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表现

两年磨砺,5000万元逃税案终获从轻判决

2023-12-26


前言


本所沈素然律师办理的5000万元重大逃税案,近日依法获得从轻判决。因涉税金额巨大,案情复杂,自2021年11月提起公诉至2023年12月,历时两年,该案经中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三次延长审限,历经三次开庭审理,最终于近日获得判决。在听取辩护人意见后,综合全案案情,法院依法从轻判决。辩护人充分维护了当事人权益。


案情概述


2021年11月,某房地产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X某因涉嫌逃税罪,由公诉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此后不久,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沈素然律师接受当事人X某亲属委托,担任X某涉嫌逃税罪一案辩护人。


公诉机关指控,某房地产公司采用多列开支少列收入方式对应纳税额进行虚假申报或不申报,在涉案期间累计脱逃税款共计近5000万元人民币,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经主管税务机关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仍拒不缴纳税款,依《刑法》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以逃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X某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亦应以逃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据逃税罪的刑罚规定,单位脱逃税款金额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其直接负责主管人员最高将面临7年有期徒刑。


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一条【单位犯危害税收征管罪的处罚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辩护方案


沈素然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开展了全面的阅卷工作,对全案40余册案件卷宗进行了详细地研究,并与当事人会见充分了解了案涉情况。综合全案案情,本所律师作为辩护人提出如下核心辩护意见:


(1)公诉机管指控的主要涉税问题所发生的时间段内,被告人并非该公司实际直接主管负责人,不符合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一十一条逃税罪所规定需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主体构成要件。案涉公司的公章、财务章、财务账薄在该时期内均由案外人保管、使用、控制,X某对与公司经营、财务管理相关的关键事项并不掌握控制权。


(2)公诉机关据以指控犯罪的依据系税务机关的税务处理决定书,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地方规范性文件对该地产公司所开发项目批准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税务机关部分没有适用、部分适用有误,税务机关基于此做出的税务处理决定、处罚决定系违法行政行为,因此上述税务文书并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3)税务机关对逃税金额的计算方式错误。经辩护人核算,在一般税务征收条件下,扣减应当适用的地方规范性文件之减免政策,该公司实际涉税金额与公诉机关指控金额存在巨大差异。


(4)刑法第二百零一条所处罚的逃税行为,核心是考察逃税金额占应纳税额的比例,而非单指金额。即使该公司涉嫌逃税罪,在主要涉税期内,该公司先后有两名法定代表人,主要涉税金额发生在后任法人任职期间;而被告人担任法人期间,该公司未申报税额占应纳税额的比例为9.2%,没有达到逃税罪处罚的逃税金额在应纳税额10%以上的最低追责标准,没有给国家税收征管秩序造成应受刑法处罚标准的损害程度,社会危害性较轻。


最终,听取辩护人意见后,人民法院综合全案案情,从轻判决,判处被告人X某有期徒刑3年。



该案案情繁复冗杂,融合税务、房地产、行政法、刑法、民商法多学科专业,处理难度高,在同类案件中有较高的代表性,浩天沈素然律师的辩护工作获得委托人、当事人的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