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文章

浩天反垄断政策与实务月刊 (2026年7月)

2026-08-05



目录


执法动态

监管风向标

  • 《人民日报》刊发罗文署名文章: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 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16项专项行动破解“内卷式”竞争难题

  • 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效能提升专项行动

  • 企业海外反垄断合规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启动

  • 市场监管总局举办2026年度第4期、第5期海外反垄断合规讲堂

  • 2026年上半年市场监管总局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298件

  • 市场监管总局集中纠治不当实施信用评价设置招标投标区域壁垒问题


新规抢先看

  • 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地方晴雨表

  • 北京启动破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卡点堵点专项行动

  • 广西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专项行动

  • 浙江省构建公平竞争审查与行政合法性审查衔接联动机制

  • 2026年甘肃省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制度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


案例公告栏

  • 市场监管总局对携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罚没51.79亿元

司法动态

  • 最高人民法院:反垄断行政指导书不具有强制性,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域外动态

  • 美国最高法院将审理苹果在Epic Games案中“藐视法庭”裁定的上诉

  • 美国12州联合起诉阻止派拉蒙收购华纳兄弟探索,派拉蒙同意推迟交割

  • 欧盟法院驳回谷歌上诉,维持安卓案41.25亿欧元反垄断罚款

  • 谷歌请求欧盟法院维持撤销AdSense案14.9亿欧元罚款的判决

  • 欧盟普通法院驳回苹果针对《数字市场法》“守门人”地位提出的上诉

  • 欧盟委员会依据《数字市场法》处罚谷歌8.9亿欧元,涉及搜索自我优待与Google Play外部引导限制

  • 欧盟委员会依据《数字市场法》要求谷歌向竞争对手开放Android AI功能及搜索数据

  • 欧盟委员会附条件批准派拉蒙收购华纳兄弟探索:要求退出UIP并限制与环球影业的联合发行安排

  • 比利时竞争管理局对谷歌启动在线广告领域正式反垄断调查

  • 法国对英伟达反垄断调查接近尾声,中国调查仍在持续推进

  • 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指控谷歌在安卓应用分发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 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对四家中国集装箱制造商涉嫌达成卡特尔协议展开调查

  • 印度竞争委员会就政府采购串通投标对惠普印度及多家经销商处罚约1,500万美元

  • 谷歌与俄罗斯联邦反垄断局就Android案达成和解,取消排他性预装限制

  • 香港竞委会修订投标领域示范“不合谋条款”,明确围标可能触犯刑事法律

专家解读

  • 曲创教授: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实现平台经济互利共赢发展

  • 焦海涛教授:携程垄断案厘清“全网最低价”竞争损害机理

联系方式




执法动态


监管风向标


1

《人民日报》刊发罗文署名文章: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局长罗文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指出,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高质量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对于引导市场竞争从“拼价格”转向“拼质量、拼创新”的良性轨道,打通制约实体经济提质增效的关键堵点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文章指出,当前整治成效不断显现,重点行业竞争生态持续改善,但部分行业“内卷式”竞争问题依然突出,有的领域出现新的变种和隐性操作,易引发新一轮风险;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市场监管部门要坚持依法治理,用好法律“工具箱”,打好监管“组合拳”,加快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2

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16项专项行动破解“内卷式”竞争难题


今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围绕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完善制度规则标准、支持产业优化升级等方面,以加强监管执法、深化平台治理、强化源头规范等为重心,部署开展16项专项行动,明确39项预期成果,破解各类“内卷式”竞争难题并取得积极进展。


3

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效能提升专项行动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通知,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自2026年6月至12月开展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效能提升专项行动,依法支持企业通过并购重组走出“内卷式”竞争,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主要包括强化监管基础能力建设、推动全链条监管质效提升、增强合规指导工作实效三个方面重点任务。


4

企业海外反垄断合规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启动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通知,部署开展企业海外反垄断合规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聚焦企业海外投资、跨境并购、产品出口等重点场景,强化合规指导,力争用一年左右时间,推动海外反垄断制度宣传覆盖更加全面,企业合规能力显著提升,综合服务支撑体系逐步完善。专项行动主要包括以下重点任务:(1)完善境外合规指引,构建多元培训体系;(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筑牢反垄断合规根基;(3)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提升法律服务能力;(4)用好社会专业力量,加强反垄断国际交流。


