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文章

浩天·大知产(2025年第5期)

2025-12-01


行业新闻速递


1

坦桑尼亚将实施进口商品的新商标规则


依据2025年《财政法》修订的《商标法》第11A条,自2025年12月1日起,坦桑尼亚将实施进口商品的新商标备案规则,要求进口商需在公平竞争委员会完成相关商标备案,无论商标是在坦桑尼亚还是在其他地方注册的,都必须先向商品标志首席检察官备案才可入境,未备案商标商品或将面临边境拦截、没收等处罚。备案申请需提交商标所有人信息、商品产地、商标注册证的核证副本等多项资料,备案有效期1年且需每年续展,商标注册状态异常则备案自动失效。坦桑尼亚新规通过建立备案制度强化坦桑尼亚边境知识产权执法,标志着商标所有人、进口商等相关主体需在截止日前完成商标梳理与文件准备,以合规开展进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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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说明


2025年11月1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修改后的《专利审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该《指南》经公开征求意见、调研论证等环节完善,将于2026年1月1日施行。此次修改旨在落实知识产权工作相关指示精神,回应创新主体诉求。修改内容聚焦三方面:健全新领域新业态保护制度,扩大专利可授权客体、规范人工智能与比特流专利审查;优化审查标准和规则,完善同日申请处理、明确创造性判断及恶意无效规制;固化成熟审查做法,明确按需审查、分案申请及优先权相关规则。此次修改将进一步提升专利审查质量与效率,为新领域新业态创新发展提供更有力的知识产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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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四部门印发通知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的有关事项


2025年10月,财政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资产评估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充分发挥资产评估专业作用,规范执业行为,强化监督与自律管理,落实各方责任,推动知识产权资产评估高质量发展。《通知》明确了资产评估的适用场景:知识产权运营转化中的评估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法定情形外的经济行为可由当事人自愿委托评估,金融机构委托评估按特别规定执行。同时要求资产评估机构须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质量控制及风险控制能力,方可承接相关业务。监管层面,四部门将按职责分工建立协同机制,开展监督管理,统计披露业务及数据,构建开放透明的数据服务平台,加强对大额异常评估报告的监管。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将强化自律管理,完善准则体系,加强专业人员培训,提升机构服务能力。各相关主体需依法依规开展业务,共同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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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上海三中院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服务保障上海深化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2025年10月14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服务保障上海深化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及8起典型案例。此举旨在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关于科创中心建设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激励创新、保障发展”的核心作用。《实施意见》围绕“保护成果、护航主体、优化生态”三大方向,提出9项关键任务,涵盖新兴领域规则确立、核心技术强化保护、惩罚性赔偿适用、创新主体平等保护、成果转化权责明确、公平竞争秩序维护等重点内容,并配套三大保障机制确保落地。此次举措为科技创新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助力上海构建一流创新生态,推动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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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标准必要专利发展报告(2025年)》公开发布


2025年10月16日,国家标准技术审评部通过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官网发布了《标准必要专利发展报告(2025年)》(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核心内容分五部分:一是提供标准与专利协同参考方法,助力创新主体掌握协同机理、参与实践及规则,提升综合实践能力;二是梳理国际组织实践,涵盖WTO中欧SEP争端解决情况、WIPO最新动态,以及ISO、IEC、ITU三大组织标准涉及专利数据的更新分析;三是归纳主要国家(地区)态势,梳理2024—2025年美、欧、英、日等在战略布局、国际合作及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的最新实践;四是阐述中国发展成效与挑战,量化分析2024年底我国国标和团标涉专利情况,介绍政策制度进展,总结争议解决、产业发展、地方探索的典型实践;五是提出“十五五”治理建议,围绕“强化部门协同治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加强系统综合能力”三方面,为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等提供参考,串联技术创新、标准研制等全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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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正式施行


2025年10月,《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作为福建首部综合性知识产权法规,其出台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关键举措,为当地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该《条例》共7章55条,核心目的是通过全链条保护创新、全流程规范管理,激发创新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知识产权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内容上,条例呈现四大特色:一是强化创新激励,通过财政、税收、金融等支持措施,鼓励产学研组建创新联合体攻关核心技术;二是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公共服务与交易平台建设,建立海外纠纷应对机制;三是厘清各方职责,明确政府、部门及社会主体的共治责任,构建综合管理体系;四是突出福建特色,聚焦地理标志产业等重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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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共中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指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2025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为未来五年国家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划定清晰路径。《建议》以法治为核心保障,旨在通过健全制度体系、强化法治实施,为中国式现代化筑牢制度根基。核心内容聚焦多维度法治建设:一是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强宪法法律实施与监督,提升法治国家建设水平;二是优化营商法治环境,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强化产权执法司法保护,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三是补齐重点领域法治短板,针对数据要素、人工智能、生态环保、国家安全等新兴领域完善立法,构建适配新发展格局的法律规范;四是强化涉外法治能力,健全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反制裁、反干预等法治保障;五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破解“执行难”问题,提升司法公正与效率,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系列法治举措将全方位护航高质量发展、民生保障与国家安全,推动形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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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上海发布《网络游戏企业商业秘密管理规范》


