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天信和·大知产(2021年第8期)

行业新闻速递
1、国知局拟发文 进一步规范申请专利行为
5月6日,国知局公布《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若干规定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至2021年6月6日。
《草案》明确规定了对于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审查程序。明确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对非正常专利申请的专门处理程序,同时为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告知了相关法律救济途径。同时,《草案》更新完善了对于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相关处理措施。进一步更新和完善了对存在各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的处理措施,以及职责部门和机关。
2、反食品浪费法通过:制作发布暴饮暴食视频节目最高罚10万
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反食品浪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该法明确,公务活动用餐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可奖励“光盘行动”消费者;点餐浪费可收厨余垃圾处理费;商家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最高罚1万;食品生产经营者严重浪费,最高罚5万;制作发布传播暴饮暴食视频节目,最高罚10万。
3、国家电影局将重点打击短视频侵权盗版行为
4月28日,国家电影局通报,针对当前比较突出的“XX分钟看电影”等短视频侵权盗版问题,国家电影局配合国家版权局继续加大对短视频侵犯电影版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整治短视频平台及自媒体、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未经授权复制、剪辑、传播他人电影作品的侵权行为,积极保护广大电影版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2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新举措。
会议确定,一是进一步压缩商标、专利审查周期。今年底前将一般情形商标注册周期由8个月压缩至7个月。二是促进提高知识产权质量。纠正片面追求数量的倾向,全面取消对商标和专利申请阶段的资助和奖励,着力营造潜心研究氛围。三是在确保数据安全基础上,开放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助力企业研发创新。四是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依法打击违法违规代理和商标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5、文旅部拟允许外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娱乐场所
近日,文旅部公布《关于调整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至2021年5月14日。
就外国投资者准入方面,《通知》明确,允许外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娱乐场所,不设投资比例限制。审批层级方面,参照原“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的审批要求,外国投资者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向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设立条件和程序与内资一致。港澳特区投资者、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娱乐场所,参照外国投资者要求执行。
6、国知局发布2020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
4月25日,国知局发布《二〇二〇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从保护成效、制度建设、审批登记、文化建设和国际合作等多个方面,总结了2020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实践做法和进展情况,介绍了一年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效,全文约2万字。
白皮书指出,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各有关方面依法履行职责,不断健全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2020年,我国修改出台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4部;发布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司法解释6个;出台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政策文件20余个;发布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国家标准2个。
7、北京市知产局修订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
近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修订公布《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
《规定》完善了应当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在第八条中新增“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以及“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违法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三种应当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对于“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情形,补充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完善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不予行政处罚的表述。
