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天代理某大型商业银行涉信托中介机构责任纠纷案件一审全面胜诉

2025年7月31日,上海金融法院就某信托公司起诉包括某大型商业银行在内的五家机构涉及的第三方责任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驳回原告信托公司诉讼请求,浩天代理的某大型商业银行作为被告之一获得全面胜诉。该案作为信托业中近几年发生的重大金融诈骗案件的相关民事追偿责任的延伸,受行业内广泛关注,是金融领域中关于第三方中介机构责任认定的代表性案件,具有重要的裁判标杆意义。
本案原告某信托公司主张五位被告(包括各个中介机构以及金融机构等)在信托设立过程中存在严重尽职调查失误与监管义务缺位,要求五位被告对因底层资产虚假所造成的信托计划的巨额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案由浩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锋律师、牟菲律师牵头,合伙人阎慧鸣律师共同参与代表被告之一某大型商业银行出庭应诉。案件审理历时两年、多轮举证、数次开庭,浩天代理律师严格依据银行业务操作规范、金融监管规定以及民事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最终成功获得胜诉的案件审理结果,上海金融法院一审判决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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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开立案涉账户行为属于正常的展业行为,并非参与犯罪行为或具有主观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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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开立账户的行为与信托计划投资损失之间不具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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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资金变动记录不足以作为应收账款真实性与兑付能力的证据依据。
上海金融法院在判决中指出:在本案中,银行在账户开立、管理、注销过程中的行为未构成侵权,亦不构成对信托投资损失的法律责任。
此案判决不仅在实质上澄清了银行在金融交易中应承担的注意义务边界,也有效防止了“责任泛化”对金融机构展业活动的系统性冲击,同时也厘清了各个中介机构在信托设立过程的责任边界,其对同类案件具有高度示范价值。
本案胜诉再次体现浩天律师事务所在复杂金融争议案件中的专业深度及实战能力,同时也体现出浩天在资管、信托、银行等交叉金融领域的综合解决问题的优势。未来浩天将继续深耕金融资管领域的法律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解决问题的创新能力,为金融行业的合规运营、风险防控和争议纠纷的解决提供更加坚实高效的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