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天信和·合规双周刊(第十三期)

01、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于10月19-23日审议《反垄断法》修正草案
2021年9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百零二次委员长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栗战书委员长主持。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10月19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
委员长会议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反垄断法修正草案的议案。
此前,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首任组长、原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张穹表示,反垄断法修订草案部分修订要点如下:一是认定互联网领域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增加考虑网络效应、规模经济、锁定效应、掌握和处理相关数据的能力等因素;二是增加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相关内容;三是提高反垄断法律体系的权威性;四是关于坚决打破行政垄断,征求意见稿作出多项安排,意在增强调查和处罚力度;五是关于禁止组织、帮助达成垄断协议;六是关于主动调查涉嫌垄断的经营者集中;七是对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调查行为,必要时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以增强执法力度;八是关于大幅度提高罚款标准,特别是对垄断协议、违法集中等。
新闻来源:人民网
http://politics.people.com.cn/n1/2021/0929/c1024-32240954.html
02、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9月27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十件典型案例,既涉及供水服务等民生领域,也涵盖标准必要专利等高新技术领域。既包括传统的侵害商业秘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不正当竞争、垄断行为,也及时回应了网络刷单、视频屏蔽广告等新类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问题。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统一部署,积极参与反垄断法等法律的修订工作,持续完善竞争法律规则,不断破解垄断案件、商业秘密案件举证难的问题。适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竞争效能评估,进一步健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业态裁判规则,不断细化和完善平台企业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标准,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新闻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http://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324491.html
03、央行:支付领域反垄断有待深入
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在第十届中国支付清算论坛上表示,支付领域反垄断有待深入。近年来,大型平台企业在提升支付服务便利性、普惠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发展态势总体向好,但也暴露出公共性与引领性难以平衡,新型数据垄断、无序扩张趋势明显等问题。部分支付机构使用低价倾销、交叉补贴等不公平竞争方式抢占市场份额,垄断用户、流量、数据,限制其他机构竞争。部分平台企业追求规模效应,持有多个金融业务牌照,并开展综合性金融服务,极易造成风险交叉传染。
“我们一贯鼓励和支持平台企业守正创新,立足支付本源,在便利人民生活,服务实体经济,产业格局竞争当中发挥积极作用。但是,我们也坚决反对平台企业搞垄断、无序扩张、监管套利、不正当竞争、滥采滥用数据和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范一飞称。
新闻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http://www.cs.com.cn/xwzx/hg/202109/t20210924_6206447.html
04、反垄断调查“靴子落地”,公牛集团被罚近3亿
9月28日,公牛集团发布公告称,其近日收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牛集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据公牛集团公告,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公牛集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规定,构成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责令公牛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020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98.27亿元3%的罚款,计2.95 亿元。
新闻来源:东方财富网http://data.eastmoney.com/notices/detail/603195/AN202109271518886997.html
刑事合规
01、最高检: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促进企业合规经营
9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促进企业合规经营”重点督办建议听取意见建议座谈会,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主持会议并强调,要办好代表议案建议,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推动企业合规经营。
童建明表示,研究探索、大力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是落实对民营企业平等保护的重要举措。要以办理重点督办建议为契机,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回应好、落实好代表意见建议,特别是抓紧制定各项配套制度,扩大试点规模,指导各地规范、有序开展企业合规案件办理工作,推动企业合规经营,落实对民营企业的依法平等保护,做实真严管、真厚爱。同时,要以办理重点督办建议为纽带,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联络工作,让代表深层次、渗入式参与检察工作,在代表监督下实现更高水平的检察履职。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http://newspaper.jcrb.com/2021/20210925/20210925_001/20210925_001_3.htm
02、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保护金融秩序
