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文章

浩天反垄断政策与实务月刊 (2026年9-10月)

2026-11-05



目录


执法动态

监管风向标

  • 《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年度报告(2025)》(中英文版)发布

  • 市场监管总局在2026年全国公平竞争大会期间举行双边会见

  • 海外反垄断合规服务平台上线

  • 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审查制度成效”专题新闻发布会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平竞争审查问答口径(第一批)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平竞争审查问答口径(第二批)


新规抢先看

  • 商务部、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汽车行业境外竞争行为与合规建设指引》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地方晴雨表

  • 2026年山西省公平竞争审查十大典型案例

  •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15起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四家在线酒店旅游预订平台企业立案调查


案例公告栏

  • 西藏林芝市蓝天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等五家混凝土企业达成垄断协议案

  • 重庆市江津区两家燃气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中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

  • 市监总局公布附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反垄断审查决定书

司法动态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6年九件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6年六件反垄断典型案例

  • 地方标准中的“专利伏击”:最高法如何划定权利行使边界?

  • 江西法院发布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域外动态

  • KKR因违反经营者集中申报义务拟支付2.5亿美元罚款

  • 亚马逊广告竞价机制遭质疑,FTC联合22州提起诉讼

  • 欧盟委员会发布首部《排他性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指南》

  • 美国两家地方报纸起诉OpenAI与微软,生成式AI版权争议持续扩大

  • 欧盟《数字市场法》合规压力下,谷歌将全面调整欧洲搜索结果

  • 亚马逊就新泽西州法院加速证据开示提出异议,认为配送业务相关的劳动争议不应受反垄断管辖

  • 索尼拟以785万美元和解PlayStation反垄断诉讼,协议尚待法院最终批准

  • 派拉蒙拟将业务迁出加州?1100亿美元收购华纳案再起波澜

  • 派拉蒙与华纳兄弟探索合并案和解协议遭质疑,反对联盟提交异议

  • 1100亿美元收购落地:回顾派拉蒙收购华纳的反垄断争议

  • 欧委会就五矿资源收购英美资源巴西镍业务发出异议声明

  • 两大纸业巨头合资交易或遭否决:UPM与Sappi未能消除欧盟竞争疑虑

  • Uber拟148亿美元收购Delivery Hero,韩国启动初步反垄断审查

  • 澳大利亚否决IAG收购RAC保险公司的交易,市场集中度与竞争约束成审查焦点

  • 苹果、亚马逊在英反垄断集体诉讼获准部分推进,索赔额最高约3.06亿英镑

  • 谷歌起诉欧盟数据共享及服务开放命令,《数字市场法》义务边界引发争议

  • 美国法院驳回出版商针对谷歌AI搜索提起的反垄断诉讼

  • 德国阻止中远海运收购汉堡物流企业Zippel:反垄断放行后,仍须过投资审查关

  • 剥离欧洲经济区女性护理业务,金佰利收购科赴400亿美元交易获欧盟附条件批准

  • 涉嫌贬低竞品疫苗,赛诺菲向欧盟承诺整改

  • 拟罚5亿日元!日本六家建筑企业涉嫌铁路项目串通投标

  • 反垄断审批受阻后谁担责?克罗格与艾伯森合并引发逾80亿美元索赔

  • 英国拟要求苹果扩大非接触式支付技术开放、降低接入费用

  • 违法达43,899,725次、罚款250亿美元!Meta因误导用户隐私保护被判民事罚款

  • Meta新商业条款引发竞争争议,出版商呼吁欧盟及英国监管介入

  • 欧盟对Omya启动反垄断调查,聚焦独家采购与排他性折扣

  • 最高50亿英镑赔偿!Visa、万事达卡因交换费争议在英国面临集体索赔

专家解读

  • 曲创教授:评析市场监管总局附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

团队动态

  • 顾正平律师连续第13年荣登《亚洲法律概况》“杰出律师”榜单

联系方式




执法动态


监管风向标


1

《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年度报告(2025)》(中英文版)发布


9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在2026年全国公平竞争大会“强化反不正当竞争 提升反内卷治理效能”专题大会上发布《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年度报告(2025)》(中英文版)。2025年,全国共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14679件、罚没款6.15亿元,其中查处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1932件。市场监管总局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发布《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合规指引》。部署开展整治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行动,深入推进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有效遏制私域直播“坑老骗老”乱象。开展第三届“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举办商业秘密保护国际研讨会。举办“贯彻落实新反不正当竞争法 助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专题论坛,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公平竞争理念深入人心。


2

市场监管总局在2026年全国公平竞争大会期间举行双边会见


9月7日至8日,2026年全国公平竞争大会在陕西省西安市举办。会议期间,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束为会见了法国竞争管理局主席伯努瓦·科雷、巴基斯坦竞争委员会主席法里德·艾哈迈德·塔拉尔、俄罗斯联邦反垄断局副局长鲁斯兰・贾柳科夫,就当前反垄断立法执法工作重点、新兴领域竞争问题及深化竞争领域务实合作等交换意见。各方表示,将进一步完善双边合作机制,持续深化竞争政策和反垄断执法交流合作,共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

海外反垄断合规服务平台上线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举办海外反垄断合规宣传活动,活动中上线海外反垄断合规服务平台、发布《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相关反垄断法律制度简述》。市场监管总局启动企业海外反垄断合规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搭建海外反垄断合规普法宣传体系,上线海外反垄断合规服务平台,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提供“法律制度”“典型案例”等一站式查询服务;持续举办海外反垄断合规讲堂,不断提升普法宣传效能。