2025年10月26日,《网络游戏企业商业秘密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发布实施,这是全国首份针对网络游戏领域商业秘密管理的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为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明确遵循。该《规范》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徐汇区市场监管局联合上海市标准化协会、徐汇区游戏企业版权保护联盟共同起草。作为上海游戏产业核心集聚区,徐汇区汇聚了米哈游等知名企业,随着产业规模扩张,商业秘密泄漏风险加剧,企业保护需求日益迫切。此前,徐汇区相关部门已于今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发布游戏行业商业秘密保护指引,此次规范在此基础上升级,旨在推动企业从“事后维权”转向“事前防控”,破解商业秘密保护“通用规范强、行业适配弱”的痛点。规范首次系统界定了网络游戏企业商业秘密范畴,将经营信息细化至未公开角色名称、技能特效等研发内容,技术信息覆盖开发技术、源代码等关键资料,并建立密级动态调整机制,为游戏企业提供全周期保护方案,也为数字文创领域标准化建设提供了示范样本,为上海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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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云南省知识产权局、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的实施意见》


2025年10月29日,云南省知识产权局与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体系建设 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此举旨在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护航全省科技创新,为新质生产力发展筑牢法治屏障,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意见》围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体系完善与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强化,明确多项重点任务:强化制度建设与行政司法衔接,完善跨部门跨区域协同及技术调查官制度;推进裁决规范化,探索差异化办理模式实现繁简分流;凝聚多元主体合力,推动纠纷化解社会共治;加强文化培育与涉外保护,完善海外风险预警机制。下一步,两部门将深化协同,依法履职,持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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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东莞获批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5年10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同意广东省东莞市开展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作为地区生产总值超万亿元、常住人口超千万的“双万城市”,东莞科技创新活跃度高,此次获批后将聚焦智能终端和新材料产业,提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服务。该中心建成后,将依托“一站式”平台集聚资源,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目前全国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已达81家,其中广东有7家,后续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推动省内各中心协同发力,打造区域知识产权保护高地,为粤港澳大湾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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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意大利修订著作权法的核心规则


2025年9月17日,意大利参议院正式通过《人工智能领域的政府规定与授权》,同年10月10日该法生效,成为欧盟成员国中首部综合性AI立法,核心目的是衔接欧盟《人工智能法案》,解决AI创作带来的著作权争议,平衡创新与权利保护。此次修订聚焦两方面:一是限缩“作品”定义,在1941年著作权法中新增“人类”限定,明确受保护的是“人类智力作品”,即便借助AI创作,也需体现作者智力劳动成果,与意大利最高法此前强调“人类智力贡献”的判例思路一致,但“人类贡献程度”的认定仍存在模糊地带;二是明确文本和数据挖掘规则,新增条款允许对合法获取的材料进行挖掘,科研机构可基于公益目的使用,商业主体在权利人未明确拒绝时也可使用,同时修订刑罚条款,对非法挖掘行为处以罚款。此外,法案还授权政府后续细化实施规则,为AI时代的著作权管理提供框架性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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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新商标网上申请系统10月20日上线,多项服务升级优化


2025年9月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布通知,明确新商标网上申请系统将于10月20日正式上线运行,此举旨在提升商标审查质量与效率,优化在线服务水平。系统访问需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用户关联原系统账号后可接续办理存量业务,中国商标网首页也将提供新旧系统入口选择,且需使用指定版本浏览器以保障使用顺畅。同步启用的还有微信、支付宝端网上服务小程序,涵盖扫码认证、业务查询、费用缴纳等功能。新系统在保留原有业务基础上,新增商标不予注册复审、质权登记等多项在线办理业务,后续将持续扩大业务覆盖范围。原系统将于10月16日20时至20日9时停机,期间纸件申请不受影响,停机届满的相关期限统一顺延至20日,恢复后仅保留查询、下载功能。需要注意的是,不同时间节点的答辩材料需分别通过新旧系统查看下载。相关申请人及代理机构需合理规划业务办理时间,提前做好系统切换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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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发布中国首次跻身全球前十