5

市场监管总局举办2026年度第4期、第5期海外反垄断合规讲堂


6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在广东省深圳市、江苏省苏州市同步举办2026年度第4期、第5期海外反垄断合规讲堂,精准对接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企业国际化经营需求。讲堂系统解读欧盟、美国等主要境外司法辖区反垄断法律法规及最新执法动向,围绕经营者集中申报、垄断协议风险防控、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识别等关键环节,结合数字经济、跨境电商、高端制造等重点领域典型案例梳理合规要点,为企业跨境经营提供体系化、可落地的合规指引。


6

2026年上半年市场监管总局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298件


7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数据显示,2026年上半年共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298件,其中无条件批准283件、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2件、禁止1件,受理后申报方撤回申报12件。无条件批准案件中,简易案件257件,约占90.8%;在初步审查阶段(受理后30天内)审结不实施进一步审查的案件251件,约占88.7%,在进一步审查阶段审结不予禁止的案件32件。无条件批准的经营者集中交易金额合计超2.23万亿元,其中100亿元及以上35件,约占12.4%。从交易结构看,涉及同行竞争者的横向集中182件,约占64.3%;涉及上下游企业的纵向集中120件,约占42.4%;混合集中69件,约占24.4%。以股权收购方式的集中156件,约占55.1%;以合营企业方式的集中122件,约占43.1%。从行业分布看,制造业投资最为活跃,涉及制造业的集中105件,约占37.1%,其后依次为水电气热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业、房地产业。


7

市场监管总局集中纠治不当实施信用评价设置招标投标区域壁垒问题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破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卡点堵点专项行动首批案例,聚焦破除不当实施信用评价设置招标投标区域壁垒的卡点堵点。针对企业反映多地实施不合理的信用评价规则,导致难以通过招标投标公平进入异地工程建设与工程监理市场的情况,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多地行政机关不当实施信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应用于招标投标资格审查或者评标因素,妨碍外地企业公平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问题。


新规抢先看


1

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7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共二十条,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扩大法律调整范围,在当前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平台经济其他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二是健全平台责任制度,在当前定额罚、责令停业整顿的基础上丰富规制手段,支撑常态化监管;三是明确监管合力工作机制,针对平台经济跨界混业经营,增加线下线上业务归口管理一致原则,强化部门联动、央地协同的一体化监管;四是规范电子商务突出违法行为;五是深化电子商务开放合作,推动电子商务领域规则、规制、管理、标准同国际相通相容,增加对外反制措施,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地方晴雨表


1

北京启动破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卡点堵点专项行动


日前,北京市全面启动破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卡点堵点专项行动。此次行动重点围绕增量政策严审与存量措施抽查、平台治理与要素疏通、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有序推进,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2

广西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专项行动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印发《深入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聚焦招商引资、财政奖补、招标投标、资质认定等重点领域,严查地方保护、地域限制、差异化补贴、排他性条款等市场分割行为;紧盯平台经济、医药、建材、文旅等重点行业,整治低价“内卷”、价格同盟、过度补贴等无序竞争乱象。广西同步上线AI+公平竞争审查智能平台,依托数字化手段实现政策风险智能识别、线上台账归集、远程抽查督办;并明确要积极探索将审查成效纳入地方绩效考核,推动公平竞争制度由“软要求”转化为“硬约束”。


3

浙江省构建公平竞争审查与行政合法性审查衔接联动机制


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浙江省司法厅联合发文,以“三链融合”构建公平竞争审查与行政合法性审查衔接联动机制:一是贯通“程序链”,加强审前衔接、审中会商、审后协同,实现审查流程“规范化”;二是畅通“信息链”,共享热点信息、案件线索、政策动向,实现沟通对接“常态化”;三是打通“业务链”,开展联合监督指导,推动审查人才共育,深化数智联动赋能,实现资源利用“最优化”。


4

2026年甘肃省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制度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


近日,2026年甘肃省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制度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通报,甘肃省已建立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制度,构建起《甘肃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甘肃省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工作管理规定》等13项地方性配套制度;近三年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3起,立案调查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16起,查处反不正当竞争案件141起;《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以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审查重要政策措施4,400多件,修改调整470件。会议强调,下一阶段要强化重点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聚焦民生领域痛点强执法、聚焦自然垄断环节强监管、聚焦平台经济发展抓规范;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传统高发不正当竞争行为,惩治数字领域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