8、北京发布涉外知产案件立案签字权证明文件律师指引
近日,北京律协商标法律专业委员会公布《北京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立案签字权证明文件律师指引》,以期能够为全国律师切实提供实用且有价值的参考。
知识产权团队合伙人李正宁律师荣誉入选贸仲委新一届仲裁员名册
近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英文简称CIETAC,中文简称“贸仲委”)公布启用新一届《仲裁员名册》,知识产权团队合伙人李正宁律师荣誉入选贸仲委新一届仲裁员名册。李正宁律师执业超过15年,在文化、旅游、影视、娱乐、连锁经营、互联网和能源、自然资源与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建设、运营、融资、重组、并购等商业交易及争议解决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李正宁律师同时也受聘担任上海仲裁委员会、广州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和中国国际商会海南分会调解中心的调解员。
1、未经授权直播《王者荣耀》 抖音火山版被判赔偿腾讯800万 点评人:张樱山
从2018年到2021年,腾讯与字节跳动之间的官司不断。除此之外,腾讯和字节跳动在游戏业务上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近日,字节跳动旗下的直播平台火山小视频(现“抖音火山版”)因用户未经授权对《王者荣耀》进行直播,经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理,一审判决火山小视频停止对相关游戏的直播,并赔偿腾讯800万元。
据悉,腾讯在起诉的同时,向法院申请了诉讼禁令,在法院的要求下,涉案平台已停止了玩家的相关游戏直播,并下架了相关游戏视频。
腾讯起诉认为,火山小视频上的游戏直播行为侵害了《王者荣耀》的著作权,抢占了原告运营的游戏直播市场。《王者荣耀》用户协议中写道:“您(用户)在使用腾讯游戏服务过程中不得未经腾讯许可以任何方式录制、直播或向他人传播腾讯游戏内容。” 另外,腾讯自身也通过旗下的企鹅电竞运营《王者荣耀》的直播业务。
火山小视频则辩称,《王者荣耀》的游戏连续画面,因独创性不够等原因,不构成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即便可以构成作品,其著作权也应当属于进行独创性创作的游戏玩家;且游戏直播行为构成对游戏画面的合理使用。
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为《王者荣耀》中的连续画面是否构成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以及游戏直播行为是否构成“合理使用”。针对焦点一,涉案游戏的连续动态画面符合“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的核心特征,其复杂制作过程和最终视听表达体现了较高的创作高度,属于文学、艺术领域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可认定为著作权法规定的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并受到著作权法保护。针对焦点二,从作品使用行为的性质和目的、被使用作品的性质、被使用部分的数量和质量以及使用对作品潜在市场或价值的影响等因素综合考虑,被诉游戏直播行为不符合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权利限制情形,影响了原告对涉案游戏画面著作权利的正常许可使用,不能认定为合理使用行为。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认为,《王者荣耀》中的连续画面著作权应当由游戏开发商享有,而火山小视频以直播的形式对游戏画面进行展示不构成对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侵犯了游戏开发商的权益。游戏直播虽然在游戏画面的基础上添加了解说、与观众互动的弹幕文字等,但“添加的内容较为简单,并无独创性”。即使二次创作构成新作品,其使用也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本案后续是否会进入二审程序以及二审法院将如何认定,我们将持续关注。
2、广东高院对“小黄鸭”著作权之争作出终审判决 点评人:邵茜
近日,德盈商贸(深圳)有限公司诉杭州硬核桃文化策划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意美陈空间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上诉案二审判决已生效。法院经审理认为“核桃小鸭”与“B.Duck”不构成实质相近似,硬核桃公司不构成著作权侵权,据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广东高院认为,经比对,“核桃小鸭”与“B.Duck”虽然均是以拟人化手法创作出的卡通小鸭形象,但创作手法属于思想范畴,任何人不得进行垄断。“B.Duck”是一本正经、憨态可掬、呆愣可爱的“小黄鸭”,而“核桃小鸭”是呆萌、青春、时尚、俏丽的“小黄鸭”。两者的创作者以不同的构图、色彩、线条等美术元素进行不同的艺术表达,并最终形成风格迥异的美术形象,给欣赏者以完全不同的审美感受。
广东高院同时认定,“核桃小鸭”与“B.Duck”相同之处是以黄色表示鸭子的身躯、以橙黄色表示鸭子的嘴与腿脚,相似之处是以类似的“水蜜桃”形状塑造头型;但上述相同或相似表达早在林亮先生创作的鸭子、新加坡橡皮鸭等在先作品中已经出现,并非“B.Duck”所独创。“核桃小鸭”与“B.Duck”不构成相同或实质相近似,不构成抄袭。
该案围绕著作权侵权判定的“接触+实质相近似”两项要件,定分止争。对于权利人已发表的作品,无论是否前员工,通常均可推定“接触”要件成立。而“实质相近似”的判断,应以被诉侵权作品是否抄袭了原告独创性的表达为依据。跳槽员工在创作过程中采用与原“东家”作品相同的设计手法、设计理念等“创作思想”,并非认定两者作品“实质相近似”的考量因素。本案争议焦点及对应的审理思路并不复杂,但通过本案充分说明了企业对于旗下IP保护及创作团队管理的重要性。跳槽员工继续沿用前东家的创作思想为新东家创作类似作品的情况十分常见。该等情况原用人单位的合法权利可能无法通过《著作权法》得到有效保护,那么企业需要考虑是否设立预防机制,即在聘用核心岗位的员工时,通过与员工签署保密协议亦或是竞业限制协议等方式进行约束管理,降低日后出现因跳槽引发的品牌模仿、不正当竞争等争议的风险。即使在纠纷发生时,不仅可以向涉嫌侵权的公司主张权利,也可以依据相应的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向该员工主张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