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教育背景
1989年9月-1992年7月|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法学硕士
1985年9月-1989年7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法学学士
工作经历
2018年7月-至今 | 北京浩天(深圳)律师事务所 | 主任、高级合伙人、管委会成员、浩天全国机构董事局成员
2003年7月-2018年7月 | 广东信桥律师事务所 | 创始合伙人、执业律师、曾任事务所主任
1992年7月-2003年6月 | 中国北方工业深圳公司 | 法律事务部主任、投资管理部经理,同时担任多家下属公司董事、监事
1985年9月-1989年7月 | 中国政法大学 | 法学 | 学士
1989年9月-1992年7月 | 中国政法大学| 国际法 | 法学硕士
专业资格
1997年|律师执业证
1989年|律师资格证书
执业背景
王建林律师熟练和专注于争议解决领域,包括民商事诉讼仲裁业务,刑事案件辩护及控告,海关及公司业务等。从业多年来,曾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装备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中国北方工业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00001)、河北冀中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玻股份(000012)、北方国际(000065)、东江环保(600887)、华孚色纺(002627)等多家大型国企央企和上市公司提供上述领域的专业服务。
凭借其优秀的专业能力和突出业绩,王建林律师荣登“2025年度LEGALBAND中国律师特别推荐榜15强:投资争议解决”榜单;凭借对浩天律所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王建林律师入选“律新社年度风云榜:2024年度分所卓越管理人30佳。”

社会职务
荣誉奖项
2025年度LEGALBAND中国律师特别推荐榜15强:投资争议解决 | LEGALBAND
律新社年度风云榜:2024年度分所卓越管理人30佳 | 律新社
代表业绩
- 争议解决
- 破产重整与特殊资产处置
- 刑事
- 2014年在最高人民法院二审代理深圳市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黑龙江xx集团、哈x大等合同纠纷管辖权争议案,终审胜诉;
- 2015年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代理东北石油大学诉深圳新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案,终审胜诉,该案件判决书因其中关于公共利益的判词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 2019—2020年为xx有限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二审诉xx有限公司等案值超十亿的纠纷提供诉讼策略和顾问服务,获得客户好评;
- 2021—2022年带领团队以河北某能源集团法律顾问身份参与河北省人民政府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就位于陕西某等地价值千亿元煤矿资产权属争议案件的解决,助力和见证了冀陕两省政府和有关国企和解协议的签署,使得持续十多年无法执行的重大积案取得突破;
- 2021—2022年为国内某行业头部企业因与同行业企业重大知识产权纠纷而涉及的一起刑事案件和一起重大民事案件提供法律服务,促成两家企业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达成全面和解,终结了持续近十年的纠纷;
- 2021—2023年,带领团队代理国内某知名私募基金机构在深圳中院三亿多元的强制执行案,排除各种困难,经历执行环节几乎全部程序,使得委托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 2021—2023年,带领团队受国内某知名银行委托,在某省高级法院已经否定其二亿债权并终结执行的情况下,向最高人民法院据理力争,最终获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支持,二亿债权获得确认并被要求继续执行;
- 2024年,带领团队办理山西某国企股权纠纷再审案。该企业分别在2017—2021年间先后四次向当地法院起诉,山西省内三级法院审理后均认为构成重复起诉,裁定驳回起诉。接受委托后,团队梳理原审法院错误观点并向山西省高院申请再审,山西省高院裁定认为原审法院适用法律不当,应予以纠正。成功使得该案在历经七年、四次起诉后终于进入实体审理阶段;
- 2024年6月,带领团队接受深圳某大型民企委托,为其与某大型央企的地产项目合作纠纷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双方争议金额逾10亿元,涉及多重复杂法律关系,面临双方都想立即启动多个诉讼来解决分歧的局面。团队经过全面分析,为委托人出具详尽的法律意见书,提出诉讼并非最佳选择,双方继续合作、应对外部变化更符合双方和项目所在地政府利益。随后双方决定搁置诉讼,重回谈判,重新审视该地产项目现状,力求合作共同减损。
- 1993—2003年间代表中国北方工业深圳公司参与南玻股份(000012)、北方国际(000065)重大资产重组及上市业务;
- 2004—2005年间代理中国南方电网某省公司与中国xx证券公司涉及五亿元证券投资纠纷案,历经三年时间,最终通过债权债务重组,使得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 2006—2007年间受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派担任中国北方工业深圳公司、深圳北方工程公司、深圳北方大酒店公司清算组负责人,完成前述三家公司政策性破产清算工作;
- 2024年12月,带领团队受国内某头部体育用品集团委托,助力该集团仅用不到20天的时间,通过严谨的法律分析、调查和多方沟通,快速决策,以总计超5亿元的价格,以参与竞拍某退市上市公司持股100%全资子公司的途径,取得了位于上海市南京路步行商业街上某知名独栋商厦的所有权,助力委托人收获了独有的商业价值。
- 1993—1996年间代表中国北方工业深圳公司处理与四川航空公司两架TU-154民航客机的融资购买及租赁业务、海关税务及所涉刑事案件;
- 2000—2002年间代表中国北方工业深圳公司处置台湾居民萧xx、陈xx巨额信用证诈骗案;
- 2007—2008年带领、协调信桥律师事务所多名律师为李xx等三人涉嫌重大合同诈骗案提供辩护,前述三人获判无罪;
- 2013—2014年,为某央企深圳地产公司高管团队王xx等涉巨额税款刑事案件提供刑事辩护,在法人单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仍使王xx等三名高管获判无罪,检察院抗诉后又主动撤回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