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表现

浩天助力深圳多家创业投资企业完成备案

2023-08-07

2023年8月2日,北京浩天(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浩天深圳办公室")高级合伙人徐仲锋律师,收到《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同意深圳市某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等10家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的通知》(深金创备字〔2023〕4号)。浩天深圳办公室为深圳市多家创业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多家创投企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成功完成创业投资企业备案。


本次创投备案专项服务,由浩天深圳办公室高级合伙人徐仲锋律师团队负责,运用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外汇局令第39号《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证监会《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9]8号)等法律法规税收政策,为深圳多家创投企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成功让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在股票减持时,可以选择适用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备案前,该批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的股票减持收益,认定为生产经营所得,应当按照5%-35%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备案后,创投企业可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其个人合伙人的股票减持收益,可以认定为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 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浩天深圳办公室徐仲锋律师团队本次接受委托并成功完成多家创投企业创业投资企业备案,是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全国范围内的一个税务法律创新业务,为浩天后续承接类似税务法律服务业务提供了范本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