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樱山合伙人

北京办公室
工作语言:中文 英文
业务领域: 知识产权 争议解决 娱乐传媒
电话:86 10 6502 8946
传真:86 10 6502 8866
邮箱:zhangyingshan@hylandslaw.com

基本信息

教育背景

2009年-2011年 | 中国政法大学 | 法学 | 硕士、研究生
2000年-2004年 | 沈阳工业大学 | 法学 | 学士、本科

工作经历

2015年-至今 |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浩天全国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知识产权权利保护组 牵头合伙人
2011年-2013年 | 北京市中永律师事务所 | 律师
2006年-2008年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专业资格

中国律师资格

执业背景

张樱山律师专注于在知识产权、文化传媒和民商事诉讼、仲裁领域提供法律服务,曾为以知识产权为核心资产的文旅、体育、音乐、演唱会、影视传媒、互联网产业众多项目的投资、运营、融资、并购等商业交易和相关的争议解决事务向客户提供常年/专项法律服务。同时,张律师在建设工程、EPC项目、PPP项目、创新业务模式合规、公司治理等方面亦具有丰富的经验,并广受客户好评。

张律师曾经和正在服务的客户包括:中国文联网络文艺传播中心及其管理的文艺网公司、大唐水电、全聚德、新禧未来、华谊兄弟、观印象、耀客、上影英皇、电影频道、骋亚影视、鲜花盛开、凤仪传媒、楚才文化、盛世传媒、江湖影业、国立常升、爱上电视传媒、蓝箭科技、星球出版社、东宫珠宝、冉以音乐、深圳麒禾等多家国企事业单位、上市公司、知名娱乐传媒与互联网公司,以及黄晓明、高圆圆、宁静、彭宇、王珞丹、徐静蕾、柳云龙、陈思诚、胡彦斌、黄子韬、张杰、谢娜、徐浩等知名艺人。


社会职务

2015年 | 中国作家协会作家法律服务团 | 特约律师
2019年 | 北京市律师协会传媒与新闻出版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 | 副秘书长
2019年 | 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影视宣发与播映法律专业委员会 | 委员
2024年 |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知识产权研究会 | 委员
2024年 | 北京市律师协会文旅传媒与体育专业委员会 | 委员

荣誉奖项

2025年 | 亚太地区知识产权领域实力之星 | LegalOne Global Limited

代表业绩

  • 知识产权
  • 争议解决
  • 代理苏州稻香村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系列案件(被列入2019年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 代理某知名音乐曲库诉网易著作权侵权纠纷系列案件(在单曲判赔标准及惩罚性判赔中,取得突破性价值)        
  • 代理全聚德多起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        
  • 代理黄子韬和天浩盛世与S.M.E侵权责任纠纷系列案件(在艺人与经纪公司纠纷中,该系列案均为SM公司败诉)        
  • 代理知名艺人与经纪公司解约仲裁案件(依法解约且全部驳回对方高额赔偿请求)        
  • 代理多部影视作品合同纠纷及著作权侵权纠纷,均达到客户预期,包括《东成西就》《心术》《幻城》《小两口》等        
  • 代理爱上电视诉中国电信等系列著作权侵权案        
  • 为“印象”“又见”系列大型实景演出项目的法律结构安排、投融资及运营提供法律服务        
  • 为多部电影、电视剧项目投资、跨境制作、宣传、发行等事务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一步之遥》《鬼吹灯之寻龙诀》《唐人街探案》《绑架者》《有一个地方只有我们知道》《风筝》《谁都知道我爱你》《同学两亿岁》《远大前程》《东北插班生》等        
  • 为中创文旅“颐和园”、“布达拉宫”、“永乐宫”、“苏州博物馆”等IP衍生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 代理系列EPC总承包合同纠纷以及多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霍林河职业技术学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鸡西干熄焦余热综合利用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为河北汉盛光电200MW高效太阳能电池产线改建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 为三金科技、金风环保西部水务、协鑫电力山东鲁撒风电、协鑫电力(集团)连云港风电等收购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 为多名艺人、经纪公司提供代言广告合规服务

著述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