2025年9月16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旨在通过多维度指标评估全球经济体创新生态,中国排名跃居全球第10位,首次跻身前十,2013年以来累计上升25位,印证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显著成效。《报告》从7大领域、21项二级指标评估139个经济体,中国创新产出排名第5、投入排名第19,均较2024年提升;知识产权细分指标、创新集群数量居全球第一,品牌价值位列第二,高科技产品出口与全球价值链地位持续增强。这一成果标志着中国从创新规模扩张向质量跃升转型,也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了国际认可,将进一步推动我国在人工智能、绿色技术等领域的全球创新话语权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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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指导发布《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框架》2.0版


2025年9月15日,《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框架》2.0版在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主论坛发布(以下简称"《框架》2.0版"),此举旨在落实《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将AI安全治理从政策倡导和技术规范,上升到制度化与价值化的双重轨道。《框架》2.0版由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牵头制定,在1.0版基础上优化风险分类、探索风险分级,动态调整治理措施。其发布顺应全球AI发展趋势,既统筹技术创新与治理实践,又推动形成跨领域协同治理格局,还为国际AI安全治理合作提供了中国方案。这一框架的升级,为人工智能领域的安全、伦理与知识产权保护划定了更清晰的边界,将助力构建安全可控的AI发展生态,也推动全球AI技术成果的普惠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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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英国拟取消计算机生成外观设计的法律保护


2025年,英国政府发布最新提案,拟从现行法律条文中删除针对计算机生成外观设计的保护条款,旨在应对人工智能(AI)技术发展带来的知识产权保护挑战。当前英国法律为此类设计提供注册与非注册外观设计权保护,但政府认为其鲜少被采用,且AI生成的大量设计会冲击人类创作的新颖性认定,同时多数AI领先国家也未设立此类保护。虽然该改革提案仍在咨询阶段,但该提案与英国版权领域针对计算机生成作品制定的类似改革方向一致,回应了脱欧后外观设计保护体系的混乱问题,亦为回答“人类创作与AI输出的法律边界”问题提供了参考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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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澳大利亚生产力委员会提议为人工智能训练的版权侵权设立文本与数据挖掘例外条款


2025年8月5日,澳大利亚生产力委员会发布《利用数据与数字技术》临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旨在响应政府生产力增长议程,推动版权制度适配人工智能(AI)技术发展,提议为AI训练增设“文本与数据挖掘(TDM)”的版权侵权例外条款。《报告》指出AI有望为澳大利亚带来约1160亿澳元GDP增长,建议修订《1968年版权法》,为文本与数据挖掘新增“合理使用”(fair use)或“合理处理”(fair dealing)例外条款(即TDM例外),同时参考欧盟、美国等司法管辖区经验,明确需通过立法界定“合理”标准。该提议引发争议:支持者认为人工智能技术具备可观的经济价值,反对者则担忧相关利益分配会严重偏向跨国科技巨头。此提案折射出全球AI发展中版权保护与技术创新的核心矛盾,也为澳大利亚探索本土化的AI版权治理路径提出了现实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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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案例简评


1

最高院改判,涉案微信朋友圈内容不构成涉案专利的现有设计案判决书【(2023)最高法知行终1229号】

 点评人:上海办公室  耿婷


案情概况:


2021年4月30日,富某盈公司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涉案专利权全部无效。主要理由为:本专利不符合2008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即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


富某盈公司提供了证据显示,“济南朱某”在2019年7月10日发布了一条微信朋友圈(以下简称"涉案微信朋友圈"),显示有沙发图片,配文“工厂新款”。


2021年10月2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被诉决定认为:涉案微信朋友圈内容不足以确定微信账号“济南朱某”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发布的内容自其发布之日起就为非特定公众所知悉,无法认定其已经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公开”。因此,该内容不能认定构成本专利的现有设计。国家知识产权局据此决定:维持本专利权有效。


富某盈公司不服,于2022年1月18日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被诉决定,责令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一审法院认为:在该微信好友可以看到涉案微信朋友圈信息的情况下,该信息已处于公开的状态。无论该条信息是否被该微信用户用作销售推广目的,均不影响这一认定。据此,涉案微信朋友圈内容在2019年7月10日已处于公众想知晓即可知晓的状态,在该日期早于本专利申请日的情况下,该内容构成本专利的现有设计。


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涉案微信朋友圈内容不构成本专利的现有设计。


简要评析:


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四款规定:“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根据该规定,认定构成现有设计的信息,应该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实际处于不特定公众能够获得的状态,而非仅存在能够获得的可能性。