4

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审查制度成效”专题新闻发布会


10月10日上午,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审查制度成效”专题新闻发布会。2026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共收到申报489件,审结440件,其中附条件批准3件,禁止1件,另对5起经营者集中提出竞争关注,有力防范市场垄断行为,维护好市场公平竞争。同时对没有竞争问题的案件加快放行,平均审查时间29.8天,高效服务企业投资并购。简易案件审查制度实施十二年来,制度成效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繁简分流效果明显,获无条件批准的简易案件数占全部无条件批准案件数从2014年的49.2%,增长至88.8%;二是审查效率明显提升,简易案件平均审查时间从2014年的39.9天缩短至18.6天;三是申报材料合理精简,简易案件需填报的信息事项从53项减为44项,2024年进一步简化至38项,简易案件平均申报成本较非简易案件降低了50%以上;四是透明度显著增强,制度建立之初,按季度发布无条件批准案件列表,2019年起开始每周发布,2025年增设简易案件公示表查询功能;五是央地协同效能提升。2022年启动了简易案件委托审查工作,截至今年9月,受委托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承担了65.8%的简易案件审查。


5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平竞争审查问答口径(第一批)


9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第一批公平竞争审查一问一答,共6项问答,包括:(1)行政机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送的请示,一般属于行政机关内部文件,不需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但请示事项为“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经请示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即实施的,应当在报送请示前开展公平竞争审查。(2)行政检查和执法类工作方案一般属于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应当开展公平竞争审查。(3)起草单位起草的标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和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等,属于公平竞争审查范围。招标公告以及其他具体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等也可能影响经营者经济活动,属于公平竞争审查范围。(4)会议纪要不属于公平竞争审查范围,不需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如根据会议纪要有关要求出台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的,应当在起草阶段对相关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5)乡、镇人民政府出台的涉及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应当开展公平竞争审查。(6)“与经营者签订的行政协议”,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管理或者公共服务目标,与经营者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属于公平竞争审查范围。但是,行政机关作为平等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主体签订的民事合同协议,不属于公平竞争审查范围。


6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平竞争审查问答口径(第二批)


10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第二批公平竞争审查一问一答,共6项问答。包括:(1)政策措施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须在提请审议前开展审查;不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无需审查。(2)政策措施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无论是否属于保密文件或者内部文件,均需开展审查。在审查中要严格遵守保密管理规定。(3)调整内容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应重新开展审查。仅是一般文字调整,不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无需重新审查。(4)为防止政策措施“带病出台”,应当对政策措施修改后重新开展审查。(5)政企协议的效力应按照双方约定或者由人民法院裁判确定,起草单位不能单方认定协议无效或终止履行。(6)应当逐级请示报告,由有管辖权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不得直接依据该文件作出确认符合审查标准的结论。


新规抢先看


1

商务部、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汽车行业境外竞争行为与合规建设指引》


近日,商务部、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汽车行业境外竞争行为与合规建设指引》(以下简称"《汽车指引》"),旨在推动汽车产业长远健康国际化发展,提升汽车行业企业合规经营能力和国际影响力,促进全球汽车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汽车指引》共四章二十条,为从事国际化生产经营活动的中国汽车行业企业在境外发生的市场竞争等生产经营行为提供参照,重点围绕汽车行业企业海外营销等竞争行为,以及境外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劳动保障、数据安全等合规建设,提出一般性指引,供企业参考。


2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9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对2021年发布的《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进行修订,形成《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订后的《指引》共33条及6个附录,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体现最新监管趋势及动态。(二)进一步细化相关司法辖区规定。(三)完善维权救济及合规咨询服务渠道。(四)增加典型案例,强化以案释法。(五)增加风险识别清单等作为附录。本次修订结合法律规定和实务经验,增加了企业境外反垄断风险自查清单、合规管理制度建设要点、突袭检查应对流程、反垄断诉讼应对流程、并购申报和审查流程、部分司法辖区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及特点等六个附录。


地方晴雨表


1

2026年山西省公平竞争审查十大典型案例


山西省发布2026年公平竞争审查十大典型案例,包括:物业领域违规设置准入条件审查案例;集中供热领域违规限定特定经营者审查案例;环保领域违规设置退出条件审查案例;停车收费领域违规设置歧视性收费标准审查案例;农业领域违规设置贸易隐性壁垒审查案例;保障性住房领域违规限定经营者审查案例;微短剧领域违规限定经营者审查案例;电信领域违规限定经营者、差异化补贴审查案例;新能源基础设施领域违规增设审批程序审查案例;作业农机领域违规设置不合理准入条件审查案例。


2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15起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6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之际,集中公布一批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既涉及传统线下经营乱象,更聚焦跨境电商、空中药房、幽灵民宿、直播带货等新业态,以及流量劫持、利用GEO技术操纵AI搜索结果、将他人注册商标设置为搜索关键词等新领域,体现了对新型、隐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有力规制。


3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四家在线酒店旅游预订平台企业立案调查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作部署和前期核查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杭州淘美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同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途家在线信息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北京三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相关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上述四家企业分别涉及飞猪、同程旅行、途家及美团酒旅相关业务。针对本次立案调查,四家平台随后均作出回应,表示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工作,落实各项监管要求。


案例公告栏


1

西藏林芝市蓝天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等五家混凝土企业达成垄断协议案


9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西藏林芝市蓝天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等五家混凝土企业达成垄断协议案行政处罚决定书。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1月对西藏林芝市蓝天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等五家混凝土企业达成垄断协议案立案调查。2026年4月,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相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五家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对蓝天、宏鑫、潇湘、鹏丰分别罚款50万元,合计200万元;腾云因提交宽大申请、积极配合调查并提供重要情况,获免除处罚。


2

重庆市江津区两家燃气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


9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重庆市江津区两家燃气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行政处罚决定书。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1月对重庆市江津区两家燃气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立案调查。2026年1月,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相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考虑两家公司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关键证据及调查前已停止垄断行为等情节,依法从轻处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分别没收德顺公司、方灵活公司违法所得174,355元、124,540元,并各处其2023年度销售额2%的罚款,分别为36,500元、21,352元,两家公司罚没合计356,747元。


