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表现

南京新天地医用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项目

2019-03-20

此案为典型的“三无”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结。我团队人员在担任管理人时,发现该案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且债务人属于“三无”企业,根据《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的实施意见》的要求,适用简易程序依法履行管理人职责,自受理至终结历时仅2个多月,体现了管理人的高效履职以及繁简分流程序对提高破产案件效率的积极作用,也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处置僵尸企业、化解产能过剩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