案例公告栏


1

市场监管总局对携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罚没51.79亿元


7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携程集团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51.79亿元。经查,2020年以来,携程滥用其在中国境内在线酒店预订平台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以流量分配机制为核心,利用平台规则、技术手段,实施了两种垄断行为:一是以流量倾斜、权益支持等为激励,诱导优质酒店经营者选择“特牌”并要求其开展独家合作、不得与竞争性平台合作;二是强制“金牌”“无牌”酒店经营者给予“全网最低价”,如发现酒店价格高于竞争性平台,即通过“调价助手”“挂牌通”等技术工具和人工手段调低价格。同时,携程利用技术手段监测独家合作、“全网最低价”实施情况,并通过限制流量、“摘牌”、扣除订单储备金等惩罚性措施保障行为实施。市场监管总局认定,上述行为构成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决定,责令携程停止违法行为,全额退还强制扣除酒店经营者的订单储备金1.22亿元;没收违法所得16.58亿元;处以其2025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69.58亿元7.5%的罚款,计35.21亿元。



司法动态


1

最高人民法院:反垄断行政指导书不具有强制性,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某省水泥协会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行政复议二审行政判决书。最高人民法院驳回水泥协会上诉,维持一审判决,明确某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反垄断行政指导书属于行政指导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诉行政指导书的内容中并无产生行政法律关系的真实意思,并未限制行政相对人的自主选择权,亦不具有强制性的法律效果。该指导书系某省市场监管局以提醒、建议等方式劝导水泥协会及其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反垄断法等规定的行政指导行为。因此,一审判决认定被诉行政指导书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并无不当。



域外动态


1

美国最高法院将审理苹果在Epic Games案中“藐视法庭”裁定的上诉


近日,据彭博社消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将审理苹果公司就其在与Epic Games长期诉讼中被认定“藐视法庭”的裁定所提上诉,该案聚焦于App Store对外部支付方式的限制。本案源于Epic于2020年提起的反垄断诉讼。加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法官Gonzalez Rogers在2021年未支持Epic关于苹果构成垄断的主张,但仍依据加州不正当竞争法向苹果发出禁令,要求其允许开发者向用户提供外部支付选项。此后苹果调整App Store规则,允许开发者在一定条件下设置通向外部支付渠道的链接,但仍对部分经外部链接完成的交易收取佣金。2025年,Gonzalez Rogers法官认定苹果的调整措施实质上未能落实禁令要求,反而通过收费和规则设计维持了原有商业模式,据此裁定苹果构成民事藐视法庭,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随后维持该裁定。最高法院的判决可能进一步明确平台企业在落实涉及商业模式调整的司法禁令时,能否通过重新设计收费结构或附加条件维持原有经济利益;以及下级法院在发现企业以形式合规规避禁令实质要求时,可以采取多大力度的执行和制裁措施。


2

美国12州联合起诉阻止派拉蒙收购华纳兄弟探索,派拉蒙同意推迟交割


近日,美国12个州联合向联邦法院提起反垄断诉讼,要求阻止派拉蒙天空之舞公司收购华纳兄弟探索公司。这笔规模约1,100亿美元的交易已在今年6月通过美国司法部的审查,但各州总检察长有权就同一交易独立提起诉讼、请求法院颁发禁令,因此交易在获得联邦放行后仍未脱离被阻止的可能。原告各州认为,交易完成后好莱坞两家主要电影制片公司将同属一家企业,从而在院线电影发行、有线电视内容许可等领域形成违法的市场力量集中。为避免交易在诉讼尚未审理完毕时即行交割,派拉蒙已与原告各州达成协议,承诺在本案实体庭审结束前不完成交割,各州则相应撤回初步禁令申请,案件由此直接进入实体审理阶段。