3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中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


9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中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行政处罚决定书。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10月对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中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2026年5月,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13,138.07元,并处其2023年度销售额2%的罚款,计134,559.75元,罚没合计247,697.82元。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推动整改,执法机关依法给予从轻处罚。


4

市监总局公布附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反垄断审查决定书


2025年5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收到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众传媒)收购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潮传媒")股权案(以下简称"本案")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经审查,市场监管总局决定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此项经营者集中。市场监管总局认为此项集中对中国境内电梯媒体广告市场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根据申报方提交的附加限制性条件承诺方案,市场监管总局决定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此项集中,要求集中双方和集中后实体履行如下义务:(一)继续履行现有客户合同及其所有商业条款,除非客户因自身原因实质违反合同或客户自行决定终止或要求修改现有客户合同。(二)继续保持对客户的服务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整体性维护标准、画面质量、数据反馈机制等方面不低于本次交易前所提供的服务水平。(三)没有正当理由,集中后实体各城市的年度实际成交价不得超过生效日前二十四(24)个月的分众传媒和新潮传媒各自的对应城市实际成交价。(四)以公平、合理、无歧视的原则继续提供电梯媒体广告服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向客户提供电梯媒体广告服务、不得以搭售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方式限制客户的自由选择权。(五)放弃与物业公司等电梯媒体点位资源持有方已订立、生效的独家条款产生的全部相关权利;与电梯媒体点位资源持有方新签或续签点位时,不得达成独家条款和自动续约条款。(六)应进一步完善反垄断合规制度,建立健全反垄断合规管理体系,定期开展反垄断合规培训。



司法动态


1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6年九件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围绕仿冒混淆、侵害技术秘密、商业诋毁、虚假宣传、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适用等重要法律问题,选取9件典型案例予以发布,内容既包括与民生息息相关的传统消费领域,也涉及人工智能、新能源、平台经济等新兴和重点领域。案例主要体现以下特点:一是持续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二是聚焦重点领域,依法整治“内卷式”竞争。三是稳慎适用一般条款和兜底性规定,准确打击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


2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6年六件反垄断典型案例


9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件反垄断典型案例,涉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限定交易、差别待遇、不公平高价,横向垄断协议的识别以及反垄断行政处罚和行政指导的司法审查等重要法律问题,涵盖农产品批发、机动车检测、水泥、混凝土等民生行业和电镀污水处理、管道热蒸汽等生产性基础服务行业。这些案例集中展现了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审理垄断案件、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司法担当,主要体现出以下特点:一是坚持为民导向,让司法保障民生的成效可感可及。二是聚焦基础服务,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健康发展。三是强化规则引领,为市场主体划定清晰稳定可预期的竞争规则。四是深化程序衔接,提升反垄断执法司法整体效能。


3

地方标准中的“专利伏击”:最高法如何划定权利行使边界?


9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对一起滥用标准必要专利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纠纷作出终审判决(案号:[2025]最高法知民终428号)。原告指控被告通过地方标准实施“专利伏击”,一审法院认定专利权人一方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并判令赔偿;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定涉案专利不构成标准必要专利,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最高人民法院曾在另一起利用地方标准实施“专利伏击”相关的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中,认定专利权人涉案行为构成滥用专利权(案号:[2023]最高法知民终2875号)。该案中,宁波市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涉案发明专利的被许可人,经授权,就郑州市金水河综合整治工程中H型护岸桩及防护墙的制造、使用等行为,起诉某建筑工程局有限公司和河南某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一审认定侵权成立,判令某建筑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00万元,某水泥公司在4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方均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确认,被诉技术方案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但某建材公司的维权行为明显违反诚信原则,构成专利权滥用。法院指出,该行为有悖于标准制定的社会公共利益属性,并将不当损害标准实施者的合法权益。在某建筑公司与某水泥公司不存在明显过错的情况下,某建材公司的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支持。


4

江西法院发布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2026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期间,江西法院发布4件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该4件案例涵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拒绝交易、仿冒混淆等重要法律问题,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流转、软件销售、农业生产、网络直播营销等领域。该4件案例体现了以下特点:一是紧扣民生福祉,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二是明确裁判规则,指引经营者依法有序竞争;三是严厉打击“搭便车”行为,持续加大司法保护力度。案例1明确全面抄袭同业经营者带货短视频用于直播引流的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损害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案例2、案例3强调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擅自将他人注册商标、有一定影响的名称或姓名作为自身企业名称使用的行为属于混淆行为,亦构成不正当竞争。案例4指出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拒绝交易的行为不构成垄断。



域外动态


1

KKR因违反经营者集中申报义务拟支付2.5亿美元罚款


2026年8月26日,美国司法部宣布与KKR就违反经营者集中事前反垄断申报规定一案达成拟议和解。KKR同意支付2.5亿美元民事罚款,创下美国HSR法实施以来的最高处罚纪录。KKR是一家总部位于纽约的全球投资机构,管理资产总额超过7440亿美元。美国司法部此前已就KKR多起交易未依法进行反垄断申报提起诉讼,此后,欧盟也对KKR涉嫌在反垄断申报中提交错误或误导性信息展开调查。美国司法部在起诉状中称,2021年至2022年间,KKR至少有16项交易的经营者集中事前申报不完整或不准确。其中包括:至少8项交易的申报文件被修改;至少2项交易完全没有进行HSR申报;至少10项交易的申报中系统性遗漏了依法必须提交的文件。


