏敏
四、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发函督促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解决版权问题
2021年2月1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音集协”)发布《关于要求快手删除一万部涉嫌侵权视频的公告(第一批)》,要求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快手”)删除侵权视频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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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短视频产业高速增长,以快手、抖音等为代表的短视频平台成功占据大众文化娱乐生活的重要一席,与此同时也成为录音制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的重灾区。作为我国音像集体管理组织,音集协早在2019年9月就曾与快手进行沟通;2020年10月,更是采取投诉和起诉双重手段督促其解决平台内短视频非法使用录音制品问题,但未能达到理想效果。本次音集协发函,内容不仅直指快手App中涉嫌侵权复制录音制品的短视频数量之巨,还列具大量侵权链接,督促快手删除侵权视频并积极开展自查。根据《民法典》一千一百九十七条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尽管快手作为短视频平台并非侵权视频创作者,但快手从本次通知中对于函中链接所指向之短视频存在录音制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行为已构成明知或应知,因此,若其不采取删除链接等必要措施,则面临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后果。短视频平台经营者应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并充分利用“通知-删除”规则构筑企业的“防火墙”。郑怡硕
五、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信息安全技术 快递物流服务数据安全指南》(征求意见稿)、《信息安全技术 即时通信服务数据安全指南》(征求意见稿)
2021年2月3日,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关于征求<信息安全技术 快递物流服务数据安全指南>等2项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就《信息安全技术 快递物流服务数据安全指南》《信息安全技术 即时通信服务数据安全指南》两项国家标准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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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在数据合规领域的监管不断深化,多个针对典型行业的数据安全国家标准已立项并正在制订中,包括《信息安全技术 网上购物服务数据安全指南》《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音视频服务数据安全指南》《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支付服务数据安全指南》等。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信息安全技术 快递物流服务数据安全指南》(征求意见稿)、《信息安全技术 即时通信服务数据安全指南》(征求意见稿)在遵循《网络安全法》《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数据安全法(草案)》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快递物流服务及即时通信服务的行业实践和特点,从数据的收集、使用、共享各个环节提出了较为具体的要求。前述指南生效后,将对相关行业的数据合规实践提供有益的指导。何为
六、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启动2021“清朗·春节网络环境”专项行动
2021年2月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宣布即日起开展为期1个月的“清朗·春节网络环境 ”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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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对网络信息内容的监管力度持续加强。2020年3月1日施行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对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的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予以明确规定,并提出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的要求。此次专项行动重点围绕色情、暴力、赌博及低俗、媚俗、庸俗等问题进行打击,并对诱导未成年人应援打榜、刷量控评、煽动“粉丝”互撕和进行网络欺凌的问题开展治理,同时关注生活服务类平台推送不良广告、为低俗网文引流等网络乱象。春节期间是公众使用网络发表各类内容的高峰期,本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有助于进一步压实网络平台责任,引导网络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贾坤
七、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布《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
2021年2月5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布《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演艺人员自律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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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是由演出单位和演出从业人员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其本次发布之《演艺人员自律办法》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对现场文艺演出活动的表演者(“演艺人员”)提出了明确的职业要求,并对演艺人员的“劣迹行为”予以具体列举,将在营业性演出中假唱或假演奏、酒驾、无证驾驶、肇事逃逸、恶意滋事、擅自取消演出等此前被舆论高度关注的行为列入劣迹行为的范围。尽管《演艺人员自律办法》作为行业规范无法律约束力,但是,针对违反该办法且业已加入协会的演艺人员,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可以对其实施自律惩戒措施,达到惩罚、警示等效果。具体措施包括批评教育、取消行业各类表彰奖励资格、实施行业联合抵制及协同其他行业组织实施跨行业联合惩戒,其中受到行业联合抵制的演艺人员于抵制期结束前三个月内申请复出获得通过方可继续进行演出。整体而言,《演艺人员自律办法》是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对频频出现的演艺人员劣迹事件的正面回应,有助于整肃行业风气,倡导演艺人员遵纪守法,不逾越道德底线,引导社会良好风尚。吴千旻
八、中宣部版权管理局、中宣部电影局、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联合部署开展院线电影版权保护集中行动
根据国家版权局微信公众号“国家版权”2021年2月8日消息,近日,中宣部版权管理局、中宣部电影局、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联合部署开展院线电影版权保护集中行动,严厉打击春节档院线电影盗录传播等违法犯罪行为,规范电影市场版权秩序。
浩天评论
主管部门严厉打击春节档院线电影盗录传播并非个例。为保障影视作品著作权人合法权益,打击盗版行为,规范影视作品市场版权秩序,国家版权局早在2013年即已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传播作品版权监管工作的意见》,提出加强互联网传播作品的版权监管工作。实施至今,已形成“主动监测、联动治理、重点查办”的监管格局。
除本次春节档采取的主动监测、重点查办外,联动治理机制亦值得一提。在联动治理中,主管部门定期发布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并要求相关网络服务商应对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内的重点作品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如不得直接提供、禁止用户上传、加快处理著作权人提出的删除、屏蔽、断链需求等。一旦发现网站存在盗版影视作品,网络服务商将不再是躲在“避风港原则”后的被动回应者,而是共同打击盗版行为的助力。杨涛婷
九、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2021年2月9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直播管理指导意见》”)。
浩天评论
自网络直播成为全民热点以来,针对网络直播的监管也在不断加强。《直播管理指导意见》在重申落实平台主体责任、明确主播法律责任、强化用户行为规范、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信息安全保护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机构的监管职责,并对网络直播平台构建制度体系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亮点如下:
(1)根据主体属性、运营内容、粉丝数量等对直播账号实施分类分级管理,根据分类分级结果对单场受赏总额、直播热度、直播时长和单日直播场次、场次时间间隔等合理设限。
(2)建立直播打赏服务管理规则,根据具体情况对打赏额度设置上限及阈值触发提醒,必要可设打赏冷静期和延时到账期。
(3)建立直播带货管理制度,直播推广的商品和服务类别需受主播账号分级分类限制。
《直播管理指导意见》从宏观上对网络直播管理工作提出了治理要点,加强了对网络直播行业的正面引导和规范管理。各直播平台应及时根据监管要求加强建设、自查自纠,在监管框架内实现合规运营。郑怡硕
本期编辑:郑怡硕、何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