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表现

平安-中交一公局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专项法律服务

2019-03-20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计划管理人、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设立平安-中交一公局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初始发行金额为12.51亿元人民币。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为本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

本次法律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对本项目发行方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拟入池资产进行尽职调查,确定该等资产是否符合本项目的入池标准;对项目参与人的主体资格、专项计划文件、基础资产的真实性与完整性、转让程序的合法性、破产隔离、增信措施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起草、修订相关的交易合同、协议,并根据各方反馈意见,调整文本文件等。本项目设计了循环购买安排,律师团队对此特别关注了循环购买的购买条件、购买规模、流动性风险以及风险控制措施等问题,并对此发表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