2

亚马逊广告竞价机制遭质疑,FTC联合22州提起诉讼


据路透社8月31日报道,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与美国22个州共同起诉亚马逊,指控其在未充分告知广告客户的情况下调整平台广告竞价机制,秘密推高商家推广商品所需支付的价格,给广告客户增加了至少200亿美元的成本。FTC认为,亚马逊系统性抬高广告竞价价格,却未向广告客户作出充分说明,上述机制在多年间为亚马逊带来了数十亿美元收入,但相应成本由广告客户承担。此次诉讼再次使亚马逊广告市场的运行机制及信息披露受到审视,案件结果可能影响其是否需向广告客户返还大额款项,也可能限制其今后确定广告竞价价格的方式。此前,亚马逊曾于2025年9月同意支付25亿美元的罚款和退款,以解决FTC就Prime会员订阅问题提出的相关指控。目前,本案仍在美国华盛顿西区联邦地区法院审理。


3

欧盟委员会发布首部《排他性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指南》


9月3日,欧盟委员会正式通过《关于将〈欧盟运行条约〉第102条适用于支配地位企业排他性滥用支配地位行为的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这是欧盟委员会首次就支配地位企业的排他性行为发布系统性指南。从法律形式上看,《指南》属于欧盟委员会发布的指导性文件,并非新的欧盟条例或指令,也未对第102条的条文作出修改。《指南》第7段中说明,《指南》以欧盟法院判例以及欧盟委员会基于相关判例形成的决定实践为基础,提出判断支配地位企业的行为是否构成第102条项下排他性滥用行为的原则和操作指引,旨在提高法律确定性,并帮助企业自行评估其行为是否构成排他性滥用。


4

美国两家地方报纸起诉OpenAI与微软,生成式AI版权争议持续扩大


据路透社9月5日报道,《西雅图时报》和总部位于长岛的《新闻日报》(Newsday)已在曼哈顿联邦法院对OpenAI和微软提起版权诉讼。两家报社主张,OpenAI和微软未经授权、未支付报酬,便将其新闻作品用于商业人工智能系统,其中还包括只有付费订阅用户才能阅读的内容。相关指控涉及OpenAI的ChatGPT,以及微软的Copilot和必应等产品。这次案件并非新闻机构与人工智能企业之间的首起版权争议。《纽约时报》已于2023年起诉OpenAI和微软,指控两家公司未经授权使用其新闻内容,该案仍在审理之中。版权所有者还就Anthropic和Meta Platforms等人工智能开发商使用受保护内容的问题提出权利主张。


5

欧盟《数字市场法》合规压力下,谷歌将全面调整欧洲搜索结果


据路透社9月8日报道,为遵守欧盟竞争规则并避免进一步受罚,谷歌正对其欧洲搜索结果进行大规模改版。此次调整将提高专业搜索和比价服务的展示位置。今年7月,欧盟以谷歌在购物、酒店、交通和体育等领域优待自有服务为由,对其处以4.6亿欧元罚款。该项处罚依据欧盟《数字市场法》(Digital Markets Act,DMA)作出。该法旨在限制大型科技平台“守门人”的市场力量,防止其利用对主要数字平台的控制地位,不公平地优待自有产品或服务。欧盟委员会要求谷歌在60天内完成整改,否则可能对其施加按日计算的周期性罚款,每日金额最高可达其上一财年全球日均营业额的5%。欧盟希望通过《数字市场法》为竞争性服务创造更多接触消费者的机会,降低大型平台利用自身优势优待自有业务的可能性。


6

亚马逊就新泽西州法院加速证据开示提出异议,认为配送业务相关的劳动争议不应受反垄断管辖


据 Law360 于9月9日报道,亚马逊近日向美国新泽西联邦地区法院提出异议,反对新泽西州在一宗配送业务反垄断诉讼中加快证据开示。亚马逊认为,案件涉及的核心问题属于劳动关系争议,应由美国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NLRB)处理,而不宜通过反垄断诉讼加速推进。新泽西州总检察长办公室于今年8月起诉亚马逊及数家关联实体。案件围绕亚马逊的“配送服务合作伙伴计划”(Delivery Service Partner Program)展开。新泽西州认为,亚马逊在配送合作服务市场和配送司机劳动力市场拥有买方垄断力量。新泽西州称,亚马逊利用其市场地位削弱竞争,导致司机薪酬下降、工作条件恶化。州方还指控亚马逊限制配送合作伙伴为其他客户提供服务,制约这些企业发展,并妨碍司机开展组织活动。新泽西州还认为,亚马逊限制了配送服务商之间对司机劳动力的竞争,使司机更难在不同雇主之间流动,也削弱了推动工资上涨的竞争压力。


7

索尼拟以785万美元和解PlayStation反垄断诉讼,协议尚待法院最终批准


据CNET于2026年9月14日报道,索尼互动娱乐拟以785万美元和解一起涉及PlayStation数字版游戏销售的美国反垄断集体诉讼。该和解方案可能覆盖约440万个符合条件的PlayStation Network(PSN)账户,相关用户将主要以账户余额形式获得补偿。本案争议源于索尼对数字版游戏销售渠道的调整。此前,消费者可以从第三方零售商购买特定游戏的下载兑换码,并通过PlayStation Network(PSN)兑换游戏。索尼随后停止允许零售商销售部分数字版游戏兑换码。针对这一政策调整,消费者在加利福尼亚州联邦法院提起诉讼,即“Caccuri诉索尼互动娱乐有限责任公司案”。原告主张,索尼取消第三方兑换券销售渠道,减少了消费者购买数字版游戏的选择,实际上将消费者引向其自营的PlayStation商店,削弱了价格竞争,并使索尼能够收取更高价格。索尼否认存在不当行为,此次和解亦不构成其承认违反反垄断法。此次拟议和解为持续多年的诉讼提供了解决路径,但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北区联邦地区法院完成最终批准程序前,和解尚未最终确定。


