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与零售行业观察(2026年第5期)

一
新规速递
商务部、海关总署开展综合保税区外保税检测试点
6月25日,商务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公布《关于开展综合保税区外保税检测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开展保税试点通知》")。
《开展保税试点通知》明确,在综合保税区外试点开展“两头在外”的集成电路、消费电子产品保税检测业务,即货物自境外运入境内检测后复运出境。消费电子检测不含旧件、返修件、失效件、不良品等业务,不得借保税检测开展维修、拆解、报废。申请企业应具备专门场所设备、管理制度和计算机系统,海关信用不得为失信或严重失信。试点实行企业申请、地市初审、省级上报、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联合评估机制;违规企业可被责令整改、暂停或终止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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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就化妆品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6月30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布《化妆品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至2026年7月30日。
《化妆品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共五十条,适用于化妆品及牙膏标准的制修订、实施和监督管理,明确标准包括强制性国家标准、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细化国家药监局、标委会、分技委及地方监管部门职责,规定立项来源、审查重点、公开征求意见、紧急立项、项目周期、验证和署名要求;明确标准审查发布程序、过渡期一般不超过2年,并规定新强制性标准实施前可选择执行新旧标准,已生产或进口产品一般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同时建立实施信息反馈、跟踪评估、复审、修改单和补充检验方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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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
7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婴幼儿辅食审查(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至2026年8月1日。
《婴幼儿辅食审查(征求意见稿)》适用于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变更和延续许可审查,明确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罐装辅助食品、辅食营养补充品的类别编号、品种明细和执行标准,不适用于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食审查(征求意见稿)》规定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不得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产品,对生产场所分区、清洁作业区空气洁净度及监测频次、仓储与收发区域、灭菌和无菌灌装设备、材质与排水、清洁消毒、废弃物管理、人员净化流程、空气净化、通风和照明等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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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九部门发文加快零售业创新发展
7月2日,商务部等九部门公布《关于加快零售业创新发展的意见》。
《关于加快零售业创新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30年基本形成现代零售体系,围绕商业网点规划、县域商业和便民生活圈建设、商品溯源与质量管控、7天无理由退货、售后乱收费整治、零售标准实施、场景改造和业态融合、即时零售与全渠道经营、数字化改造、数字人民币应用、供应链协同、劳动用工和人才培养、公平竞争与平台收费治理、算法和价格行为规范、涉税信息报送、用地与融资支持、审批优化、涉企执法治理等作出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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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修订发布7份电子烟监管政策文件
7月3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布《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修订发布7份电子烟监管政策文件的公告》。
本次修订涉及电子烟产业政策、固定资产投资、产品技术审评、产品追溯、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相关生产企业设立分立合并撤销管理,以及电子证照标准等7份文件。主要调整包括:明确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实行总量管理、分类核定年度生产规模并作为生产交易量上限;对不新增产能的原址技改、整合重组等投资实行备案监管;细化技术审评申请条件、命名包装标识与警语要求;要求生产企业、品牌持有企业和批发企业通过追溯平台申领使用二维码;规定出口生产应在核定许可范围、核定产能及核定出口生产规模内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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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就电子商务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
7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电子商务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至2026年8月4日。
《电子商务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共二十条,主要从五方面修订:扩大调整范围,增加劳动者权益保障、劳动者参与治理、新业态平台按服务类型承担义务、平台关联主体责任及域外适用;健全平台责任制度,新增暂停用户注册、暂停相关业务、停止接入网络服务、吊销许可等处罚,对特别严重违法可处上一年度营业额5%以下罚款,并增设约谈整改、专项调查、警示函及查封扣押、查询账户等执法措施;明确线下线上归口一致、平台经济协调机制、分层分级监管和地方责任约谈;完善禁限售商品管控、公示信息真实义务;增加电子商务磋商争端解决、国际条约适用及反制措施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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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部门印发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扩能提质三年行动方案
7月9日,民政部等十四部门公布《关于印发〈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扩能提质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扩能提质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明确到2028年规模以上康复辅具企业力争突破500家,发布不少于60项标准,做强脑机接口、康养机器人、假肢矫形器、助听器等6至8个重点子行业。重点包括拓展养老、助残、医疗等应用场景,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和示范应用场景;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发债融资和保险覆盖;推进关键技术攻关、重点产品研发和成果转化;完善产品分类分级认证、质量抽查、缺陷召回、网售抽查、信用公示及全链条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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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扩大消费“十五五”规划》明确六方面任务