针对近期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抬头,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银行等多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
通知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通知指出,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和接入管理;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市场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严厉打击涉虚拟货币犯罪活动。
新闻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https://mp.weixin.qq.com/s/ls3vujN-GB_IkY5COVs_7g
进出口合规
01、美国财政部发布2则通用许可授权某些与阿富汗相关的交易
9月24日,为支持向阿富汗民众提供的人道主义援助及其他人权援助活动,OFAC 发布第14和15号通用许可,并于同日更新了4则相关的常见问题回答(FAQs 928-931)。
具体而言,第14和第15号通用许可分别授权了某些被《全球恐怖主义制裁条例》(GTSR) 、《外国恐怖主义组织制裁条例》(FTOSR) 或修订后的13224号行政令所禁止的、涉及塔利班或哈卡尼网络(或其直接或间接、单独或总计拥有50%或以上权益的实体)的交易(以下称“目标交易”)。其中,第14号通用许可授权美国政府、非政府组织、联合国、ICSID、MIGA、非洲开发银行集团等银行及其管理或建立的基金实体、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和红十字会与红新月国际联合会、伊斯兰开发银行,以及前述实体的雇员、受让人、承包商或其他代表其行事的人士进行对于向阿富汗人民提供人道主义援助或其他支持阿富汗地区基本人权需求的活动而言通常属于附带且必要的目标交易。5第15号通用许可则授权进行某些对于向阿富汗人士(或向专为阿富汗人士提供转售的第三国人士)出口或再出口农产品、药品、医疗器械及其替换零部件和软件更新6而言通常属于附带且必要的目标交易。
以上2则通用许可证均未授权向任何被冻结资产人士转账或向其在美国金融机构中的账簿提供借记,也未授权任何被GTSR、FTOSR、31 CFR V的其他部分或修订后的第13224号行政令所禁止的其他交易或活动。
新闻来源:美国财政部
https://home.treasury.gov/news/press-releases/jy0372
02、美众院通过《2022财政年度国防授权法》抵制北京冬奥会
美国国会众议院周四(2021年9月23日)以316票赞成,113票反对通过《2022财政年度国防授权法》。
众议院通过的2022国防授权法正式通过国内立法的方式宣告在新疆发生的行为属于种族灭绝。具体规定在236号修正案中法案第1323条款规定,国会拨款资金禁止用于为美国政府官员以公务身份参加运动会提供交通服务。此条款将涉及美国对这项运动赛事进行外交抵制。法案正式立法要求美国政府在外交层面抵制明年冬季召开的运动会。
新闻来源:FY2022 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
https://www.armed-services.senate.gov/imo/media/doc/FY22%20NDAA%20Executive%20Summary.pdf?fbclid=IwAR12ubsJww3QhM_9MlVkrTWak-dDwnSQNluimbdrSY7uTxh7L7cDO9F9os8
03、美国商务部就半导体供应链审查征询公众意见
9月24日,美国商务部产业安全局(BIS) 于《联邦纪事》发布公告,为进行拜登于 2021年2月24日发布的第14017号行政令(“美国供应链”) 12授权的“100天半导体及先进封装供应链审查”,向国内外半导体设计公司、半导体制造商、材料和设备供应商以及半导体的中间和最终用户等利益相关方征询意见,以加速供应链各环节的信息流通、识别供应链中的数据空缺、瓶颈以及各利益相关方的需求差异。
在公告中,BIS 分别向(1) 半导体设计公司、前端及后端制造商和微电子组装商,以及前述实体的供应商和分销商,和(2)半导体产品或集成电路的中间和最终用户提出了若干问题,问题主要涉及产品属性、生产/供货情况及能力、采购情况及水平、经营中遇到的阻碍及原因等。本次公众意见征询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8日。
新闻来源:美国联邦公报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1/09/24/2021-20348/notice-of-request-for-public-comments-on-risks-in-the-semiconductor-supply-chain
数据安全合规
01、全国首个“数据纠纷合议庭”在广州挂牌
9月26日,全国首个涉数据纠纷专业合议庭在广州互联网法院挂牌成立,该院审理的涉数据及虚拟财产纠纷十大典型案例同步发布。
涉数据纠纷专业合议庭将审理由该院集中管辖的涉及个人数据、企业数据、公共数据的收集、加工、传输、删除等数据处理及数据安全的第一审案件。
据悉,该院成立近三年以来已受理涉虚拟财产、个人信息保护、信息自决权等案件624件,及时回应了社会公众关注的数据权属与数据流通中产生的法律问题。在上述司法实践基础上,该院成立涉数据纠纷专业合议庭,旨在回应当前数据产业发展的司法保护现实需求。
新闻来源:新华网
http://www.gd.xinhuanet.com/newscenter/2021-09/26/c_1127904944.htm
02、工信部扎实推进车联网卡实名登记管理工作
为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扎实推进实名登记管理工作,维护公民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车联网卡实名登记管理的通知》,启动车联网卡实名登记工作。
《通知》主要从夯实管理职责、强化实名登记、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组织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出了12项工作举措,进一步规范细化车联网卡实名登记要求。一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省级通信管理局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电信企业、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按照车辆销售前、销售时、销售后的不同阶段推进车联网卡实名登记;二是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向用户销售装载有车联网卡的车辆时,应认真核验和登记车辆所有者的真实身份信息,并于2022年9月底前完成存量车联网卡实名补登记工作;三是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电信企业应采取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措施,加强用户个人信息保护,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以及违规使用。
新闻来源:工业和信息化公告
https://wap.miit.gov.cn/xwdt/gxdt/sjdt/art/2021/art_9b221a0452c043aaa1987307ad614be9.html