8

派拉蒙拟将业务迁出加州?1100亿美元收购华纳案再起波澜


据 Deadline 于9月17日报道,派拉蒙天空之舞公司(Paramount Skydance)正考虑将部分业务迁出加州。报道称,这一动向与其拟以约1100亿美元收购华纳兄弟探索公司(Warner Bros. Discovery)的反垄断诉讼有关;随着其与加州官员之间的争议加剧,派拉蒙可能以迁出部分业务作为谈判筹码。该案由加州总检察长罗布·邦塔牵头,另有11名州总检察长参与。各州于今年7月起诉,试图阻止该项交易。其主张称,派拉蒙与华纳兄弟探索的合并可能削弱电影制作、发行及有线电视领域的竞争,并推高消费者价格、减少选择。加州方面还认为,合并后的公司将占美国院线电影及基础有线电视节目业务近三分之一。派拉蒙则对该诉讼提出异议,并表示若争议无法解决,可能将部分业务迁至加州以外。接近派拉蒙首席执行官大卫·埃里森的人士称,公司已准备推进这一计划。这项交易若获完成,将整合派拉蒙电影制片厂、CBS等电视资产,以及华纳兄弟的电影、电视和其他媒体业务,形成全球规模最大的娱乐集团之一。但在反垄断诉讼尚未审结、业务迁址传闻又起的背景下,这笔交易的推进仍面临多重不确定性。


9

派拉蒙与华纳兄弟探索合并案和解协议遭质疑,反对联盟提交异议


据 Deadline 于9月24日报道,“阻止合并联盟”(Block the Merger Coalition)已请求美国联邦法院确定书面意见提交时间表,以便正式对派拉蒙与华纳兄弟探索合并案的拟议同意判决提出异议。该联盟认为,相关和解条款可能不足以解决交易引发的反垄断问题,部分安排还涉及言论自由及承诺能否有效执行的争议。该联盟由第一修正案委员会、Free Press组织、新闻自由基金会、未来电影联盟和国际纪录片协会等组织组成,反对派拉蒙与华纳兄弟探索的拟议合并。此前,各州总检察长就其为阻止此次合并而提起的诉讼达成和解,并提出一份同意判决草案,其中包含一系列旨在回应竞争及其他担忧的附加条件。在法院审查这一和解安排之际,反对联盟寻求通过提交书面意见,对同意判决的法律影响及具体条款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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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亿美元收购落地:回顾派拉蒙收购华纳的反垄断争议


2026年10月6日,派拉蒙天舞宣布完成对华纳兄弟探索公司约1100亿美元的收购,合并后的公司以Skydance为名运营。以下是该笔交易面临的主要阻碍及其背后的竞争问题:


(1)美国联邦与各州立场存在分歧。2026年6月12日,美国司法部反垄断局结束调查,认为根据调查证据,该交易不太可能损害竞争或美国消费者利益。但加州牵头的12州随后提起诉讼,担忧合并减少电影及有线电视业务的竞争,进而导致价格上涨、内容质量下降及供给减少。


(2)欧盟附条件批准,重点关注电影发行合作。为回应竞争疑虑,派拉蒙承诺在交割后13个月内终止其在欧洲经济区参与UIP的安排,并在十年内不与环球影业达成在该地区共同发行电影的协议,同时遵守有关发行商转移的限制。


(3)各州诉讼通过和解解决,交割后仍须履行承诺。9月21日,各州与派拉蒙宣布达成和解,承诺合并后前两年每年在美国至少发行30部电影,此后三年每年至少发行32部;五年内分别开展双方旗下基本有线电视频道的谈判,并接受独立监督。9月30日,联邦法院批准各州和解安排,为随后交割创造了条件。和解解决了相关诉讼障碍,但不等于法院经实体审理确认交易不存在竞争损害。对于这起跨境传媒并购而言,交割是重要节点,后续整合仍须在审查条件与和解义务的约束下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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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委会就五矿资源收购英美资源巴西镍业务发出异议声明


当地时间2026年9月16日,欧盟委员会就五矿资源有限公司(MMG)拟收购英美资源集团(Anglo American)巴西镍业务发出异议声明(Statement of Objections)。欧委会初步认为,该交易可能限制低碳镍铁市场的竞争,并担忧交易完成后,MMG可能将相关供应转离欧洲市场,推高欧洲不锈钢生产成本。欧委会初步认定,低碳镍铁市场高度集中,标的业务具有显著的市场力量,而欧洲客户可选择的替代供应来源有限。在此背景下,欧委会担忧,MMG可能将标的业务的低碳镍铁供应从欧洲生产商转向其关联不锈钢生产商,尤其是由国务院国资委控制的相关企业。欧委会认为,供应转移与替代来源有限的情况相叠加,可能对欧洲经济区内低碳镍铁的价格产生不利影响,削弱欧洲不锈钢生产商应对供应冲击的能力,并进一步影响欧洲不锈钢产品的价格。根据本次公告,欧委会作出最终决定的期限为2026年11月30日。交易能否获批,仍有待后续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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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纸业巨头合资交易或遭否决:UPM与Sappi未能消除欧盟竞争疑虑


