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文章

浩天税法资讯(2024年第3期)

2024-04-10


新规速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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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退税率文库2024A版的通知》


2024年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发布出口退税率文库2024A版的通知》(税总货劳函〔2024〕20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税务总局根据进出口税则及海关编码调整情况,编制了2024A版出口退税率文库(以下简称"文库"),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及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及时下载,对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进行文库升级,并将文库及时发放给出口企业。《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出口退税率,严禁擅自改变出口退税率,一经发现,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要求辖区内各出口企业从2024年3月6日开始,使用新版退税率文库进行退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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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4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4号)(以下简称"《解释》"),《解释》已于2024年1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11次会议、2024年2月22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24年3月20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危害税收征管犯罪,《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办理危害税收征管犯罪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共制定了二十二条解释,明确了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有关罪名的理解、新型犯罪手段的法律适用、补缴税款挽回税收损失从宽处罚政策、单位危害税收犯罪的处罚原则等其他问题,聚焦新形势下如何有效与涉税犯罪作斗争,保障国家税收,维护税收秩序,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养成纳税习惯,积极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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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2024年3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4〕351号)。为促进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和配套政策有关规定,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有关规定,经研究,2024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基本延用2023年清单制定程序、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条件和项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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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


2024年3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4〕19号),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部署,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税务总局决定,2024年以“持续提升效能·办好为民实事”为主题,紧紧围绕推动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部署在税务系统落地见效,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集成推出系列惠民利企服务举措,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满意度。主要措施如下:


(1)进一步夯实税费服务供给基础:优化税费业务办理渠道、优化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优化涉税专业服务管理;


(2)进一步提升税费服务诉求响应:健全诉求解决机制、增强破解难题实效;


(3)进一步强化税费服务数字赋能:推进数据互通共享、加强数字技术运用;


(4)进一步推进税费服务方式创新:推进“跨域办”、推进“跨境办”、推进“批量办”、推进“一窗办”;


(5)保障措施:税务机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引导广大税务干部增强服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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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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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个人所得税汇算服务与风险提示十三案例》


2024年3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了《个人所得税汇算服务与风险提示十三案例》,为让纳税人方便、快捷、准确汇算,国家税务总局总结了年度汇算中容易出错的十三个典型问题,以案例的形式进行讲解,帮助大家顺利完成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十三个案例给纳税人的提示如下:


(1)办理汇算想便捷,APP密码要记牢:税汇算时间是每年3月1日到6月30日,建议牢记个税手机APP密码,也可以通过生物识别功能(指纹、面容等)帮助记录密码。如果忘记密码,在个税手机APP登录页面点击【找回密码】,就可重置密码。个别通过上述方法仍无法找回密码的,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附近的办税服务厅进行密码重置。


(2)获取退税想及时,准确卡号必须有:纳税人提交的银行卡账户信息不正确或无效是导致退税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办理退税添加的银行卡应当为本人在中国境内开立的银行卡,我们建议纳税人填报I类账户,并保持银行卡状态正常。如有疑问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者在个人所得税APP的【个人中心】—【我要咨询】留言咨询解决。


(3)陌生链接莫点击,信息被骗悔莫及:纳税人可通过个税手机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chinatax.gov.cn)或前往办税服务厅自行办理,也可以通过任职受雇单位或委托其他机构或个人代为办理,税务机关不会授权其他所谓的“电子”渠道,请纳税人注意甄别。


(4)多项收入合并计,补税退税都可能:2019年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我国开始施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四项综合所得,需要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该制度使得一个纳税年度内同等收入水平的人税负相同,促进了分配公平,是国际通行做法。一般来讲,纳税人除工资薪金外,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各项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的税率高于预缴时的税率,就会产生补税。


(5)陌生收入别慌张,先去核实再申诉:纳税人在通过个税手机APP查询本人的收入纳税记录时,如对某笔收入有疑问,可先就该笔收入纳税情况与支付单位联系核实。如属于支付单位申报错误,可由支付单位为纳税人办理更正申报;如双方确实对该笔收入有争议,纳税人可就该笔收入信息进行申诉。


(6)退税申请并非一劳永逸,补正资料乃是应尽义务:税务机关在年度汇算退税审核时,对于纳税人填报不清楚、有缺失的项目,会联系纳税人补充填报或提交相关佐证资料。这是贯彻落实“申报即可享受,资料留存备查”征管服务制度的举措,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7)官方通知才可信,“退税秘笈”不靠谱: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制度施行以来,一些不法分子瞄准了纳税人急于获取退税、乐于获取退税的心理,推出所谓的“退税秘笈”,吸引点击和流量,博取眼球和关注。税务机关郑重提醒,切勿听信网络上各类涉税小道消息,应依法如实填报自己的收入和扣除情况。


(8)“大病医疗”绝非“生财之道”:依法办理个税汇算是每个纳税人的法定义务,纳税人在办理汇算时,应通过个税手机APP认真查看自己的收入、扣除、扣缴税款等信息,依法诚信办理汇算。对于存在虚假填报收入或扣除项目、篡改证明材料等恶劣情节的,税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追缴税款和滞纳金;对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依规立案稽查。