3

欧盟法院驳回谷歌上诉,维持安卓案41.25亿欧元反垄断罚款


7月2日,欧盟法院驳回谷歌及其母公司Alphabet就“Google Android”案提出的上诉,维持欧盟普通法院此前调整后的41.25亿欧元罚款。该案源于欧盟委员会2018年作出的处罚决定。委员会认定,谷歌要求移动设备制造商在取得Play Store许可的同时预装Google Search和Chrome,通过“反碎片化协议”限制设备制造商销售未经谷歌批准的安卓分支版本,并在部分收益分成协议中将广告收入分成与竞争性搜索服务不得预装挂钩,相关安排共同服务于保护和强化谷歌在通用搜索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构成单一、持续的滥用行为。欧盟普通法院于2022年部分撤销了委员会关于部分收益分成协议的认定,但维持其余核心违法认定,并将罚款由约43.43亿欧元下调至41.25亿欧元。欧盟法院此次确认,普通法院在评估预装条件的反竞争效果、审查欧盟委员会对预装条件及反碎片化协议的评估、驳回谷歌就反碎片化协议提出的客观正当理由等方面均不存在法律适用错误。尽管普通法院对部分收益分成协议作出部分撤销,仍可维持“单一且持续的违法行为”定性,并有权行使全面管辖权重新确定罚款金额。


4

谷歌请求欧盟法院维持撤销AdSense案14.9亿欧元罚款的判决


近日,谷歌请求欧盟法院驳回欧盟委员会提出的上诉,维持欧盟普通法院此前撤销14.9亿欧元(约合17亿美元)反垄断罚款的判决。该案源于欧盟委员会2019年作出的处罚决定。委员会认定,谷歌在2006年至2016年期间与第三方网站签订的合同中加入限制性条款,限制网站发布商展示竞争对手提供的搜索广告,滥用了其在在线搜索广告中介市场的支配地位。谷歌已于2016年取消相关合同条款。欧盟普通法院于2024年撤销该项罚款,认为欧盟委员会对相关协议竞争效果的评估存在不足。在庭审中,谷歌主张,欧盟委员会的上诉理由在法律上存在缺陷,也未充分考虑有关竞争性广告服务提供商仍有能力在相关市场挑战谷歌的证据。欧盟委员会则主张,普通法院对其施加了过高的举证要求,并在排他性安排的认定问题上偏离了既有欧盟竞争法判例。


5

欧盟普通法院驳回苹果针对《数字市场法》“守门人”地位提出的上诉


近日,欧盟普通法院驳回了苹果针对其在《数字市场法》(DMA)项下被指定为“守门人”的上诉。这意味着,苹果旗下若干核心平台服务仍需继续遵守DMA所设定的竞争监管义务。苹果此前试图推翻欧盟委员会在DMA项下对iOS和App Store作出的“守门人”相关认定,并对委员会涉及iMessage的部分处理提出异议,欧盟普通法院驳回了苹果的全部主张。法院认为,欧盟委员会将苹果在不同设备上的App Store作为同一项核心平台服务进行处理,并未违反法律。法院指出,无论运行于何种设备,这些应用商店在功能上均服务于同一目的,即连接开发者与终端用户,使软件得以分发。苹果在判决后表示,其认为DMA的部分要求“超出了合法且合比例的范围”,并称某些监管义务可能削弱公司为用户建立的保护机制。苹果虽在欧盟普通法院败诉,但仍可就法律问题向欧盟法院提起上诉。


6

欧盟委员会依据《数字市场法》处罚谷歌8.9亿欧元,涉及搜索自我优待与Google Play外部引导限制


近日,欧盟委员会作出两项决定,认定谷歌在Google Search中优待自有服务,以及限制应用开发者通过Google Play将消费者引导至其他通常价格更低的购买渠道,均违反《数字市场法》(DMA),并分别处以4.6亿欧元和4.3亿欧元罚款,合计8.9亿欧元。作为上述两项决定的一部分,欧盟委员会已责令谷歌停止相关不合规行为:第一,在Google Search搜索结果中,以公平、非歧视性的方式对待第三方服务,不得使谷歌自有服务获得更加优惠的展示待遇;第二,在技术和合同层面,允许通过Google Play分发应用程序的开发者自由地向用户介绍和推广其他交易方案并与用户订立合同,相关活动既可以在Google Play应用商店内进行,也可以通过其他渠道进行。欧盟委员会表示,谷歌已就购物、酒店、航班等免费服务及购物广告、体育信息等内容的搜索展示方式提出并测试调整方案,构成朝合规方向迈出的实质性进展,并已就如何将本次决定确立的原则适用于AI Overviews和AI Mode提出方案。在Google Play外部引导规则方面,谷歌亦已推出部分调整措施。欧盟委员会将结合本次停止违法行为的命令对上述方案作进一步评估。


