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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天成功举办《第十二届贸仲仲裁周系列活动——“上市公司投资退出争议解决新趋势”》论坛

2024-10-18

2024年10月15日,第十二届贸仲仲裁周系列活动——“上市公司投资退出争议解决新趋势”在上海成功举办,本次活动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同济大学法学院主办,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承办,由北京威科亚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协办,邀请了公司法领域与商事诉讼仲裁领域的多位知名学者及实务界资深法律人士共同参与,为与会者提供了一个深入交流学术观点、分享实务经验的宝贵平台。


本次活动分为领导致辞、主题演讲、圆桌讨论和结束致辞四个环节,旨在深入讨论上市公司投资退出争议解决新趋势。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志彤律师担任本次活动的主持人。


在领导致辞环节,首先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秘书长贾珅发表讲话。贾珅秘书长深入阐述了中国仲裁周的发展历程,并着重介绍了贸仲上海分会在国际与国内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内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他表示,贸仲将持续秉持专业化、规范化的高标准,致力于为商事主体提供更加优质的商事仲裁服务。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秘书长 贾珅


随后同济大学法学院蒋惠岭院长发表致辞,蒋院长强调,同济大学法学院一直致力于法学教育与研究,培养了大量优秀的法律人才。同时,学院也高度关注商事仲裁领域的发展,积极与业界开展合作与交流。他相信,通过此次贸仲仲裁周系列活动,同济大学法学院与业界之间的联系将更加紧密,双方的合作也将更加深入。


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 蒋惠岭


在主题演讲环节,北京浩天(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艺茹律师以《上市公司创始人全身而退引发的控制权争夺》为题,通过亲身办案经历,详细阐述了上市公司创始人退出方式、控制权争夺的具体案例、争端过程、法律诉讼及后续反转等内容,为大家呈现了一场关于公司治理与法律风险的深度解析。同时,为与会者提供了宝贵的办案经验和思考角度,也进一步加深了大家对公司治理与法律风险的认识。


北京浩天(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孙艺茹


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超律师以《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解析》为题,深入剖析了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背景、特点、仲裁路径、争议问题、损失认定、过错认定以及仲裁审理的难点。通过分享亲身办案经历,为与会者提供了宝贵的法律实践经验和启示。


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孙超


在圆桌讨论环节,与会嘉宾分别围绕“上市公司投资退出热点问题交流”和“新《公司法》施行对上市公司投资退出的影响”展开了深入交流。


圆桌讨论(一)以“上市公司投资退出热点问题交流”为主题,由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叶立明律师主持,嘉宾包括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春彦、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顾婷、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纠纷权益保护研究中心主任黄海金、上海逐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傅蔚冈


圆桌论坛(一)


刘春彦副教授从法律学术角度深入剖析了上市公司投资退出的法律框架和监管环境。他强调了当前严监管政策下,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在投资退出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特别是关于信息披露、退市制度以及投资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


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刘春彦


顾婷律师以新公司法下私募基金“退出潮”实务要点出发,从对赌协议效力问题“解决”后的实务痛点;回购价格上限安排的实务认定;回购权的行权期间是否属于除斥期间;对赌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债等为题,全面分享其在处理上市公司投资退出案件中的经验和见解。


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顾婷


黄海金主任从投资者保护的角度探讨了上市公司投资退出的问题。他提到,在投资退出过程中,投资者的权益往往容易受到侵害,如信息不对称、利益输送等问题。因此,他建议企业应加强对投资者的信息披露和沟通,确保投资者在投资退出过程中能够充分了解情况并做出理性决策。


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纠纷

权益保护研究中心主任 黄海金


傅蔚冈执行董事从投资者的角度分享了他在上市公司投资退出方面的经验和看法。他提出在公司上市前,投资者往往会与目标公司或者是目标公司的股东签署股权回购协议。他强调对公司应当予以适当的宽容,否则公司在上市过程中就会夭折,对市场环境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上海逐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傅蔚冈


圆桌讨论(二)以“新《公司法》施行对上市公司投资退出的影响”为主题,由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强律师主持,嘉宾包括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副教授李诗鸿、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武进锋、国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余江、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杨靖、食品饮料上市公司投资部负责人刘源


圆桌论坛(二)


李诗鸿副教授以私募股权基金退出的两个热点问题与应对举措为题,对股权回购权的法律问题与定性之争进行深入探讨,并指出股权回购权定性存在的困境及影响。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副教授 李诗鸿


武进锋律师以新公司法与对赌纠纷为题,通过对九民纪要前的经典案例、九民纪要的内容以及新公司法与对赌纠纷的深入解析,为投资者和目标公司在签订对赌协议时提供了法律指导和建议,并强调了减资程序、利润分配、财务资助禁止、类别股发行以及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等关键法律点。


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武进锋


余江副总经理从风险投资的角度,探讨了新《公司法》对投资机构的影响。认为新法在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同时,也为投资机构提供了更加灵活和高效的退出渠道。


国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余江


杨靖总监分享了新《公司法》实施后企业在投资退出方面的应对策略。杨靖总监认为要加强内部法务团队的建设和与外部法律机构的合作,以确保投资退出的顺利进行,并强调了企业在投资退出过程中需要注重的风险管理和合规性审查。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 杨靖


刘源总从食品饮料上市公司的角度,分析了新《公司法》对投资退出的影响。他指出,新法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同时,也为上市公司提供了更加多元化的投资退出方式。食品饮料行业作为民之生存之本,更要注重企业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食品饮料上市公司投资部负责人 刘源


最后,在结束致辞环节,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全国董事局主席蒋琪律师对本次活动进行了总结,感谢贸仲上海分会及同济大学法学院对本次活动的指导,感谢北京威科亚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活动的大力支持,也感谢所有到场的嘉宾和观众的参与,并宣布本次活动圆满结束。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全国董事局主席 蒋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