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文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业速递(2024年第3期)

2024-03-29



一、法规速递


1

《京津冀劳务派遣合规用工指引》印发


内容提要

近日,北京市人社局、天津设人社局、河北省人社厅联合印发《京津冀劳务派遣合规用工指引》,旨在促进京津冀地区劳务派遣市场协同有序健康发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该指引对劳务派遣单位从事劳务派遣活动应当取得行政许可、劳务派遣用工适用岗位如何确认、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主要区别等事项进行了说明,提请关注。


浩天评论

劳务派遣用工是劳动用工的形式之一,相较劳动合同用工更加具有灵活性,适用于辅助性、临时性和替代性的岗位。我国《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对于从事劳务派遣工作应当遵循的规范进行了规定,本次京津冀联合印发劳务派遣用工合规指引,对于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进行劳务派遣合规具有重要意义,提请从事劳务派遣企业以及用工单位关注,依照该指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规避风险、减少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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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人社部发布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内容提要

近日,人社部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32号)对部分文件进行清理,根据该通知,本次废止的文件有17份,分别为:《关于印发国营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实施办法的通知》(劳薪字〔1989〕40号)、《关于印发关于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劳动工资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劳政字〔1992〕12号)、《关于修改工资基金管理手册的通知》(劳计字〔1992〕66号)、《关于行业部门实行动态调控的弹性劳动工资计划的通知》(劳计字〔1993〕15号)、《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3〕138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3〕299号)、《关于深化企业工资改革适当解决部分企业工资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4〕72号)、《关于各类企业全面实行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制度的通知》(劳部发〔1994〕539号)、《关于改进完善弹性劳动工资计划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5〕122号)、《关于印发境外企业工资总量宏观调控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5〕273号)、《关于对部分行业、企业实行工资控制线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6〕198号)、《关于改进完善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6〕409号)、《关于印发外贸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7〕235号)、《关于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3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31号)、《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22号)、《关于建立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30号)。


浩天评论

我国劳动争议案件具有地域性特点,不同地区裁审机构对于劳动争议案件中同一类型的申请请求或诉讼请求处理口径存在较大差距。此外,计划经济劳动用工转向市场化用工的过程中原劳动部也发布了许多政策性规定,指导实际用工中的许多问题,因此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除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的劳动立法之外,还需要依据部分政策性规定及地方性规定。虽然部分计划经济时期政策性规定在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后已经被逐步清理废止,但在劳动争议处理中仍被沿用,因此在处理具体的案件时需要进行针对性检索,提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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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商务部拟修订对外承包工程与劳务合作业务统计调查制度


内容提要

3月21日,商务部网站公布《关于公开征求<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统计调查制度>和<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统计调查制度>修订意见的通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4月30日。其中,《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统计调查制度》拟增加“对外设计咨询项目明细”“对外承包节能环保清洁项目明细”,增加质量控制内容和附录部分《节能环保清洁类项目界定》,并修改“完成营业额的界定”“承包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相关内容。《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统计调查制度》拟增加质量控制相关内容,包括开展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统计培训,不定期开展统计数据核查等。


浩天评论

劳动用工合规是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的一个重要方面,对外劳务合作和对外承包工程项下的劳务外派是我国对外劳务用工的重要形式,其中,对外劳务合作是指具有对外合作经营资格的国内企业组织中国公民赴其他国家或地区为国外的企业或者机构工作的经营性活动,而只有依据《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取得对外合作经营资格的国内企业才可以从事对外劳务合作活动。对外承包工程项下的劳务外派是针对具有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用工的特殊规定,需要依据《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以及《商务部关于加强对外投资合作在外人员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依法开展。本次商务部拟修订对外承包工程与劳务合作业务统计调查制度中的具体内容,提请相关企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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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保障资讯


1

《北京修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


内容提要

近日,北京人社局网站公布《关于印发<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的通知》。《裁量基准表》新增了涉及职业教育、妇女权益保障、社会保险经办、单用途预付卡管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等事项的21项处罚权裁量基准,同时,根据前述法律法规调整,对原《裁量基准表》中部分行政处罚职权的名称、违法依据、处罚依据和裁量标准进行了23处修改;对涉及停产停业处罚种类的24项行政处罚权,根据裁量情形编制、细化了停产停业期限的裁量幅度;对涉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的2项新增行政处罚权编制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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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厦门降低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率


内容提要

厦门日报发布新闻,为进一步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的医保缴费负担,厦门市实施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自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降低一个百分点,由规定的9.5%调整为8.5%。调整后参保人员待遇不变。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福建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月工资的60%-300%范围内选择缴费基数。目前,厦门可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包括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本市户籍人员、本市有效居住证持有人(含港澳台人员),属于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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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广东公布2024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内容提要

3月25日,广东省税务局网站发布《关于2024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缴纳的通告》。根据《通告》,自2024年4月起,广东省省参保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按缴费比例15%申报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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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珠海调整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


内容提要

3月26日,珠海市人社局网站发布《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通告》,《通告》明确,从2024年7月1日起,珠海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调整为0.2%、0.4%、0.6%、0.8%、0.9%、1.0%、1.2%、1.4%。届时,税务部门将直接在缴费系统中调整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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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浩天律师事务所编写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简讯的目的仅为帮助客户及时了解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最新动态和发展,上述有关信息不应被看作是特定事务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依据,内容仅供参考。


编委会

编委会成员:

张碧飞 于谨源 马慧 安晶晶 马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