据路透社报道,由于芬兰芬欧汇川集团(UPM-Kymmene,以下简称"UPM")与南非上市公司Sappi未能消除竞争疑虑,欧盟委员会正准备否决双方价值14.2亿欧元(约合16.6亿美元)的纸业合资交易。目前,欧盟委员会尚未作出最终决定,决定期限为11月11日。该交易拟整合UPM在欧洲和美国的文化用纸业务,以及Sappi在欧洲的文化用纸业务、特种纸业务及相关业务,打造欧洲文化用纸领域最大的生产商。欧盟委员会于4月启动深入调查,并于5月暂停审查,等待交易双方补充信息。随后,欧盟委员会于8月发出正式异议声明,指出该交易可能削弱多个细分市场的竞争。委员会当月还公开表示,担心交易导致涂布机械浆纸和涂布化学浆纸价格上涨、质量下降。这两类纸张广泛用于印刷出版物及宣传材料。针对上述疑虑,UPM与Sappi在报道当周早些时候举行的闭门听证会上为交易作出辩护,主张整合将带来可持续性和业务韧性方面的益处。但这些理由未能说服监管机构,两家公司也尚未提出消除竞争疑虑的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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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拟148亿美元收购Delivery Hero,韩国启动初步反垄断审查


据Aju Press 9月22日报道,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South Korea’s Fair Trade Commission)已收到Uber就收购Delivery Hero提出的初步审查申请。这笔股权估值约148亿美元的交易,将使Uber间接控制韩国最大餐饮外卖平台Baemin。出行与外卖业务结合可能产生的竞争影响,成为此次审查的重点。由于Uber与Baemin在韩国主要经营不同市场的业务,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拟主要从混合并购角度,评估交易对市场竞争、竞争对手以及消费者和商家选择的影响。监管机构尤其关注,Uber是否能够通过会员计划、广告和促销活动,将出行与外卖服务更紧密地结合。Uber也曾表示,交易有望提高用户在两类服务中的活跃度,并为商家提供更多营销选择。Baemin此前也曾涉及韩国重大并购审查。Delivery Hero收购该业务时,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曾要求其剥离另一家韩国外卖平台Yogiyo,作为批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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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否决IAG收购RAC保险公司的交易,市场集中度与竞争约束成审查焦点


据路透社于9月23日报道,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CCC)否决了澳大利亚保险集团(IAG)以13.5亿澳元(约合9.6亿美元)收购RAC保险公司的交易。审查的核心在于:交易将合并西澳大利亚州两家主要保险服务商,显著提高市场集中度,而其他保险公司不足以形成有效的竞争约束。ACCC估算,合并后的企业将在西澳大利亚州机动车保险市场占据约55%至65%的份额,在住房及室内财产保险市场占据约50%至60%的份额。ACCC的担忧不仅在于合并后的市场份额较高,还在于其他保险公司能否对其形成足够的竞争约束。RAC保险公司已是当地市场的主要参与者,收购将进一步增强IAG的市场力量。ACCC认为,其他保险公司的竞争不足以抵消合并的影响,因此认定交易将显著削弱上述保险市场的竞争。IAG主张,交易将为RAC会员和当地保险客户带来长期益处,包括投入资源改善客户体验、维持RAC在当地的业务布局,以及继续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保险产品。基于上述益处,IAG拟提交公共利益授权程序以期继续推进交易。该程序为未能取得竞争法下并购审批的交易提供了额外的审批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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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亚马逊在英反垄断集体诉讼获准部分推进,索赔额最高约3.06亿英镑


据路透社于9月28日报道,英国竞争上诉法庭(Britain's Competition Appeal Tribunal)裁定,针对苹果与亚马逊的消费者集体诉讼可就部分诉请继续推进,范围限于消费者通过亚马逊英国平台购买苹果产品的交易。原告表示,该部分索赔金额含利息约为2.89亿至3.06亿英镑。涉及消费者直接向苹果及其他零售商购买产品的诉请,则未获准进入集体诉讼程序。本案争议源于苹果与亚马逊于2018年达成的一项协议。原告指称,该协议减少了获准在亚马逊英国网站销售苹果及Beats品牌产品的商家数量,限制了销售端的竞争,并导致消费者支付更高价格。此次裁决的核心,在于区分不同销售渠道所涉诉请的事实基础。对于亚马逊平台内的交易,法庭认为,相关指控具有足够的事实基础,可以继续审理。原告关于“对转售商的限制可能推高亚马逊平台上苹果产品价格”的主张,具备进入后续审理的依据。但对于苹果自营渠道及其他零售商的销售,法庭认为,现阶段证据不足以支持相关限制同样推高了这些渠道价格的主张。因此,法庭未允许诉请扩大至上述交易,并认为这一范围更广的论证具有推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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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起诉欧盟数据共享及服务开放命令,《数字市场法》义务边界引发争议


据路透社于9月29日报道,谷歌已向欧盟普通法院提起诉讼,挑战欧盟依据《数字市场法》(DMA)作出的两项命令。相关措施要求谷歌向人工智能开发者进一步开放服务,并向符合条件的搜索引擎竞争对手提供特定搜索数据,计划于2027年生效。争议焦点在于,监管机构要求大型数字平台向竞争对手开放的范围,以及相关义务如何兼顾用户隐私与安全保护。谷歌认为,相关要求超出了合理限度,可能导致用户敏感信息泄露,并削弱现有安全保障。双方的分歧不仅涉及开放义务的范围,也涉及匿名化处理和其他安全措施能否有效控制数据共享及服务开放带来的风险。此次诉讼凸显了《数字市场法》实施中的一项重要争议:在要求“守门人”企业开放数据和平台功能、降低竞争壁垒的过程中,如何合理划定开放义务的边界,兼顾市场竞争与用户隐私、安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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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院驳回出版商针对谷歌AI搜索提起的反垄断诉讼