对于微信朋友圈中发布的信息是否构成现有设计,应当综合考虑微信朋友圈信息发布机制,发布者的具体情况,信息的具体内容、发布方式及发布时间,该发布者微信朋友圈的主要用途等因素加以判断。


本案中,涉案微信朋友圈仅能证明涉案微信朋友圈内容能够为黄某获得,尚不足以证明涉案微信朋友圈内容处于不特定公众能够获得的状态;且涉案微信朋友圈尚不足以证明涉案微信朋友圈以商业用途为主,故亦不能推定涉案微信朋友圈内容对公众公开。


此外,虽然“济南朱某”的朋友圈封面图片也为沙发图片,但封面图片可随时更换,涉案微信朋友圈仅能证明2021年4月21日公证时的封面图片情况,并不足以证明该图片在本专利申请日之前已作为封面,故涉案微信朋友圈不足以证明该沙发图片在本专利申请日之前已处于为公众所知的状态。


还需说明的是,无效宣告请求人以微信朋友圈中的信息主张构成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应当证明该信息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实际处于不特定公众能够获得的状态;如果无效宣告请求人证明该微信朋友圈以商业用途为主,可以初步推定该微信朋友圈内容处于不特定公众能够获得的状态,但专利权人有相反证据证明该微信朋友圈内容未公开或者仅针对特定人公开的除外。


考虑朋友圈发布信息的特点、当事人距离证据的远近、举证难易程度等因素,在无效宣告请求人未举证证明微信朋友圈中的信息已经处于能够为不特定公众所获得的状态,也未证明微信朋友圈以商业用途为主的情况下,通常不能要求专利权人提供相反证据证明该信息未公开或者仅针对特定人公开,除非该微信朋友圈的发布者是专利权人或与专利权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2

全国首例涉游戏未公开角色设计的侵害商业秘密诉前行为保全案将游戏未公开角色设计纳入商业秘密保护范围【(2024)沪0115民初38294号】

 点评人:北京办公室  陈奕帆


案情概况:


2024年7月29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对上海米哈游影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陈某(以下简称"被告")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行为构成侵害商业秘密,判赔50万元。本案中,原告获游戏开发公司授权维权,主张被告作为游戏1.6-2.2版本内测玩家,签署《保密协议》后,8次在测试机房对“知更鸟”等7个未公开角色的实机形象、技能动态画面及数据进行了偷录、偷摄等窃取行为,并通过QQ向案外人披露导致信息扩散。被告辩称原告主体不适格、涉案信息不构成商业秘密且原告未因被告拍摄行为产生实际损失,请求驳回诉请。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了原告诉请,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原告合理开支50万元,并在指定平台上发布声明消除影响,持续时间不少于30日。


简要评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游戏未公开之角色设计等信息是否符合商业秘密构成要件。法院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立法宗旨与游戏产业特性,认定未公开角色设计凝聚企业核心创意与投入,符合商业秘密“秘密性、价值性”要件;认可“长线运营”模式下测试数据的保护正当性,以及保密协议、技术监控等符合行业实际的保密措施,开创性地以商业秘密制度保护了游戏未公开角色设计。本判决既有效遏制了“剧透”行为对市场竞争秩序的破坏,又引导了企业完善内部管控机制,更弥合了“玩法规则与著作权保护”及“内测信息与商业秘密认定”之间的法律适用衔接缺口,为游戏产业构建公平竞争的创新生态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关于我们


浩天知识产权团队主要从事以知识产权为核心,延伸至文化娱乐、传媒通讯、特许经营、体育、文化科技产业投融资等领域的复杂、综合性法律事务,涉及著作权及邻接权、商标权、专利权、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商业秘密、网络域名、特许经营、海关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各种法律事务,客户覆及出版、教育、娱乐、体育、广告、传统纸媒、广播电视、电信、互联网与新媒体等各类企业、组织及个人。


在创始合伙人、中国著名知识产权专家马晓刚律师的带领下,浩天知识产权诉讼和非诉业务一直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浩天律师见证了中国近年来知识产权相关行业的快速发展,并积极参与到这一市场中,从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客户信任,成为该领域杰出的法律团队。此外,浩天知识产权律师还经常应邀参与国家立法活动和各种疑难问题研讨会。浩天因擅于为客户提供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解决方案,以及在前沿知识产权法律领域的突出业绩而闻名。


编委会


总编:马晓刚

编委:刘盈子、周汉、兰鹏、蒋文捷、王志臻、周子威

本期主编:刘盈子

责任编辑:孙康、耿婷、兰鹏、陈奕帆

实习生夏一丹对本文稿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