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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吉利威马案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攻与防

2025-04-29

商业秘密作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企业知识产权的重要体现,也是市场竞争中不可或缺的战略资源。近年来,随着企业间竞争的加剧,商业秘密侵权案件频发,成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热点问题。吉利威马案作为我国商业秘密保护领域的典型案例,不仅揭示了企业在技术秘密保护中的薄弱环节,也为其他企业提供了宝贵的攻防经验。本文将从吉利威马案出发,深入探讨企业如何在商业秘密保护中实现攻防兼备。


一、吉利威马案的背景


吉利威马案涉及吉利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成都高原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与威马汽车制造温州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之间的商业秘密纠纷。吉利集团发现,其核心技术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加入威马汽车,并涉嫌使用吉利技术秘密于新能源汽车底盘研发。因此,吉利集团提起诉讼,指控威马汽车侵犯其技术秘密。法院经审理认定吉利集团对涉案技术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涉案底盘零部件图纸及数模承载的技术信息具有非公知性,符合商业秘密保护要件。通过“接触加实质性相似”的原则,法院认定威马方构成商业秘密侵权,综合考虑威马汽车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后果,判决威马汽车赔偿吉利集团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6.38亿元,适用了2倍惩罚性赔偿。该案不仅彰显了我国司法机关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的决心和能力,也为企业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敲响了警钟。


二、司法实践突破——停止侵权行为的精细化重构


吉利威马案对停止侵权行为作出了“史上最细颗粒度规定”,细化了停止侵害的具体措施,为企业维权提供了可执行模板。该案从技术层面、人员层面以及商业层面对停止侵权进行了全方位的界定,明确了停止侵害的具体操作步骤和执行标准,确保侵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一)技术层面的“物理隔离”


为确保敏感信息不外泄,法院实施了全面的数据清零措施,包括销毁或移交涉案汽车底盘图纸、数模及衍生技术文件,以消除所有潜在的泄密风险。为防止通过技术换壳手段规避法律制裁,法院要求禁止放弃或转让基于侵权技术申请的12项专利,从而冻结了这些专利的使用,确保侵权技术不会以新的形式复现。


(二)人员层面的“行为隔离”


为了确保全体员工对判决内容有清晰且全面的认识,法院方面采取了双轨公示方式,即通过《人民法院报》的公告以及公司内部的通知,双管齐下地向员工传达相关信息。同时,为了强调保密工作的重要性,要求所有供应商以及已经离职的员工必须签署一份《保密承诺书》。在这份承诺书中,详细规定了二次泄密的追责机制,旨在通过明确的规章制度来规范供应商和离职员工的行为,从而有效避免敏感信息的外泄。此外,为了保证所有相关人员能够持续遵守保密义务,法院还特别设立了每日100万元的迟延履行金。这一手段的引入,可以促使相关人员在任何时候都能够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从而防止任何可能导致的信息泄露事件发生。


(三)商业层面的“生态隔离”


为了有效防止侵权技术通过市场流通渠道传播,法院采取了严格的措施,禁止销售搭载有侵权技术的EX系列车型。这一举措旨在彻底阻断侵权技术通过市场传播的途径,维护市场秩序,避免误导消费者,确保商业环境公平竞争。


三、商业秘密保护的“防”——构建完善的保护体系


在吉利威马案件中,吉利集团之所以能够成功捍卫其商业秘密,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其预先建立的全面商业秘密保护体系。该体系的核心在于“预防”,即防止商业秘密的泄露和非法利用。首先,制度设计与管理构成了商业秘密保护的基石。企业必须制定严格的商业秘密管理制度,明确商业秘密的定义、分类、保护级别以及保密措施。通过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确保每位员工都充分认识到商业秘密的重要性及其保护的必要性,并根据员工的职位级别设定不同级别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条款,从而强化对技术秘密的管理。


其次,技术管理与监控是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手段。企业应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如加密技术、访问控制技术等,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引入区块链存证技术,实时固化研发节点的“技术出生证明”,确保权属可追溯。


最后,员工培训与合规教育是商业秘密保护的关键环节。企业应加强员工的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培训,让员工了解商业秘密的重要性、保护要求以及泄露的法律后果等。同时,企业还应建立合规教育体系,定期对员工进行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合规能力。


四、商业秘密保护的“攻”——应对侵权行为的策略


吉利集团不仅构筑了坚固的防御体系,而且在识别到侵权行为后迅速采取了有效的反击策略。首先,及时识别侵权行为并确保证据的完整性是应对商业秘密侵权的关键初始步骤。一旦企业发现商业秘密被侵权,应立即收集和保全相关证据,即便当下不立即采取维权行动,这也会为企业后续的法律诉讼打下坚实的基础。企业应充分利用法律手段,请求法院采取证据保全、财产保全以防止侵权方转移财产或销毁证据。此外,对于涉嫌犯罪的侵权行为,企业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侵权者的刑事责任。


在实践中,举证困难是商业秘密维权的主要障碍。企业应建立专门的证据收集团队,采用专业手段固定证据,并与第三方机构合作进行技术鉴定,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积极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追踪侵权行为,提升证据的获取效率和质量。通过多渠道、多层次的证据链构建,有效克服举证难题,为维权提供有力支撑。


五、结论


吉利威马案作为我国商业秘密保护领域的典型案例,不仅揭示了企业在技术秘密保护中的薄弱环节,也为其他企业提供了宝贵的攻防经验。通过构建完善的保护体系、强化员工的法律意识、善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企业可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商业秘密的攻防兼备,保护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未来,随着技术进步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性将进一步凸显,企业应不断优化保护策略,以应对日益复杂的法律环境。该案的启示在于:商业秘密保护不是筑起密不透风的高墙,而是构建“可呼吸的安全体系”。企业需在制度建设、技术防御、人文管理三个维度形成闭环,同时借助司法实践中不断细化的执行规则,将法律威慑转化为具体行动。唯有如此,方能在数字化的浪潮中,既守护创新成果,又不窒息合作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