9月30日,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驳回了教育科技公司Chegg及彭斯克媒体集团针对谷歌和Alphabet提起的两起反垄断诉讼。两家公司在诉讼中主张,谷歌利用其在通用搜索服务市场的垄断力量,迫使出版商无偿提供内容,再通过AI概览等功能直接向用户呈现答案,从而减少用户进入原始网站的必要性。对于原告的诉求,法院首先指出,出版商允许搜索引擎抓取内容,并期待谷歌以引导用户访问其网站作为回报,并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反垄断法意义上的互惠交易或协议。因此,原告有关谷歌强迫出版商无偿提供内容的主张,未能构成《谢尔曼法》所要求的限制竞争协议,也不足以证明谷歌实施了相关排除行为。对于彭斯克媒体集团提出的搭售主张,法院认为,原告未能证明谷歌搜索与AI概览构成消费者分别购买的两项独立产品,因而未能满足违法搭售的基本构成要件。法院同时认为,Chegg和彭斯克媒体集团并非通用搜索服务市场中的消费者或竞争者,其主张的流量和收入损失主要发生在网络出版市场,与通用搜索市场中的竞争损害之间过于间接,因此不足以确立相关反垄断诉讼资格。原告提出的“网络出版市场”范围也被法院认为过于宽泛,未能构成合理、可识别的相关产品市场。基于上述理由,法院驳回了两案中的联邦反垄断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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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阻止中远海运收购汉堡物流企业Zippel:反垄断放行后,仍须过投资审查关


据路透社于9月29日报道,德国《商报》援引政府内部备忘录称,德国政府拟阻止中远海运收购汉堡物流企业Zippel 80%的股权,担忧交易形成的“战略依赖”可能在政治动荡时被用作施压工具。10月7日,德国经济部发言人进一步宣布,政府决定禁止该项收购,并将随后出具禁止决定书,理由是交易将加深依赖,危及德国及欧盟供应链的韧性。Zippel主要从事海港与德国腹地之间的集装箱运输。该交易此前已获德国反垄断机构批准,但国家安全问题不属于其审查范围。根据路透社报道,德国经济部的投资审查还涉及Zippel的软件系统及其是否处理敏感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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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离欧洲经济区女性护理业务,金佰利收购科赴400亿美元交易获欧盟附条件批准


据路透社于10月13日报道,欧盟委员会已附条件批准金佰利(Kimberly-Clark)以400亿美元收购科赴(Kenvue)的交易。为消除竞争担忧,金佰利承诺剥离其在欧洲经济区的女性护理业务,相关业务将由土耳其企业Dilek Gida Uretim接手。欧盟委员会的竞争担忧集中于捷克、爱沙尼亚和斯洛伐克的卫生棉条市场。监管机构认为,交易可能导致这些市场失去一家现有供应商,从而显著削弱竞争。为回应上述担忧,金佰利承诺出售其在欧洲经济区的女性护理业务。拟剥离资产包括高洁丝(Kotex)及其旗下Lidie产品线,以及Camelia和Record品牌,涵盖该地区的卫生棉条及其他女性卫生用品业务。通过将相关品牌及业务转让给独立经营者,该方案旨在防止合并后的公司在有关市场获得过大的市场影响力,并保留独立的竞争力量。此次附条件批准为金佰利推进收购扫除了一项重要监管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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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贬低竞品疫苗,赛诺菲向欧盟承诺整改


10月14日,欧盟委员会宣布,接受法国制药企业赛诺菲就流感疫苗宣传行为提出的承诺,并依据欧盟反垄断规则赋予其法律约束力。赛诺菲将调整在德国和法国的相关宣传,并通过网站声明、定向沟通等方式,纠正此前可能具有误导性的信息所产生的影响。此次决定回应了欧盟委员会对赛诺菲涉嫌贬低竞争对手疫苗的竞争关切,并不构成对其违反欧盟反垄断规则的认定,但赛诺菲须依法履行承诺。如果赛诺菲违反承诺,委员会无需另行认定其违反欧盟反垄断规则,即可处以最高相当于其全球年度营业额10%的罚款,或者按不履行承诺的天数,每日处以相当于其日营业额5%的周期性罚款。本案中,欧盟委员会关注的是,赛诺菲是否利用其可能具有的市场支配地位,通过误导性宣传贬低竞争对手的疫苗,限制市场竞争。因此,赛诺菲不仅需要调整今后的宣传内容,还须通过公开声明和定向沟通,纠正此前相关信息可能造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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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罚5亿日元!日本六家建筑企业涉嫌铁路项目串通投标


据日本TBS报道,日本公平交易委员会(The Japan Fair Trade Commission)拟对六家涉嫌在铁路维护项目中串通投标的建筑企业发出排除措施命令,要求其整改并防止再次违法。其中,五家企业拟被处以合计约5亿日元(约合330万美元)的罚款。此次调查涉及东京都交通局委托的铁路维护项目,相关合同覆盖包括都营线路在内的六条铁路线路。除投标企业外,日本公平交易委员会还调查了作为采购方的东京都交通局,审查其在采购过程中的作用。此次执法拟同时采取经济处罚与整改措施,既追究涉嫌串通投标行为,也要求企业防止类似行为再次发生。目前,相关措施仍处于拟议阶段,最终处理结果有待进一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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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审批受阻后谁担责?克罗格与艾伯森合并引发逾80亿美元索赔


据路透社报道,10月19日,艾伯森(Albertsons)诉克罗格(Kroger)案进入庭审阶段,艾伯森索赔超过80亿美元。争议的核心是:克罗格是否履行了合并协议中为取得反垄断批准而承担的义务。双方于2022年宣布这项价值246亿美元的合并计划。2024年12月10日,俄勒冈州联邦地区法院批准FTC提出的初步禁令申请,阻止交易在FTC行政程序结束前实施。此后,合并协议终止,双方围绕交易失败的责任展开争议。艾伯森主张,协议要求克罗格采取包括最多剥离650家门店在内的措施,但克罗格优先保留优质资产,未充分满足监管要求。克罗格则否认违约,认为监管要求超出协议约定的剥离范围,并主张法院对市场竞争的评估过于狭窄,未充分考虑亚马逊、开市客等零售商的竞争约束。交易受阻的事实,本身并不能直接回答克罗格是否违反了合同义务。法院仍需结合协议约定及双方实际履约行为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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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拟要求苹果扩大非接触式支付技术开放、降低接入费用