7月13日,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扩大消费“十五五”规划〉的批复》。
《扩大消费“十五五”规划》明确到203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60万亿元左右,部署促进服务消费提质惠民、推动商品消费扩容升级、培育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提升消费能力、优化消费环境、完善促进消费制度机制等六方面28项任务,涉及养老托育、文旅健康、住房汽车家居、数字绿色消费、入境消费、就业增收、社保、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准入、消费基础设施、住房公积金、休息休假等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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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热点追踪
沃尔玛14亿美元收购Vibe.co
6月23日,沃尔玛宣布将以14亿美元收购法国自助广告平台Vibe.co。Vibe.co是一家专为中小企业打造的自助式联网电视广告平台,目前已服务超过1万家广告主。它的核心逻辑是让流媒体电视广告变得像搜索和社交广告一样——可衡量、可快速启动、可优化效果。在此之前,这家法国公司已经通过纽约、旧金山等城市铺天盖地的地铁广告,在美国市场建立了品牌认知。
收购完成后,Vibe.co将纳入沃尔玛Connect商业生态。Vibe.co的技术将结合沃尔玛零售销售数据提供的闭环归因能力,整合沃尔玛逐步扩大的联网电视布局。双方将共同打造效果电视市场最优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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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利股份认购优然牧业新股完成
6月29日,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887,以下简称"伊利股份")公告披露,伊利股份境外全资子公司博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源投资")参与中国优然牧业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9858,以下简称"优然牧业")配售及认购新股事项已全部完成。
博源投资本次认购优然牧业新发行股份数量为2.99亿股,认购价格为每股3.92港元,认购总价为11.7亿港元。本次交易全部完成后,伊利股份合计持有优然牧业的股权比例为36.07%,其中通过博源投资持有24.48%,通过香港金港商贸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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鲟龙科技登陆港交所
6月30日,杭州千岛湖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6715.HK,以下简称"鲟龙科技")正式在港交所主板挂牌上市,成为港股“鱼子酱第一股”。上市首日,鲟龙科技股价开盘103港元(折合人民币约89.5元),上涨36.42%,总市值达112.15亿港元(折合人民币约97.4亿元),标志着这家全球最大的鱼子酱企业成功登陆国际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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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罗格斥资16.5亿美元收购巨鹰
7月1日,美国传统杂货商克罗格(Kroger)宣布已达成协议,将以约16.5亿美元收购区域性食品及药房零售商巨鹰(Giant Eagle),以将旗下超市业务扩展至新市场。
根据协议条款,克罗格将支付12.5亿美元现金,并承担巨鹰约4亿美元的未偿债务。被收购的巨鹰是一家家族企业,年销售额约为90亿美元,在俄亥俄州北部、宾夕法尼亚州西部、西弗吉尼亚州、马里兰州和印第安纳州经营着197家超市和11家独立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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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酸枣第一股”齐云山食品港交所上市
7月9日,江西齐云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2797.HK,以下简称"齐云山食品")在港交所主板挂牌上市。成为港股市场首家以南酸枣制品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发行价每股8.00港元,募资总额约2亿港元。上市首日股价上涨162.50%,收盘价21.00港元,市值约21亿港元。
齐云山食品总部位于江西崇义,核心产品南酸枣糕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绿色食品认证,国内市场占有率居行业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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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Eleven母公司柒和伊拟斥资数千亿日元,入股波兰便利店巨头Żabka
7月16日消息,7-Eleven的母公司日本柒和伊控股公司(以下简称"柒和伊")正与波兰最大的便利店运营商Żabka集团洽谈投资事宜,旨在加速其在欧洲市场的布局。据悉,柒和伊计划收Żabka集团两位数的股权,预计总投资额将高达数千亿日元。目前,相较于日本和美国这两个核心市场,柒和伊在欧洲的增长势头稍显乏力。若此次交易达成,波兰将成为柒和伊在欧洲地区继瑞典、丹麦和挪威之后的第四个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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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马茶业宣布H股全流通计划已完成股份转换
7月17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司发布《关于八马茶业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及境内未上市股份“全流通”备案通知书》(以下简称"《八马茶业备案通知书》")。
《八马茶业备案通知书》载明,八马茶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6980.HK,以下简称"八马茶业")拟发行不超过29,133,40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港交所上市。八马茶业106名股东拟将所持合计43,986,875股境内未上市股份转为境外上市股份,并在港交所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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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浩天律师事务所编写《消费与零售行业观察》的目的仅为帮助客户及时了解消费与零售行业的最新动态和发展,上述有关信息不应被看作是特定事务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依据,内容仅供参考。
编委会
本期主编:
苗馨月、李皆君
编委会成员:
李皆君、朱玉子、周樱音、林琛、张磊、何柳、许家盼、杨菲、张阁麟、刘映楠、何紫璇、孙琛、齐圣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