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强合伙人

深圳办公室
工作语言:中文 英文
业务领域: 海关 刑事 汽车与制造业
电话:86 755 8339 9553
邮箱:gaoqiang@hylandslaw.com

基本信息

教育背景

2005年9月-2008年12月 | 武汉大学 | 经济法学 | 硕士
2003年9月-2005年7月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行政管理(海关管理方向) | 学士
1995年9月-1999年7月 | 中国政法大学 | 经济法学 | 学士
1999年7月-2014年12月 | 中国深圳海关 | 科长

工作经历

2019年11月-至今 | 北京浩天(深圳)律师事务所 | 管委会成员、高级合伙人、党支部副书记
2016年12月-2019年10月 |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 | 律师
2014年12月-2016年6月 | 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 经理
1999年7月-2014年12月 | 中国深圳海关 | 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副科长、科长

专业资格

中国律师资格

执业背景

高强律师积极活跃在进出口税收争议、企业合规管理、刑事犯罪辩护等领域,其业务精湛、广受好评。
高律师在重大、复杂刑事案件的辩护领域拥有丰富经验,他代理了多宗海关总署挂牌督办的走私犯罪大要案的辩护工作,均有突出表现:在某德资企业涉嫌走私普通货物案的刑事辩护期间,经过积极努力,检察机关对该企业及负责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使得处于破产边缘的企业重获新生。该案作为深圳市检察机关落实保护民营经济政策的首批案例,被搜狐新闻、广东检察机关阳光检务网等平台广泛报道,并被广东省律师协会评为经济犯罪辩护年度典型案例。
高律师还擅长处理复杂的刑民交叉案件与商事犯罪案件。对于企业或技术人员被控侵犯商业秘密类的刑事、民事案件,高律师擅于从事实和证据出发,积极发掘有利条件,应对诉讼程序,最大可能地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企业合规业务方面,高强律师曾协助多家跨国企业和内资上市企业进行合规专项检查,通过自我检查框定风险,保障企业稳健经营。在代理某公司涉嫌走私废物罪案期间,对于涉案的船舶港口服务行业广泛存在的一些不规范行为,高强律师作为涉案企业的辩护人与合规辅导人,积极敦促指导企业进行合规整改,在有效维护委托人权益的同时,维护了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

社会职务

2021年8月-2026年5月 |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法律助理
2022年9月-2027年9月 | 深圳市司法局 | 人民监督员
2022年9月-2027年9月 |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 案件听证员
2022年11月-至今(未规定有效期) | 深圳市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 | 调解员
2022年3月-至今(未规定有效期) | 深圳市律师协会 | 深圳市涉外律师新锐人才库入库律师
2022年1月-至今(未规定有效期) | 广东省律师协会 | 广东省涉外律师先锋人才库入库律师
2022年8月-2026年8月 | 深圳市律师协会 | 海关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2019年12月-2023年12月 | 中国政法大学深圳校友会 | 秘书长

荣誉奖项

2020年 | 广东省律师协会 | 2019年度律师典型案例

2022年 | 中国政法大学 | 2021年度优秀校友

代表业绩

  • 海关
  • 刑事
  • 汽车与制造业
  • 为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的某电机领域德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提供刑事辩护,检察院采纳辩护意见,对该案作出不起诉决定,该案得到了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公众号的报道,并被广东省律师协会评选为经济犯罪辩护年度典型案例;        
  • 为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报关企业工作人员曾某提供刑事辩护,检察院采纳辩护意见,对曾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 为涉嫌走私废物罪的某企业负责人提供刑事辩护(该案系海关总署“蓝天行动”专项案件下全国首例集装箱走私案件,检察院指控走私废物1400余吨),法院采纳罪轻辩护意见,改判罪名为走私普通货物罪,并判处较轻的刑罚;        
  • 为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的某跨境电商企业负责人提供刑事辩护,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对该负责人宣告缓刑;        
  • 为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的某液晶屏企业负责人提供刑事辩护,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对该负责人宣告缓刑;        
  • 为涉嫌走私废物罪的某服务器机箱企业负责人提供刑事辩护,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对该负责人宣告缓刑;        
  • 为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的某物流企业负责人提供刑事辩护(偷逃税额达1.24亿元),法院采纳罪轻辩护意见,对该负责人减轻处罚;        
  • 为某锂离子电池领域上市企业提供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海关法律事务咨询服务,服务效果获得企业高度认可;        
  • 为某激光领域德资企业提供关务合规检查、申请排除加征特别关税专项法律服务,服务效果获得企业高度认可;        
  • 为某医药领域上市企业独资子公司提供海关一般贸易稽查专项法律服务,服务效果获得企业高度认可。      
  • 为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某拟上市公司员工提供刑事辩护,因我方提交关键性证据,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本案以自诉人撤回自诉结案;        
  • 为某虚开发票团伙员工张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提供刑事辩护(虚开税额636万余元),检察院采纳无罪辩护意见,对张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 为涉嫌玩忽职守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钟某某提供刑事辩护,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对钟某某宣告缓刑;        
  • 为涉嫌非法买卖弹药罪的田某某提供刑事辩护,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对田某某宣告缓刑。        
  • 某韩资电子元件产业领军企业海关法律事务咨询专项        
  • 某日资激光打印机、传真机生产企业海关高级认证企业认证辅导专项        
  • 某日资金融终端设备生产企业海关法律事务咨询专项   

著述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