10月20日,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CMA)就苹果移动平台的近场通信(NFC)技术接入要求启动公开征求意见,拟要求苹果扩大技术开放、降低第三方接入费用,促进数字钱包及其他非接触式服务领域的竞争。CMA 认为,苹果现行的商业条款、收费及技术限制,使金融科技企业难以开发能够与苹果自有服务有效竞争的产品。此次提议主要涉及技术接入和收费两方面。此次征求意见依据英国《2024年数字市场、竞争与消费者法》开展,是苹果移动平台被认定具有“战略市场地位”后的监管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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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达43,899,725次、罚款250亿美元!Meta因误导用户隐私保护被判民事罚款


10月21日,美国新墨西哥州法院判令Meta就Facebook隐私相关诉讼支付250亿美元民事罚款。此前,陪审团认定Facebook违反该州《不公平商业行为法》43,899,725次。陪审团认定,Facebook关于用户可控制信息共享、不向广告商出售或提供个人信息等承诺与实际情况不符,具有虚假或误导性,构成故意实施的不公平或欺骗性商业行为;其有关有害内容治理及第三方应用调查的相关陈述也被认定具有欺骗性。Meta表示拟对陪审团裁决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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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a新商业条款引发竞争争议,出版商呼吁欧盟及英国监管介入


据路透社于10月22日报道,代表出版商和数字广告企业的“开放网络运动”(Movement for an Open Web)已请求欧盟委员会及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CMA)介入,阻止Meta拟于10月30日生效的新商业条款。该组织担忧,新条款可能使Meta无需另行取得内容所有者授权,即可收集并使用第三方网站内容开发人工智能产品。Meta则否认此次修订扩大了其数据获取权限,表示修改仅整合现有条款并澄清其适用方式,没有改变网络爬虫技术的运行方式。网站运营者仍可通过robots.txt向爬虫传达访问和抓取指令,新条款不会覆盖这些设置,也不会额外授权Meta收集新闻内容。双方的分歧在于,新条款是否实质性扩大了Meta访问和再次使用第三方信息的权限。监管层面,CMA已确认与Meta代表会面,正就英国企业提出的担忧开展紧急磋商,并评估可能采取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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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Omya启动反垄断调查,聚焦独家采购与排他性折扣


10月23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对瑞士工业矿物供应商Omya启动正式反垄断调查,审查其是否通过独家采购义务和排他性折扣,限制碳酸钙供应领域的竞争,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此次调查重点关注两类可能的排他性做法:一是通过独家采购义务,要求客户向Omya采购全部或大部分所需的碳酸钙;二是通过排他性折扣,以经济激励促使客户将全部或大部分采购需求集中于Omya。欧盟委员会担忧,上述安排可能限制其他碳酸钙供应商有效争取欧洲造纸业客户的能力,削弱供应商之间的竞争。欧盟委员会表示,如相关行为得到证实,可能违反《欧洲联盟运行条约》第102条及《欧洲经济区协定》第54条关于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定。本案的审查重点在于,相关采购义务和折扣安排是否形成排他效果,进而妨碍竞争供应商争取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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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50亿英镑赔偿!Visa、万事达卡因交换费争议在英国面临集体索赔


近日,Visa和万事达卡因银行卡交换费争议,在英国面临两起拟议集体诉讼,潜在索赔总额最高达50亿英镑。相关申请已提交英国竞争上诉法庭,为自2020年10月以来据称承担过高交易费用的英国商户寻求赔偿。此次争议的核心是两家支付网络设定的“多边交换费”,涉及个人借记卡、信用卡及预付卡交易。原告主张,Visa和万事达卡设定的收费安排限制了竞争,使商户支付的费用高于竞争性市场条件下本应支付的水平。针对相关指控,万事达卡予以否认,强调交换费对于维持支付系统的安全、高效运行至关重要,并批评此次诉讼具有投机性、受到第三方诉讼融资推动。Visa同样为交换费作出辩护,称其支撑着支付生态系统的运转,使消费者、商户和金融机构受益。目前,两案尚待法庭批准以集体诉讼形式推进,具体赔偿责任及金额尚待审理确定。



专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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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创教授:评析市场监管总局附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


2026年10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针对该案,曲创教授指出,市场监管总局以附加限制性条件的方式批准该项集中,在尊重产业发展规律与守住竞争底线之间取得平衡,是经营者集中审查“依法审查、宽严相济”的典型案例。本案基于行业自身发展规律,综合考量价格和非价格竞争行为、短期和长期竞争态势,通过恢复和维持市场竞争秩序推进产业升级。这既是反垄断执法纵深推进、破解“内卷式”竞争深层次矛盾的着力之处,更是提升监管效能、释放市场活力的担当之举。本案既维护了电梯媒体广告市场的竞争秩序,也守护了物业方与广告主的正当权益,更推动了企业和行业把竞争焦点从争夺存量点位转向创造增量价值,最终服务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团队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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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正平律师连续第13年荣登《亚洲法律概况》“杰出律师”榜单


2026年10月21日,亚洲知名法律媒体《亚洲法律概况》公布了2026亚洲法律概况“领先律所”和“领先律师”榜单结果。浩天上海总部高级合伙人、浩天全国反垄断和竞争法业务委员会牵头合伙人顾正平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出色的业务表现及良好的业内口碑,再次获评《亚洲法律概况》2026年度竞争法/反垄断领域“杰出律师”(Distinguished Practitioner)。这是顾正平律师自2014年首次上榜以来,连续第13年入选该榜单并获得“杰出律师”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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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政策与实务月刊 (2026年9-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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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委会:浩天反垄断和竞争法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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