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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天反垄断政策与实务月刊 (2024年1月)

2024-02-07



目录


执法动态

监管风向标

  • 市监总局发布2023年经营者集中案件审查情况解读

  • 市监总局公布2023年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第三批)

  • 反垄断执法二司司长徐乐夫公开回应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提高


新规抢先看

  • 《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修订完成

  • 《关于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指南》正式发布

  • 粤港两地共同发布《粤港企业竞争合规指导手册》

  • 北京五部门联合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程序规定(试行)》

  • 《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公开发布

  • 《重庆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正式出台


地方晴雨表

  • 安徽省公布2023年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案例公告栏

  • 焦作市二手车流通协会涉嫌组织本行业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

  • 云南省砚山县11家制砖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

司法动态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8起知识产权专题指导性案例

域外动态

  • 苹果向欧盟委员会作出承诺:将开放欧盟境内第三方NFC支付

  • 涉嫌交换敏感信息,欧盟委员会对六家鲑鱼生产商发送反对声明

  • 因无法获得反垄断批准,亚马逊放弃14亿美元收购iRobot的交易

团队动态

  • 顾正平律师入选四川省、重庆市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专家人才库

  • 浩天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中国反垄断法2023年度回顾暨2024年执法趋势和合规重点及难点》线上讲座

联系方式




执法动态


监管风向标


1

市监总局发布2023年经营者集中案件审查情况解读


1月23日,市监总局发布2023年经营者集中案件审查情况解读。2023年,市场监管总局切实发挥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在助力企业优化重组和经济转型升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修订《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试点委托地方开展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发布《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指引》,健全经营者集中反垄断业务系统,高效推进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执法。全年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797件,其中批准786件,11件受理后申报方撤回申报。全年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烟台巨力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迈凌公司收购慧荣科技公司、先声药业有限公司收购北京托毕西药业有限公司、博通公司收购威睿公司等4件,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782件,同比增长1.2%,交易规模3.92万亿元,比上年微增0.5%;平均审结时间25.7天,较上一年度减少0.8天。


2

市监总局公布2023年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第三批)


为加强以案释法,市场监管总局于1月26日公布2023年第三批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典型案例。本次公布的典型案例包括经营者集中案件1件、垄断协议案件5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4件、行政垄断案件5件,涵盖群众关切、经营主体关心热点问题,充分发挥重大典型案件的规范引导效应。


3

反垄断执法二司司长徐乐夫公开回应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提高


1月31日,国务院新闻办就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举行发布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执法二司司长徐乐夫在发布会上表示,新申报标准有利于降低企业投资并购交易成本和提高整体经济运行效率。申报标准提高后,企业投资并购效率将大幅提升,有利于提振市场信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巩固和增强我国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在谈及备受关注的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时,徐乐夫表示,在平台经济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领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会稳步推进事前合规、事中审查、事后追责常态化监管思路。


新规抢先看


1

《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修订完成


1月26日,修订后的《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正式公布,自该日起施行。根据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情况,修订后的《规定》进一步提高经营者集中营业额申报标准:一、将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的全球合计营业额标准,由现行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提高至超过120亿元人民币;二、将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的中国境内合计营业额标准,由现行超过20亿元人民币提高至超过40亿元人民币;三、将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的中国境内营业额标准,由现行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提高至均超过8亿元人民币。此外,《规定》要求,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对申报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2

《关于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指南》正式发布


为预防和制止行业协会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禁止的行为,发挥行业协会在促进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行业协会加强反垄断合规建设,根据《反垄断法》等法律规定,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制定出台《关于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指南》。《指南》共26条,进一步细化违法行为认定标准,加强行业协会反垄断合规建设。


3

粤港两地共同发布《粤港企业竞争合规指导手册》


2024年1月10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竞争事务委员会在粤港两地同步发放《粤港企业竞争合规指导手册》。该手册是粤港两地竞争执法机构提升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的创新举措。手册分别介绍和比较了内地《反垄断法》与香港《竞争条例》的法律制度及实施机制,并结合典型案例对粤港企业提出了竞争合规的管理建议。手册对粤港企业经营行为作出了一般指引,不具有强制性,旨在引导粤港企业自觉合规竞争,以充分释放大湾区市场活力及社会创造力,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4

北京五部门联合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程序规定(试行)》


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公平竞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等重要部署,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24年1月,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商务局和北京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北京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程序规定》共6章35条,分为总则、审查程序、评估和清理、政策措施抽查、监督和责任追究、附则,在审查程序、评估清理、监督追责等方面细化实化有关规定,以更高质量更大力度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着力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5

《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公开发布


为了巩固清理成果,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浙江省制定出台全国首部公平竞争审查省级政府规章《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将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着眼完善公平竞争市场经济省域制度体系,进一步细化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和程序,创新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压实各地各部门主体责任,从源头预防各地政府部门出台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政策文件。


6

《重庆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正式出台


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保护和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快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2024年1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这是全国首个以省级政府名义制定实施的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制度。


地方晴雨表


1

安徽省公布2023年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2023年安徽省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专项执法和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两项行动以来,安徽省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全年办结垄断案件4件,其中行政垄断案件2件,市场垄断案件2件。2024年1月,安徽省公布10起2023年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其中包含某县人民政府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和蚌埠市某能源有限公司和某气体有限公司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两起反垄断典型案例。


案例公告栏


1

焦作市二手车流通协会涉嫌组织本行业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


2024年1月5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焦作市二手车流通协会涉嫌组织本行业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处罚决定书。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9月对焦作市二手车流通协会涉嫌组织本行业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立案调查。2023年12月,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本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调查,在焦作市二手车流通协会的组织下,涉案18家焦作市二手车交易市场公司达成协议,协同执行趋同的二手车交易服务费公示价格,同时约定各公司的月销售额计算基数,通过“高交低补”、控制开票数量等手段达到分割销售市场之目的。焦作市二手车流通协会被处30万元罚款。涉案企业分别被处2021年度销售额2%至3%不等的罚款。合计罚款金额达988,669.41元。


