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文章

浩天信和•大知产(2020年第9期)

2020-05-29

行业新闻速递

·《民法典》正式诞生!7编1260条,知识产权相关规定共52条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现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为了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提高侵权违法成本,《民法典》规定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此外,《民法典》中规定的知识产权的网络侵权责任规则也是一大亮点,该规则是对《侵权责任法》《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借鉴完善,是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定的网络侵权责任的特别法。

详情请见:

https://mp.weixin.qq.com/s/drB5Sea0j44POJ1jGQVroA

 

·国家广电总局:停止播出“减肥传奇瘦身贴”等广告

5月22日,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厅公布《关于停止播出“减肥传奇瘦身贴”等部分版本广告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近期一些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播出的“减肥传奇瘦身贴”“刮油汤”“甩脂贴”“罗康堂鹿茸粉”“小琻丹”“少林开骨方”“满清福庆堂远红外理疗贴”“唐一贴穴位治疗炙”“恒心堂缩泉老方”部分版本广告,存在宣传治愈率有效率、以医患等形象做疗效证明和以节目形态变相发布广告,以及广告时长超时等问题,违反了《广告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通知》决定,自即日起,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立即停止播出上述广告,并举一反三,全面清查所有在播和拟播广告,凡存在类似违规问题的,一律禁止播出。

详情请见:

http://www.nrta.gov.cn/art/2020/5/22/art_113_51343.html

 

·全国首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保险在粤落地

5月14日,在国知局、中国贸促会和中国人保财险公司共同推动下,中国人保财险广州市分公司与广州开发区知产局、中国贸促会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广东分中心签订了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保险战略合作协议,并现场签发全国首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保险,为金发科技、京信通信技术两家企业提供了725万元的风险保障。

此次落地的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保险,保险责任涵盖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而直接引起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或潜在诉讼,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或受偿方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案件相关的诉讼或仲裁费用等法律费用,覆盖了国内企业应对海外侵权案的主要损失。

详情请见:

http://www.sipo.gov.cn/zscqgz/1148767.htm

 

·深入实施国家知产战略加快建设知产强国推进计划落地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中药领域发明专利审查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2020年4月22日。

其中,《征求意见稿》指出,被禁止入药的稀有中药材的使用会加剧野生或天然资源的枯竭,破坏生态平衡,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且国家已取消了相关药用标准、禁止入药。因此,涉及利用被禁止入药的稀有中药材完成的发明因妨害公共利益,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的不予授予专利权的范围。

详情请见:

http://www.cnipa.gov.cn/gztz/1148642.htm

 

·市场监管总局严厉打击知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2020年6月28日。

《征求意见稿》对第三条予以修订,在原条款基础上增加了第二款,对知识产权领域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的移送程序进行明确规定,体现出适用性和明确性特点。在《修订征求意见稿》中明确知识产权领域的行刑衔接程序,是进一步强化相关行刑衔接制度设计,也体现出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态度和决心。

详情请见:

http://www.samr.gov.cn/hd/zjdc/202005/t20200514_315220.html

 

·北京2020年市知识产权资助金开始申报

近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申报2020年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商标、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使用费出口资助部分)的通知》。通知指出,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商标、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使用费出口资助部分)的申报采取全程网办方式,申请人需在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具体信息可参考《2020年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申报指南》。

详情请见:

http://zscqj.beijing.gov.cn/art/2020/5/15/art_5652_518448.html

 

业内案例简评

·图解影视作品《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军师联盟》侵权案(二审) 点评人:蒋文捷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优酷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酷”)诉深圳市蜀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黍科技”)运营的“图解电影”APP和网站使用优酷之影视作品《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大军师司马懿之军师联盟》构成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一案,作出二审判决。认定蜀黍科技在其运营的“图解电影”APP和网站,《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图解电影”图片集中使用包含了382张该电视剧第一集截图的行为侵犯了优酷对涉案剧集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本案一、二审判决值得关注的主要问题有:

1. 关于蜀黍科技提出优酷无权提起本案诉讼的抗辩

二审法院认为:针对蜀黍科技提出被控侵权行为是对涉案剧集进行截图制作图片集,不属于对电视剧类电作品的使用,而属于对类电作品的改编,因此不在优酷享有的该电视剧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控制范围内。但是,二审法院的观点是,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控制的行为是“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行为,不应狭义理解为不改变作品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只要使用了作品具有独创性的表达部分,亦应属于该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控制的范围。

2. 关于蜀黍科技是否实施了被诉侵权行为

即蜀黍科技是否实施了“通过信息网络提供权利人……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行为。因蜀黍科技主张其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涉案剧集图片集由网络用户上传,其仅应根据“通知-删除”规则承担相应的网络平台责任。但在诉讼中,其并未能提供网络用户的真实信息,应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此外,一审法院在针对该点的论述中,还从“图解电影”APP的商业模式出发,指出蜀黍科技的网站和APP名称即为“图解电影”,网站首页明确表明“十分钟品味一部好电影”,足可见其产品目的就是将影视资源制作为图片集的内容;其次,蜀黍科技应明知影视类作品市场价值大,不太可能授权给普通用户的情况下,仍提供该网站服务,无异于吸引、教唆用户从事侵权行为,其所称不知或不应知侵权行为的存在,恐难以得到支持。

 

·网红“鹿角巷”奶茶引发多起著作权纠纷(一审)      点评人:邵茜

近日,广州南沙法院对原告邱茂庭公司诉被告广州鹿角巷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认定邱茂庭是美术作品《鹿角巷》的著作权人,判令广州鹿角巷公司赔偿邱茂庭公司经济损失、合理开支共计50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案涉8幅美术作品中的《鹿角巷之剪影鹿》等7幅美术作品已在国家版权局进行了著作权登记,载明作者及著作权人为邱茂庭,在无相反证明的情况下,法院依法认定邱茂庭为上述涉案作品的著作权人。而关于美术作品《鹿角巷》的著作权权属问题,虽然邱茂庭与尹某就相同的图案均进行了著作权登记,但邱茂庭公司就该作品的创作、发表提交相应证据,且邱茂庭对该图案进行著作权登记日期早于尹某的登记日期。因此,法院依法认定邱茂庭是涉案作品《鹿角巷》的著作权人。被告侵犯涉案作品的复制权,并擅自使用邱茂庭公司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装潢等,构成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一审判决判令广州鹿角巷公司赔偿邱茂庭公司经济损失、合理开支共计50万元。目前该案仍在上诉期。

本案被告声称尹某是作品《鹿角巷》的作者并享有完全的著作权,其与尹某在2018年5月订立《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尹某将《鹿角巷》许可给其使用,方式为独占许可,许可使用时间为2018年8月5日至2028年8月4日。邱茂庭公司和广州鹿角巷公司均以权利人的身份向各地法院对不同奶茶饮品店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同一幅《鹿角巷》美术作品却出现了两支维权队伍:邱茂庭公司及其授权人邱茂庭、广州鹿角巷公司及其授权人尹某。

本案主要争议焦点之一为《鹿角巷》美术作品的著作权归属问题。笔者认为,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四款:“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但本案特殊在原被告双方就同一作品均进行了著作权登记,但作者并不相同。一审法院综合了原告作品登记时间早于尹某,且能够提供关于作品的创作、发表证据等因素,最终认定原告为著作权人。我国著作权登记虽遵循自愿原则,但在诉讼程序中,著作权登记证书能够达到初步证明权利人身份的目的,因此,建议作者在作品完成后及时进行著作权登记并保存好创作底稿、手稿、发表以及后续授权第三方使用的相关合同、授权书等资料,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