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法律资讯(第4期)


●贸易数据
1-6月RCEP成绩单出炉
海关总署7月发布的数据显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实施半年以来,我国出口企业申领RCEP原产地证书和开具原产地声明26.6万份、货值979亿元,可享受进口国关税减让7.1亿元,主要商品为服装及衣着附件、塑料及其制品、皮革制品等。RCEP项下享惠进口货值238.6亿元,减让关税5.2亿元,主要商品为钢铁、塑料及其制品、机械器具及其零件等。
新闻来源:海关总署官网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xwfb34/302425/4478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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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目前,RCEP的15个签署成员国中,生效成员数量已达13个。作为涵盖全球约30%的人口、30%的经济总量和30%的对外贸易的全球体量最大的自贸区,关税减让及非关税壁垒的降低已逐步让各成员国的企业和消费者受益。据美国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测算,到2030年,RCEP有望带动成员国出口净增加5190亿美元,国民收入净增加1860亿美元;汇丰银行经济学家预测,到2030年,RCEP经济圈的经济体量全球占比将提高至50%,届时,将最终形成全球最大的一体化市场。中国企业应充分地运用RCEP规则,增强市场化竞争优势。

● 贸易政策
27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7月18日,商务部、中央宣传部等2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就促进和推动文化贸易发展提出具体部署意见。主要包括深化文化领域改革开放、挖掘文化贸易发展潜力、激活创新发展新动能、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拓展合作渠道网络、完善政策措施等八个方面共28项举措。
新闻来源:商务部官网
http://perth.mofcom.gov.cn/article/jmxw/202207/202207033360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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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年度,我国文化贸易始终保持高速发展。2021年,我国对外文化贸易总额2000.3亿美元,同比增长38.7%。其中,文化产品进出口额1558.1亿美元,增长43.4%;文化服务进出口额442.2亿美元,增长24.3%。本次意见是继2014年国务院曾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国发〔2014〕13号)后,国家就文化贸易发展又一份重要指导性文件,其中包含多项实质性鼓励措施,诸如支持在具备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展文物、艺术品仓储、展示、交易和文物鉴定等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更多与文化贸易特点相适应的信贷产品、贷款模式,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供应链融资、订单融资等业务;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相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国家鼓励发展的文化产业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免征关税。上述举措如被落实,文化贸易势必将迎来更大发展。

● 海关监管
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处理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2年7月1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处理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发布2022年第54号,以下简称“《公告》”),有效期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61号同时废止。《公告》规定: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自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海关主动披露的;或自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后一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漏缴、少缴税款占应缴纳税款比例30%以下的,或者漏缴、少缴税款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不予行政处罚。并且,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向海关书面报告其涉税违规行为并接受海关处理,海关认定为主动披露不予行政处罚的,进出口企业、单位可依法向海关申请减免税款滞纳金。符合规定的,海关予以减免。另外,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披露且被海关处以警告或者100万元以下罚款行政处罚的行为,不列入海关认定企业信用状况的记录。高级认证企业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的,海关立案调查期间不暂停对该企业适用相应管理措施。
新闻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官网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4447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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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之前的161号公告,本次公告在主动披露申请期限及税款比例上都有所放宽,并且首次明确符合条件的主动披露可免除企业滞纳金。对于AEO高级认证企业,不列入海关认定企业信用状况的记录的行政处罚金额也由50万元放宽至100万元,高级认证企业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的,海关立案调查期间也不暂停对该企业适用相应管理措施。对进出口企业来说,主动披露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鼓励、引导企业进行自主合规审视。建议进出口及相关企业应重视和加强贸易合规内审,通过定期的内审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和改进,从而降低进出口活动中的风险,全面加强贸易合规管理。
海关总署宣布新增6项AEO高级认证企业便利措施
2022年7月15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增加高级认证企业便利措施促进外贸保稳提质的通知》(署企发〔2022〕73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海关总署决定在原有管理措施基础上,向高级认证企业增加6项便利措施,分别为:一、优先实验室检测。二、优化风险管理措施。三、优化加工贸易监管。四、优化核查作业。五、优先安排口岸检查。六、优先开展属地查检。
新闻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官网
http://ningbo.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zfxxgk/zfxxgkml34/447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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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在风险管理、加贸监管、核查作业、口岸检查、属地查验几类事项中给予了高级认证企业更大的便利。通过海关不断加大高级认证企业的便利措施可以看出,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逐步完善,对于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的分级管理也将越发明显,信用高的企业将享受到越来越多的便利措施,从而提高企业各方面的竞争优势;而信用低的企业在海关监管角度将会被严管管理。因此,建议已经具备一定规模的企业,应当尽早构建贸易合规体系,可以按照AEO高级认证标准,逐步完善公司各项的制度、流程以及软硬件设施,一方面可以提升企业整体的运营便利,另一方面在符合AEO高级认证标准后,可以向海关申请成为高级认证企业,从而享受到更多的海关红利。
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度法定检验商品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的公告
2022年7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度法定检验商品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的公告》(海关总署发布2022年第60号,以下简称“《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开展本年度法定检验商品以外的部分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进口商品包括:学生文具、婴童用品、家用洗碗机、电子坐便器、口腔器具、仿真饰品等。出口商品包括:儿童玩具、儿童自行车、儿童滑板车、电热水袋等。
新闻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官网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4467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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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每年制定并下达目录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计划,抽查检验范围主要为涉及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国内外消费者投诉较多、退货数量较大、发生过较大质量事故以及国内外有新的特殊要求的进出口商品。 预计涉及以上商品的进出口企业被抽检几率将会上升,建议企业提前做好质量把控、关注通关及物流安排。
海关总署发布关于推广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担保的公告
2022年7月5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推广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担保的公告》(海关总署发布2022年第56号,以下简称“《公告》”),自公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为降低企业通关成本,自2017年9月起,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担保作为海关多元化税款担保方式之一在部分海关试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担保,是指企业集团内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凭其集团财务公司出具的税款担保保函,向海关申请办理担保手续。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申请开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担保业务的,应向工商注册地直属海关提出书面申请,提供公司资质、业务范围等材料。经直属海关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海关多元化税款担保业务。目前,已经参与试点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包括TCL、鞍钢、国药、海尔等70家集团财务公司。该70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视同已经审核同意,经审核同意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可为其成员单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00号的要求出具全国通用的税款担保保函。
新闻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官网
http://www.customs.gov.cn/manzhouli_customs/566020/3392762/566021/4458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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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担保可使企业,尤其是生产型企业获取海关税款担保有了更多选择,其担保获取流程更简化、保函费率更低,将助力企业集团内部产、融、贸结合,有效发挥了财务公司金融功能。同时,集团财务公司担保可与其他多元化税款担保方式形成错位互补,将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保障大型集团企业供应链的畅通运转。