2

云南省砚山县11家制砖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


2024年1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云南省砚山县11家制砖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行政处罚决定书。云南省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6月对云南省砚山县11家制砖企业涉嫌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立案调查。2023年12月18日,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砚山县制砖协会组织涉案11家会员单位召开会议,通过包括明确和统一成品砖的最低销售价、由制砖协会监管砖价等内容的会议决定,并组织砖价调查监督检查组,对违反价格规定的企业进行处罚。涉案11家企业分别被处2019年度销售额3%的罚款。合计罚款金额达686,329.05元。



司法动态


1

最高法二审认定壳牌(中国)组织限制投标、投高价行为构成组织实施横向垄断协议


2024年1月27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呼和浩特汇力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壳牌(中国)有限公司横向垄断协议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壳牌(中国)通过对授权经销商的纵向控制,在涉案四项目中,在授权经销商之间来回穿梭,一方面与指定授权经销商合谋对特定销售对象固定价格或变更价格;另一方面,限制非指定授权经销商参与针对特定销售对象的品牌内竞争,使得壳牌(中国)指定的授权经销商以合谋的价格获得特定销售对象的相关项目。壳牌(中国)上述协调、组织授权经销商达成并实施限制投标、投高价等行为,限制了该品牌工业润滑油品牌内竞争,损害了该品牌工业润滑油下游市场用户的利益,构成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行为,以及第三项规定的分割销售市场的行为。由于壳牌(中国)系经销商之间达成并实施横向垄断协议协同行为中的组织者,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八条的规定,壳牌(中国)与相关经销商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域外动态


1

苹果向欧盟委员会作出承诺:将开放欧盟境内第三方NFC支付


1月19日,欧盟委员会就苹果公司提供的承诺公开征求意见,这些承诺旨在解决苹果对移动设备非接触式支付(NFC)的技术准入限制所引发的竞争问题。2022 年 5 月 2 日,欧盟委员会向 Apple 公司发送了其初步意见,认为苹果公司在其支付方式上采取的排他性行为可能会限制 iOS 设备移动钱包市场的竞争。为此,苹果公司做出包括允许第三方移动钱包和支付服务提供商通过一组应用程序编程接口免费访问和互操作iOS设备上的NFC功能等承诺,以解决欧盟委员会的竞争担忧。目前,相关承诺正在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


2

涉嫌交换敏感信息,欧盟委员会对六家鲑鱼生产商发送反对声明


2024年1月2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新闻稿表示,其已经向Cermaq、Grieg Seafood、Bremnes、Lerøy、Mowi和SalMar六家挪威鲑鱼生产商发送通知,初步认为六家公司涉嫌合谋扭曲欧盟境内挪威养殖大西洋鲑鱼现货销售市场的竞争,违反了欧盟反垄断规则。欧盟委员会怀疑,六家鲑鱼生产商在2011年至2019年期间交换与销售价格、可售数量、销售量、产量和生产能力相关的商业敏感信息,以减少挪威养殖大西洋鲑鱼在欧盟的现货销售市场竞争中的不确定性。


3

因无法获得反垄断批准,亚马逊放弃14亿美元收购iRobot的交易


2024年1月29日,亚马逊和iRobot公司共同宣布,因未获得欧盟监管机构的批准,双方决定终止此前公开的收购协议。根据该协议,亚马逊将向iRobot公司支付9400万美元的分手费。该收购协议签订于2022年8月。根据该协议,亚马逊公司将以16.5亿美元收购iRobot公司。该交易此前受到欧盟和美国反垄断监管机构的广泛关注。



团队动态


1

顾正平律师入选四川省、重庆市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专家人才库


为更好发挥专家在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川渝协作,近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与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发布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专家人才库名单,实行专家人才互通互认。浩天(上海)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浩天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业务全国牵头合伙人顾正平律师长期致力于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实务并注重研究相关的前沿问题。凭借其精湛的专业水平、良好的业内口碑,顾正平律师荣誉入选四川省、重庆市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专家人才库名单。


2

浩天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中国反垄断法2023年度回顾暨2024年执法趋势和合规重点及难点》线上讲座


2024年1月25日下午,由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主办、LCOUNCIL协办的《中国反垄断法2023年度回顾暨2024年执法趋势和合规重点及难点》的专题讲座以线上直播方式举行。来自各行各业的公司法总、资深法务总监、合规主管和业务主管等三千余名嘉宾参加了本次线上讲座。本次专题研讨会由浩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浩天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业务全国牵头合伙人顾正平律师主讲。讲座分为三个部分,即(1)2023年反垄断立法、执法和司法等情况综述;(2)新反垄断法规制下的合规重点、难点和对策新反垄断法规制下的合规重点、难点和对策;(3)2024年前瞻和企业合规建议。讲座中,顾律师与参会嘉宾频繁互动,针对十个实务问题提供了具体的解答和建议。此次讲座内容充实,案例分析深入,受到了与会嘉宾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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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政策与实务月刊 (2024年1月)

更多信息

编委会:浩天反垄断和竞争法专业委员会  
本期主编:顾正平 殷跃 

责任编辑:赖丹妮


如需阅读原文,请与浩天反垄断和竞争法业务委员会联系,邮箱为laidanni@hylandslaw.com


联系方式


顾正平  律师  合伙人  上海

业务领域:

反垄断与竞争法 | 公司业务 | 合规与政府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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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guzhengping@hylandslaw.com


殷  跃  律师  合伙人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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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和竞争法|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公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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