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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遗嘱是否必须公证?

2019-07-10

订立遗嘱在家族财富传承中是比较直接和常用的传承工具。常常有人问起,订立遗嘱是否需要公证才有效?公证是否可以增加遗嘱的效力?鉴于这个问题的普遍性,这里笔者做个归纳总结,以供在财富传承安排时参考。

一、遗嘱合法有效的法律要件和法律形式

1.法律要件

遗嘱人必须在订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内容符合法律规定;

遗嘱所处分的财产系个人合法财产并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嘱的内容不违背公序良俗;

遗嘱不应限制他人的权利;

遗嘱订立的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2.法律形式

根据1985年实施的《继承法》的规定,遗嘱有口头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与公证遗嘱。

2018年9月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了《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在原有五种法定遗嘱形式的基础上,增加了打印遗嘱与录像遗嘱。

从上述法律形式看,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的一种法定形式。

二、公证的法律属性

1.公证的性质

《公证法》第二条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公证法》第六条规定: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订立遗嘱公证是依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依法设立的公证机构对订立遗嘱的行为和遗嘱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予以证明的行为。

2.公证机关需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公证

公证机关需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公证,经公证的遗嘱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公证是有法定的第三方机构对遗嘱的证明活动,除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外,公证不是遗嘱生效的必备要件,也不应公证而使得遗嘱效力增强或有效,如果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法定要件,遗嘱会被撤销或宣告无效。 

三、公证遗嘱与其他遗嘱相比的优越性与必要性

1.增加遗嘱的规范性、严谨性

根据《公证法》及其相关规定,办理遗嘱需要经过公证机关的严格审核,提交必须的法律文件,经过必要的法定程序。与其他形式的遗嘱相比,公证遗嘱更加规范、严谨,同时,公证文件和遗嘱在公证机关有备案留存和保管,避免因遗嘱丢失、毁损造成遗嘱无据可查。

2.避免家庭成员因遗嘱内容产生纠纷

订立遗嘱经过法定第三方公证机构依法定程序公证,会增加家庭成员对遗嘱人意思表示的信任,减少家庭成员的猜忌,避免纠纷,维护家庭和睦。

3.在争议解决中增强证据效力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所以,经过公证的遗嘱在产生纠纷后的争议解决中,可以直接被法院采信,证明力比较强。

4.公证遗嘱可以有效实现遗嘱人的愿望

实践中,当遗嘱人生故,发生继承时,遗产过户转让程序因遗产的形态、各地各部门行政管理等因素有所不同:

房产继承:据了解,广州市与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办理房产过户,须取得继承公证书原件,或者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原件,方可办理。 

车辆继承:北京市车管所办理遗嘱车辆过户,须取得继承公证书原件,或者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及协助执行通知书,方可办理。

银行存款继承:以中国银行为例,继承人欲取出被继承人的存款,应向银行存款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如当地未设公证处,向县、市人民法院申请继承权证明书。

股权继承:北京市工商局因继承导致的股权变更,需要携带继承公证书原件或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原件,经工商部门审核后办理。

证券继承: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证券继承过户需携带经公证的遗嘱,或继承公证书,或生效的法院判决、法院调解书,访客办理办理。

为了未来更好地实现遗嘱人的愿望,顺利执行遗嘱,建议遗嘱处分上述财产时,采用公证遗嘱。

5.涉外继承的公证办理

涉外继承是指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遗产,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遗产。

涉外继承通常比较复杂,根据继承的类型、继承标的、被继承人的国籍与住所地、继承标的所在地,法律适用也不同。此外,我国与外国订有条约、协定的,按照条约、协定办理。

对于涉外继承公证,我国采取较为谨慎的态度。中国公民继承居住在国内和国外的中国人或者外国人在境外的不动产、继承居住在国外的中国人或者外国人在境外的动产和继承居住在国外的外国人在境内的动产,都不宜直接出具继承权公证书,可出具国内有关当事人与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书、结婚证明书或者有关当事人的出生证明书,依照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或不动产所在地法律继承遗产。

如果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和被继承人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规定,遗产继承适用我国法律,公证处则可根据继承人的申请,为其出具继承权公证书。如果中国公民继承居住在国内的中国人或者外国人在境外的动产,继承居住在国内的外国人在境内的动产或者不动产和继承居住在国外的外国人在境内的不动产,公证处则可根据继承人的申请,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为其出具继承权公证书。

公证书需要在国外使用,使用国要求先认证的,应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的机构和有关国家驻中华人民共和国使(领)馆认证。

遗嘱继承适用外国法律,需按照该所在地的准据法办理公证。

6.遗嘱发生继承时可办理继承公证并交纳费用

遗嘱继承与继承公证不同,遗嘱公证是订立遗嘱时由遗嘱人办理的公证手续;遗产公证是遗嘱人生故,开始遗产继承时,继承人办理的公证。办理遗产公证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2019年1月,公证费用标准下调:20万以下按受益额的1.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1000万元以上,按0.1%收取。

 

综上,公证是遗嘱常用的一种方式,但不是必要的程序。家族在安排资产传承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