7

欧盟委员会依据《数字市场法》要求谷歌向竞争对手开放Android AI功能及搜索数据


近日,欧盟委员会依据《数字市场法》(DMA)正式向谷歌发布两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措施:一是要求谷歌提高Android操作系统对第三方AI助手的互操作性;二是要求谷歌向符合条件的竞争对手开放部分Google Search搜索数据。欧盟委员会表示,两项措施均旨在防止大型数字平台利用其生态系统优势削弱市场竞争,为新兴AI服务和搜索服务创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本次决定同时建立了一套多层次的数据匿名化机制,与欧盟委员会和欧洲数据保护委员会(EDPB)正在制定的DMA与《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衔接指引保持一致。谷歌仍可在数据共享前评估特定第三方是否存在严重网络安全或数据保护风险。此外,本次决定还明确了共享数据的定价原则以及透明的数据获取程序。


8

欧盟委员会附条件批准派拉蒙收购华纳兄弟探索:要求退出UIP并限制与环球影业的联合发行安排


7月22日,欧盟委员会宣布,根据《欧盟并购条例》附条件批准派拉蒙天空之舞公司收购华纳兄弟探索公司,该项批准以派拉蒙全面履行其提出的救济承诺为前提。欧盟委员会认为,本次交易可能导致部分欧洲经济区国家电影发行市场的集中度上升并提高市场透明度。相关担忧主要源于派拉蒙与环球影业目前通过合营企业United International Pictures(UIP)共同向影院经营者发行双方影片的结构性合作关系。若交易未附加救济措施即完成,华纳的影片也可能被纳入UIP的发行体系,从而削弱影院经营者在影片租赁费率及其他发行条件方面的议价能力。为此,派拉蒙承诺:第一,在交易交割之日起13个月内终止其在欧洲经济区内持有的UIP权益;第二,未来十年内不得直接或间接与环球影业达成任何在欧洲经济区内共同或联合发行电影的协议或安排;第三,未来十年内,在UIP覆盖的欧洲经济区国家中,不得将华纳影片的发行权转移至同时发行环球影业或迪士尼影片的院线发行商;第四,未来十年内,在派拉蒙与环球影业未使用同一发行商的UIP国家中,不得将其自身影片的发行权转移至华纳所使用且同时发行环球影业或迪士尼影片的院线发行商。欧盟委员会认为,上述承诺能够确保合并后实体的影片不会与环球影业或迪士尼的影片通过同一联合发行安排进行发行,足以消除相关竞争担忧,因此对该交易予以附条件批准。


9

比利时竞争管理局对谷歌启动在线广告领域正式反垄断调查


近日,比利时竞争管理局(BCA)宣布,已就谷歌在在线广告领域涉嫌实施限制竞争行为启动正式反垄断调查。本案主要关注谷歌在复杂的在线广告产业链中的角色。在该产业链中,广告主通过多种中介服务购买数字广告库存,网站出版商则通过相应服务出售其广告位,而谷歌同时经营广告交易平台以及供广告主购买数字广告的工具等多个环节的服务。比利时竞争管理局将重点评估谷歌就部分广告中介服务设定的合同条款以及其在提供相关服务时可能存在的差别待遇是否对客户或竞争对手造成不利影响。调查人员还将审查上述做法是否可能构成《欧盟运行条约》(TFEU)第102条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违反比利时国内竞争法,或违反比利时法中关于经济依赖关系的相关规定。比利时竞争管理局同时强调,正式立案并不意味着已经对案件作出实体认定,目前该案仍处于初步调查阶段。


10

法国对英伟达反垄断调查接近尾声,中国调查仍在持续推进


近日,据路透社报道,法国竞争管理局表示,其针对芯片制造商英伟达涉嫌实施反竞争行为的调查已接近尾声。按照法国竞争执法程序,竞争管理局调查部门下一步需要决定,是向英伟达发出异议声明,还是直接终结调查。如决定发出异议声明,英伟达将有权就相关指控作出回应,此后法国竞争管理局合议机构将结合调查结果及英伟达的答辩意见作出最终裁决。与此同时,中国针对英伟达的反垄断调查也仍在持续推进。2024年12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因英伟达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及涉嫌违反其2020年收购迈络思科技有限公司案所附限制性条件,依法对英伟达立案调查;2025年9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宣布对该案开展进一步调查。截至目前,监管部门尚未公布该案的最终处理结果。