(9)子女身份要真实,信息核验无遁形:少部分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时为了多退或者少缴税款,进行了专项附加扣除不实申报。为构建个人所得税管理闭环,税务部门与其他部门建立了信息核验机制,利用税收大数据对纳税人申报情况进行分析;对于发现的涉税风险,与纳税人进行沟通,引导纳税人更正错误、提升遵从,对拒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10)老人身份莫虚填,知晓规定是前提: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有一定的填报条件,主要是如果被赡养人为父母,则父母一方需年满60周岁。如果纳税人父母及其兄弟姐妹均已离世,且由纳税人履行祖父母或外祖母的赡养义务,纳税人才可以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对于虚假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将与纳税人进行沟通,引导纳税人更正错误、提升遵从,对拒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11)境外所得要申报,切勿隐瞒存侥幸:居民个人对其境外所得需自行申报纳税,是自1980年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一直坚持的基本制度。2018年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延续了该项规定,即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均应依法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12)退税申请应当及时,超时办理权益受损:依法如实办理汇算是纳税人的义务。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对汇算可退税的纳税人,建议在对收入、扣除确认后,及时提交退税申请,并关注税务机关的退税审核情况,避免错失退税红利。2024年7月1日起,税务机关将不再受理纳税人2020年度汇算的退税申请。


(13)汇算补税是义务,应办未办有惩罚:依法如实办理汇算是纳税人的义务。对存在应办理未办理汇算等涉税问题的,税务机关会进行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约谈警示,并通过电子、书面等方式向其发送税务文书,提醒督促纳税人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依法进行立案检查,在征收滞纳金的基础上加处罚款,并纳入税收监管重点人员名单,对其以后3个纳税年度申报情况加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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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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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税务局联合法院强制执行一起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补税案件


2024年2月29日,国税总局官网发布税案通报,四川税务部门根据精准分析线索,发现四川省成都市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高管姚崇洪未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补税。经税务部门多次提醒督促,姚崇洪仍拒不办理申报,并有拒不签收甚至撕毁相关法律文书等行为,税务部门遂对其立案检查。


经查,纳税人姚崇洪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少缴个人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成都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对其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姚崇洪仍以各种借口拒不缴纳。税务部门遂将该案件移交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冻结了姚崇洪全部银行账号、微信和支付宝账号等资金账号,并发出限制消费令。经税务部门和法院联合约谈,在法律的震慑下,目前姚崇洪已缴清了全部税款、滞纳金、罚款和加处罚款共计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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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多部门联合依法查处一起骗取出口退税团伙案件


2024年2月29日,国税总局官网发布税案通报,为规范出口退税政策落实,助力稳外贸促发展,青岛市税务、公安、海关、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依法查处青岛百富隆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青岛贝利源工贸有限公司、青岛银河鑫源贸易有限公司3户出口企业虚开骗税团伙案件。


经查,上述3户出口企业,通过虚构出口业务、买单配票等违法手段骗取出口退税。青岛市税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追缴骗取出口退税1028万元。目前,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犯罪分子刘文市、黄桥木、李玉英、李玉凤4人因犯骗取出口退税罪,被判处5年至10年不等有期徒刑;犯罪分子易永煌、陈彩红、龚培炜3人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2年至7年不等有期徒刑;报关人员汪玉玲、袁宏伟2人因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分别被判处9个月和2年6个月有期徒刑,以上9人并处罚金共计10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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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税务部门依法查处一起加油站偷税案件


2024年2月29日,国税总局官网发布税案通报,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相关部门移送线索,指导国家税务总局黔西南州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了兴仁市巴铃卡子加油站偷税案件。


经查,该加油站通过违规更换加油机主板芯片、删除加油机税控数据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355万元。税务稽查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加油站依法追缴少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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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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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高质量完成全国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全国两会建议提案蕴含人民群众期待和代表委员情怀。2023年是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履职的第一年。国家税务总局创新、优质、高效办好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回应代表委员关切,推动税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向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交出满意的答卷。


数据显示,2023年,税务总局共接收建议提案606件。其中,主办件113件,占总数的19%;协(会)办件423件,占总数的70%;参阅件70件,占总数的11%。所有建议提案全部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沟通协商率、按时办结率、代表委员满意率均达到100%。


税务总局在办理涉税建议提案的过程中,积极吸收合理建议,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回应各方关切,努力通过办理建议提案推动税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针对代表委员围绕税收支持科技创新提出的相关建议,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并积极研究采纳,联合财政部经批准后制发《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将所有符合条件行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并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助力打好科技自立自强主动战。


——针对代表委员提出关于优化完善税费优惠政策的建议,税务总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延续、优化、完善税费优惠政策的决策部署,围绕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税费政策体系,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税收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认真研究吸纳代表委员的建议。2023年,税务总局联合相关部门制发《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等文件,出台《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1.0)》《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新政指引》《支持共享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等各类指引,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政策宣传解读,促进经营主体应知尽知最新税费政策,让纳税人缴费人愿享尽享税费红利,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


——针对代表委员提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建议,税务总局积极吸收借鉴,进一步精简办税资料、优化办税流程,切实减轻经营主体办税缴费负担;进一步完善税费服务诉求解决机制,更好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持续推进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加强税务执法区域协同,着力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有效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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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编写本税收简报目的仅为帮助大家了解税收法规及/或该领域重大事件的动态和发展。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并不代表我们的法律意见或法律建议。如您希望获得专业意见,请向我们的税务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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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成员:陶姗、徐仲锋、张诗蕙、熊梦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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