03、工信部公开征求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9月30日,为贯彻落实《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快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升工业、电信行业数据安全保护能力,防范数据安全风险,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起草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管理办法》定位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顶层设计,一是全面对接《数据安全法》要求。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国家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细化,明确开展数据分类分级保护、重要数据管理等工作的具体要求,为行业数据安全监管提供制度保障。二是构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监管体系。明确工业和信息化部、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地方通信管理局等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建立权责一致的工作机制。三是明确数据保护要求。根据工业、电信行业实际情况,明确了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要求,指导行业企业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和技术保护措施,履行保护义务。
新闻来源:工信部公告
https://www.miit.gov.cn/jgsj/waj/gzdt/art/2021/art_d4793a2b8f664a6e91773243541b864f.html
04、花呗将全面接入央行征信系统
近日,“花呗将全面接入央行征信系统”引起公众关注。据不少用户接收到的服务升级提示显示,用户需签署《个人征信查询报送授权书》,同意授权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或报送相关信息,包括账户开立日期、授信额度、额度使用及还款情况等。
对于花呗接入征信系统对用户产生的影响,花呗表示,接入征信系统能帮用户增加征信信息的全面性。签署授权书后,若用户量入为出正常使用、保持良好还款习惯,则不会造成不良影响。在征信授权后如有异议,用户可以通过关闭花呗终止授权,关闭后用户的花呗将无法正常使用。
新闻来源:央视网
https://mp.weixin.qq.com/s/VlT7NZadrmU2d48cPot_UQ
行业速递
01、《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发布
9月25日,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专业委员会发布了《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以下简称“《伦理规范》”),旨在将伦理道德融入人工智能全生命周期,为从事人工智能相关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相关机构等提供伦理指引。
《伦理规范》经过专题调研、集中起草、意见征询等环节,充分考虑当前社会各界有关隐私、偏见、歧视、公平等伦理关切,包括总则、特定活动伦理规范和组织实施等内容。《伦理规范》提出了增进人类福祉、促进公平公正、保护隐私安全、确保可控可信、强化责任担当、提升伦理素养等6项基本伦理要求。同时,提出人工智能管理、研发、供应、使用等特定活动的18项具体伦理要求。
新闻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http://www.most.gov.cn/kjbgz/202109/t20210926_177063.html
02、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优化产业结构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对产业发展、科技进步等带动作用有限。为有效防范处置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盲目无序发展带来的风险隐患,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助力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就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有关事项作出通知。
通知要求按照“严密监测、严防风险、严禁增量、妥处存量”的总体思路,充分发挥各地区、各部门合力,加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上下游全产业链监管,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
新闻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https://www.ndrc.gov.cn/xwdt/tzgg/202109/t20210924_1297475.html?code=&state=123
本期点评
01、反垄断合规登堂入室,常态化治理格局基本形成
今年年初以来,从腾讯与字节跳动之间的反垄断诉讼,到阿里巴巴受罚,以及美团被立案调查,一系列的事件都表明,反垄断合规在监管层面、企业经营层面都已经成为至关重要的议题。本次双周刊收录的四条讯息,明确显示:立法层面,反垄断领域的修法举措已经正式开启,互联网领域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要素或将在立法层面明确;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相关内容或将进一步强化;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调查、执法行为将进一步丰富,监管效果或将提质增效。司法层面,审判实践已经为反垄断领域的司法裁判提供众多有益的经验,一系列案件经过筛选,沉淀为最高法典型案例,为正在进行的、后续新生的司法纠纷提供参考范例,为实现反垄断领域“同案同判”提供案例支撑。还需要看到的是,金融领域的监管政策、重点的执法案例相继涌现。多项措施表明,反垄断合规从之前的突击行动,逐步向常态化监管发展、衍生。从长期考虑,企业必须对此投入足够的资源、关注,宜未雨而绸缪,毋临渴而掘井。
02、数据要素的基础地位已露锋芒,合规安排不容延缓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数据已成为数字时代的基础性战略资源和革命性关键要素。最近的一系列动态都在表明,这一定位已经在数据合规领域得到印证。其一,数据纠纷已经具备相当的体量,同时鉴于其争议解决的专业性,司法系统已经在机构设置层面作出特定安排;其二,与数据相关的产业协会,通过公约、指引等形式,强化行业治理,促进数据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其三,监管机构针对职责项下的与数据相关的领域,诸如车辆、征信、虚拟货币,出台各类监管举措。我们可以得到一个明确的结论,数据合规是企业合规体系建设必备的内容,国家战略与现实情况都在不断释放这一信号。
03、持续关注:进出口合规、刑事合规
其一,中美之间的角力仍在持续之中,局势变幻不定。美国针对进出口领域的监管举措类型多、处罚力度强,企业一招不慎或可招致严重的制裁后果,因此,企业必须结合自身的经营领域、产品涉及的物项等内容,对美国的监管举措密切保持关注,因势利导,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管控风险,持续盈利。
其二,刑事责任系法律责任体系最重要之一端。最高检牵头的刑事合规改革正在逐步推进,企业应密切关注最高检发布的试点动态,从政策、案例中捕捉合规改革动向,完善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在规范有序中实现企业健康发展。
编委会成员:朱征夫、邓晨、沈倩、于谨源、戴嘉鹏、叶立明
本期责任编辑:于谨源
本期采编:阎俊、牛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