11

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指控谷歌在安卓应用分发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近日,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发起指控,认定谷歌在安卓应用分发市场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监管机构认为,谷歌的一项开发者激励计划通过利益诱导,促使游戏发行商优先将谷歌Play商店作为分发阵地,实质上阻碍了公平竞争。该计划内部代号为“拥抱计划”(Project Hug),对外命名为“游戏/谷歌速度计划”(Games/Google Velocity Program),实施周期自2019年7月延续至2026年3月。据路透社报道,谷歌将涵盖谷歌云服务、谷歌广告以及YouTube推广等核心业务的资金与资源支持,与开发者的上架条件深度捆绑,要求其在谷歌Play商店提供的条款必须“至少与竞品安卓应用商店一样优厚”。监管机构指出,这种协议架构极大地刺激了开发者将谷歌市场作为首选阵地,从而直接削弱了其他竞争平台吸引重磅游戏首发的能力。


12

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对四家中国集装箱制造商涉嫌达成卡特尔协议展开调查


近日,据KED Global报道,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已对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胜狮货柜、上海寰宇物流装备有限公司以及新华昌集团集装箱有限公司四家主要中国航运集装箱制造商展开调查,审查其是否在新冠疫情及全球供应链危机期间,通过协调标准干货集装箱的生产安排合谋限制产量、抬高价格,从而违反韩国竞争法。此次调查紧随美国司法部于今年5月对上述四家公司及七名高管提起的反垄断刑事指控。路透社援引美国主管机关信息报道称,上述四家公司合计生产全球约95%的标准干货集装箱。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此前已多次查处航运领域卡特尔案件,包括曾就区域航线运价串通行为对集装箱航运公司处以罚款。


13

印度竞争委员会就政府采购串通投标对惠普印度及多家经销商处罚约1,500万美元


近日,印度竞争委员会(Competition Commission of India)就两起政府采购串通投标案件作出处罚决定,认定惠普印度及其21家经销商在2017年至2020年期间,在印度政府电子采购平台的个人计算机和打印机耗材采购招标中实施了扭曲竞争的行为,相关罚款合计约1,500万美元。CCI表示,惠普印度通过指导经销商的投标报价,并选择性地提供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所必需的授权文件,对投标过程施加影响;根据监管机构的调查结论,这些做法实际上决定了哪些经销商能够参与特定政府采购合同的竞争。相关处罚决定涉及两项独立调查,分别针对通过印度政府电子市场平台销售和供应个人计算产品及打印耗材的行为。该案反映出,印度监管机构正日益关注公共采购体系中的竞争问题。


14

谷歌与俄罗斯联邦反垄断局就Android案达成和解,取消排他性预装限制


近日,谷歌与俄罗斯联邦反垄断局(Federal Antimonopoly Service)就Android相关反垄断争议达成和解。俄罗斯监管部门此前指控,谷歌通过Android移动生态系统中的许可条件和合同安排,限制手机制造商与竞争性软件及搜索服务提供商开展合作,从而压缩竞争对手进入移动终端的空间。根据和解协议,谷歌不得再要求在俄罗斯销售的Android设备排他性预装其自有应用,也不得阻止设备制造商预装其他搜索服务或第三方应用。包括本土搜索服务商Yandex在内的第三方服务,今后可以被预装并放置在手机桌面等较为显著的位置。此外,此次和解还将引入搜索引擎选择机制,俄罗斯Android用户可以自行选择设备的默认搜索引擎,而不再由系统预先将Google Search设为默认选项。除调整相关商业安排外,谷歌还同意支付4.38亿卢布(约合780万美元)罚款。