●国际税收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中国与刚果 (布)、安哥拉、卢旺达等国双边税收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
2022年6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与刚果(布)、安哥拉、卢旺达等国双边税收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公告宣布中国与三国分别签订的“对所得消除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的协定”于近日生效。
新闻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官网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825/c101434/c5176966/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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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刚果(布)、安哥拉、卢旺达等国双边税收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标志着“一带一路”国家(地区)税收合作取得重大进展。协定有利于贯彻税收公平原则,保护国民合法权益,为跨国贸易和投资带来积极影响,也有利于保护国家税收收入,实现税法立法意图,维护其公正性、严肃性,同时将为消除跨境贸易和投资障碍、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经济全球化包容性增长起到积极作用。

●贸易救济
2022年7月贸易救济“出口应诉”动态更新汇总

新闻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2年7月贸易救济“进口调查”动态更新汇总

新闻来源: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 外汇管理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要宏观经济指标出现企稳回升,经济总体呈现恢复发展态势
2022年以来国际形势复杂严峻,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反复,全球经济增长前景转弱,近期主要宏观经济指标出现企稳回升,经济总体呈现恢复发展态势。从银行结售汇数据看,2022年上半年,按美元计价,银行结汇13289亿美元,售汇12436亿美元,结售汇顺差852亿美元。按人民币计价,银行结汇8.6万亿元,售汇8.1万亿元,结售汇顺差5452亿元。从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看,按照美元计价,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1600亿美元,对外付款30766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834亿美元。按人民币计价,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0.5万亿元,对外付款20万亿元,涉外收付款顺差5330亿元。
新闻来源:外汇管理局官网
https://www.safe.gov.cn/safe/2022/0722/21228.html

● 刑事合规
海关总署召开“口岸危险品综合治理”百日专项行动部署动员会
7月20日,海关总署召开“口岸危险品综合治理”百日专项行动部署动员会。 会议要求各海关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站在切实保 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抓住口岸危险品综合治理这个“牛鼻子”,全力以赴做好海关安全生产工作。要立即行动,按照各项安排抓好落实,有效防范化解口岸危险品滞留风险,坚决遏制伪瞒报违法行为,为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新闻来源:海关总署官网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hgzssldzj/302340/zjw/tpsp36/4476662/
浩天评论
危险品进出境历来是海关严监管领域。但传统的执法实践里,海关往往注重货物放行环节对税收、许可证件等的验核监管。天津港大爆炸发生后,海关尤其加强了对于保税港区、保税仓库等特殊监管区域和监管场所的安全管理。近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的背景下,海关加强监管也是题中之意。相关化工行业、保税仓储行业应当自觉提高警惕,做好关务合规机制,防范危化品进出境的法律风险。
本期责编:马荣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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