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文章

浩天税法资讯(2025年第5期)

2025-06-10


新规速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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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2号)


为了规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促进纳税人缴费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六章三十六条,主要包括:总则、信用信息采集、评价、评价结果的确定和发布、评价结果的应用、附则等,对纳税缴费信用的信息采集、评价指标、评价结果的确定和应用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4年第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公告》(2014年第4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补评和复评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4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2015年第8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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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金发〔2025〕21号)


2025年5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印发了《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着眼于解决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融资难题,从增加小微企业融资供给、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提高小微企业融资效率、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精准性、督促落实监管政策、强化小微企业贷款风险管理、完善小微企业融资的政策保障、做好组织实施等八个维度提出具体措施。具体措施主要包括:支持小微企业开展股权融资、加强对重点领域企业的金融支持、落实相关财税支持政策(如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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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25〕15号)(以下简称“《通知》”)


为支持筹办成都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于2025年5月20日就有关税收政策发布《通知》,主要内容包括:对第12届世界运动会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取得的电视转播权销售分成收入、赞助计划分成收入(货物和资金),免征增值税;对执委会市场开发计划取得的国内外赞助收入、转让无形资产(如标志)特许权收入、宣传推广费收入、销售门票收入及所发收费卡收入,免征增值税等。此外,《通知》亦对执委会取得的其他特定类型收入进行细化规定,对特定收入、交易免征增值税、印花税、关税、消费税等。上述税收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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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广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通知》(财会〔2025〕9号)


2025年5月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广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国范围推广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


《通知》的目标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财会〔2024〕11号)、《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财会〔2024〕12号)(以下统称"两项规范")有关要求,遵循“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工作原则,推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应用,有效提升全社会会计信息化建设水平。《通知》工作内容及要求包括:(一)健全完善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体系;(二)畅通电子凭证开具交付渠道;(三)分类推进电子凭证全流程无纸化处理;(四)发挥平台推广扩面支撑作用。单位配备的会计软件和会计软件服务商提供的会计软件,应当自两项规范施行之日起3年内完成升级,达到适配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相关要求,支撑单位全面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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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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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首季征期整体运行平稳成效初步显现


自2024年12月1日起,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根据《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水资源税可以按月、按季度或者按次申报缴纳,2025年一季度,是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后首个完整的季度征期。国家税务总相关报道显示,水资源税首季征期运行平稳,社会舆论反响较好,改革效应初步显现。改革效应主要显示在三个方面:


1.税费顺利转换,征管平稳有序。2025年一季度,全国共实现水资源税收入104亿元,其中新试点的21个省份收入43.5亿元,较2024年季均水资源费收入增长16.4%;新试点地区水资源税申报户数达到8.7万户,较2024年水资源费缴费户数增加18%。在基本没有增加终端正常生活生产用水负担的同时,增强了居民和企业节约用水意识,社会反映良好。


2.重点调控领域取用水量逐步下降。据统计,首季征期新试点地区地下水、特种行业取用水量分别较去年季均下降15.4%和41.5%。


3.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税负合理下降。据统计,首季征期新试点地区城镇公共供水企业较去年季均税负下降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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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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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份可疑的发票——撕开力软信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违规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的真实面纱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了力软信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偷税案件。经查,该公司在没有真实业务交易的情况下,接受虚开的13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违规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少缴企业所得税78.27万元。针对其违法行为,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稽查局依法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77.57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款、滞纳金、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该公司本应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却在申报年度违规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5%的实际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10%的实际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2年以来进一步降为5%)”,以达到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然而,这一行为最终仍未逃过税务部门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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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嘉善景盛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骗享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偷税案件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及相关线索,依法查处了嘉善景盛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骗享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偷税案件。


经查,该公司通过虚构研发项目等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违规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同时存在隐匿销售收入的违法行为,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307.91万元。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对其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09.14万元。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虚构研发项目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违规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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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深圳金斯达应用材料有限公司骗享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偷税案件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及相关涉税线索,依法查处了深圳金斯达应用材料有限公司骗享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偷税案件。


经查,该公司通过在研发费用中虚列黄金材料消耗支出等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违规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少缴企业所得税1621.16万元。同时,该公司还存在其他少缴税款违法行为。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依法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3618.15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虚列经营成本支出并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违规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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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编写本税收简报目的仅为帮助大家了解税收法规及/或该领域重大事件的动态和发展。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并不代表我们的法律意见或法律建议。如您希望获得专业意见,请向我们的税务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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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主编:陶姗 、徐仲锋
本期编辑成员:陶姗、徐仲锋、魏泽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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