15

香港竞委会修订投标领域示范“不合谋条款”,明确围标可能触犯刑事法律


7月23日,香港竞争事务委员会发布新版示范“不合谋条款”(Non-Collusion Clauses),建议公共及私人采购方将其纳入招标文件和正式合同,以进一步预防和打击围标、市场分割及价格操纵等合谋行为,并特别鼓励大型楼宇维修项目及其他高价值采购采用相关条款。竞委会于2017年首次发布该示范条款,内容包括可纳入招标文件的不合谋条款以及由投标人签署的“不合谋投标确认书”。本次修订包括两项内容:第一,新版条款明确,投标人签署“不合谋投标确认书”后如实施围标等合谋行为,除可能承担对采购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并受到《竞争条例》项下处罚外,视个案事实还可能构成普通法上的“串谋诈骗罪”(conspiracy to defraud),根据香港《刑事罪行条例》第159C(6)条最高可判处14年监禁;第二,新版条款要求投标人同时提交法定声明,确认投标文件系独立编制且不存在合谋行为,如其后被发现作出虚假陈述,可能构成《刑事罪行条例》第36条规定的虚假法定声明罪,最高可判处2年监禁及罚款。需要注意的是,此次修订并非在《竞争条例》中新增刑事责任,而是通过示范合同条款和法定声明机制提示投标人特定围标行为除承担竞争法上的民事责任外,还可能触犯现有刑事法律。



专家解读


1

曲创教授: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实现平台经济互利共赢发展


6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督导货拉拉落实反垄断合规整改情况,同日货拉拉向社会公开具体整改措施。曲创教授指出,这是平台经济领域又一反垄断执法与行政指导相结合、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推动平台企业和平台内经营者、劳动者共赢发展的典型案例。文章分析,货拉拉在此次整改中展示了落实主体责任的系统化路径:在组织建设层面,设立“货拉拉反垄断合规委员会”,建立合规管理制度,构建合规组织体系;在制度运行层面,建立常态化反垄断合规培训机制,将反垄断合规融入日常经营,是对《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所倡导预防性合规治理的具体贯彻。文章认为,我国平台经济正在从“流量为王”的粗放增长阶段,迈向“算法透明、定价合理、权益保障、三方共赢”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行业平台不应以算法“困住”劳动者、以价格战“卷死”竞争者,而应以公开透明的定价规则、有所不为的合规底线、共享技术进步和商业模式创新的发展红利,实现创新驱动、互利共赢的平台经济发展目标。


2

焦海涛教授:携程垄断案厘清“全网最低价”竞争损害机理


7月30日,中国政法大学焦海涛教授就携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发表解读文章,指出本案系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首次直接对“全网最低价”条款作出处罚,具有重要规则示范意义。文章分析,携程将“全网最低价”嵌入平台规则并以算法技术保障实施,使最惠国条款从辅助手段上升为独立违法行为,构成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该行为通过迫使商家承担跨平台降价损失、挤压利润空间,可能引发整体价格上涨或服务降级,损害消费者整体利益。文章认为,本案系统适用了《反垄断法》关于数据、算法和平台规则的条款,明确了技术中立但使用者不中立的底线,为平台经营者合规划定了清晰边界。


扫描二维码阅读全文

反垄断政策与实务月刊 (2026年7月)

更多信息

编委会:浩天反垄断和竞争法专业委员会

本期主编:顾正平 Adrian Emch (孟记安) 吕晴 殷跃 邵慧萍 张涛

责任编辑:赖丹妮 任朋伟 


如需阅读原文,请与浩天反垄断和竞争法业务委员会联系,邮箱为laidanni@hylandslaw.com


联系方式


顾正平  律师  合伙人  上海

业务领域:

反垄断与竞争法 | 国际投资并购 | 合规与政府监管 

电话:+86 138 0131 4799

邮箱:guzhengping@hylandslaw.com


Adrian Emch (孟记安) 

高级顾问  上海

业务领域:

反垄断和竞争法|合规与政府监管|数字科技与互联网

电话:+86 139 1173 1258

邮箱:adrian.emch@hylandslaw.com


吕  晴  律师  合伙人  上海

业务领域:

反垄断和竞争法|合规与政府监管|数字科技与互联网

电话:+86 138 1131 8224

邮箱:qing.lyu@hylandslaw.com


殷  跃  律师  合伙人  北京

业务领域:

反垄断和竞争法|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公司业务

电话:+86 133 9154 4946

邮箱:yinyue@hylandslaw.com


邵慧萍  律师  合伙人  杭州

业务领域:

知识产权 | 合规与政府监管 | 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

电话:+86 138 5805 3800

邮箱:shaohuiping@hylandslaw.com


张 涛  律师  合伙人  重庆

业务领域:

反垄断和竞争法|公司业务 | 破产重整与特殊资产处置

电话:+86 185 1236 7776

邮箱:Zhangtao2@hylandsla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