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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汽车行业速递

2019-09-17

行业动态

  • 东风汽车成小康股份第三大股东

  • 一汽轿车置入一汽解放100%股权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全新智慧工厂即将投产

  • 北汽集团与重庆市政府签署北汽银翔重组协议

  • 中国电信与蘑菇车联达成战略合作共建5G智慧交通

  • 丰田汽车收购铃木汽车近5%股份 双方结成资本联盟应对新挑战

  • 途虎养车与朝阳轮胎宣布达成战略合作 共建汽车后市场智慧养护新生态

  • 上汽阿里合作再升级 将“互联网”进化到“智联网”

  • 长城汽车与德国Ibeo、北京亮道签署激光雷达技术战略合作

  • 江铃集团、长安汽车、爱驰汽车三方合资合作落地

  • 华晨雷诺与乐车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新规速递

  • 八月汽车行业新规速览

  • 关于进一步促进汽车平行进口发展的意见

一  行  业  动  态

1. 东风汽车成小康股份第三大股东

2019年8月31日,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小康股份”,股票代码:601127)引入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汽车”,股票代码:600006)作为新的战略投资者。小康股份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显示,小康股份控股股东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小康控股”)和大股东重庆渝安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渝安工业”)于2019年8月29日分别与东风汽车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小康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约64,863,8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9%),其中,小康控股拟向东风汽车转让57,409,3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0%),渝安工业拟向东风汽车转让7,454,5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本次权益变动后,小康控股持有516,684,078股,持股比例为54.89%;渝安工业持有67,090,950股,持股比例为7.13%;东风汽车持有64,863,890股,持股比例为6.89%。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小康股份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过,东风汽车以6.89%的股比成为小康股份第三大股东,并有权向小康股份提名1名非独立董事及1名监事。

根据协议,本次交易股份转让价格为小康股份于本协议签署日前1个交易日转让股份二级市场收盘价的90%,据此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格为12.078元/股,即东风汽车受让标的股份需要向小康控股支付6.93亿元、向渝安工业支付9,003.61万元,两者合计约7.83亿元。

2. 一汽轿车置入一汽解放100%股权

2019年8月31日,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一汽轿车”,股票代码:000800)披露了《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一汽轿车将拥有的除财务公司、鑫安保险之股权及部分保留资产以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转入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轿车有限”)后,将轿车有限100%股权作为置出资产,与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一汽股份”)持有的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一汽解放”)100%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

此次一汽解放100%股权作价270.09亿元,置出资产作价50.88亿元,二者差额为219.21亿元,其中199.21亿元对价由公司以6.68元/股发行股份的形式支付,其余对价以现金支付。公司同时拟配套募资不超35亿元。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变更为商用车整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此前,一汽轿车的主营业务为乘用车的开发、制造和销售,产品主要包括一汽奔腾、一汽马自达等乘用车系列车型。将一汽股份优质资产一汽解放划转至一汽轿车,将改善一汽轿车盈利现状,与此同时,也将解决一汽股份下属企业间同业竞争问题。

据一汽轿车披露的重组草案显示,此次重组不仅旨在改善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更有利于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此次交易完成后,一汽轿车主营业务将变更为商用车整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不再承担此前的乘用车生产任务。

3.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全新智慧工厂即将投产

2019年8月底,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城汽车”)全球第5个全工艺生产基地——长城汽车重庆工厂将正式竣工投产,与此同时,长城皮卡全新品牌长城炮的首款产品长城炮乘用皮卡也将同期下线。长城汽车重庆工厂的首款车——长城炮系列,由专属平台——全新P71平台打造的炮系列共有三款车型,分别为商用皮卡、乘用皮卡及越野皮卡,具有乘用化、智能化、网联化、定制化、清洁化的“五化”新生态。

长城汽车重庆工厂通过自动化作业改善劳动条件,减少生产线人工干预,提高生产过程可控性。通过智能制造、智能物流、数字化运营,建设研、产、供、销、人、财、物全面协同的智慧信息系统,打造智慧工厂,快速响应市场变化,实现生产过程智能化,建立智慧园区。通过高度集成的信息化技术,形成标准化的作业体系,进而将生产任务层层拆分,交接给相应的模块负责,并以高度自动化的生产设备进行落地。

4. 北汽集团与重庆市政府签署北汽银翔重组协议

2019年8月30日,重庆市政府与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北汽集团”)正式签署了推进北汽银翔战略重组协议。本次战略重组将加快推动北汽银翔转型升级,在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汽车金融以及重要合作伙伴引进等多方面开展多领域、全方位合作,加大在渝项目布局,实现共赢发展。北汽集团表示,北汽集团将积极推进北汽银翔战略重组,同时把重庆作为战略布局重点,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

5. 中国电信与蘑菇车联达成战略合作共建5G智慧交通

2019年8月30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与车联网科技企业蘑菇车联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5G、云业务、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建设方面携手合作,探索5G环境下车联网应用新业务、新模式。双方还将共同制定车联网信息化规划与顶层设计方案,设立应用实验室,研究5G+车联网应用场景。通过此次合作,中国电信能够进一步推动技术和服务的应用落地。对于蘑菇车联来说,提升了多个智慧终端协同互联的能力,加强人-车-路之间的互联互通。

中国电信是首批获得5G商用牌照的企业之一,也一直在积极推进智能网联汽车业务生态发展。目前,中国电信已经与奇瑞、北汽等车企及其他合作伙伴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蘑菇车联专注于车联网业务,形成了“硬件+OS系统+软件”的一体化解决方案,满足个人用户在辅助驾驶、车联网服务、综合信息交互等层面不断增长的需求。

6. 丰田汽车收购铃木汽车近5%股份 双方结成资本联盟应对新挑战

2019年8月28日,日本丰田汽车与铃木汽车联合宣布,将结成资本联盟以加快在自动驾驶等新技术领域的合作研发,应对颠覆全球汽车行业的全面变革。

通过此次联盟,丰田汽车将斥资约960亿日元(合9.1亿美元)收购铃木汽车4.94%的股份,而铃木汽车也将向丰田汽车投资480亿日元。在声明中,合作双方表示,希望在新兴领域建立和深化合作,克服汽车行业面临的新挑战,实现可持续增长。

2016年,丰田汽车和铃木汽车表示,为应对技术方面的挑战和跟上行业整合的趋势,他们正在积极探索建立合作关系。2019年3月份,丰田汽车和铃木汽车宣布,双方将相互生产电动汽车和紧凑型车型,集中各自的优势,以便在全球汽车行业快速变化的技术中拥有竞争优势。合作内容包括:丰田汽车将向铃木汽车提供THS系统,而铃木汽车将向丰田汽车印度提供两款基于铃木平台打造的紧凑型车型(Ciaz和Ertiga);双方还将利用双方的优势在技术研发和生产领域合作。

7. 途虎养车与朝阳轮胎宣布达成战略合作 共建汽车后市场智慧养护新生态

2019年8月28日,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知名国产轮胎品牌朝阳轮胎与国内领先的汽车养护服务品牌途虎养车达成战略合作,双方代表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移动互联时代,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与智能科技的创新应用,推动着社会生态的变革,以客户为中心的汽车后市场智慧养护生态正逐步形成。在智慧养护生态背景下,途虎养车与朝阳轮胎将从消费者多元化需求入手,结合线上大数据,推出更适合中国路况的轮胎产品,满足广大中国车主驾车需求,实现双方在品牌共建、渠道共享、营销互动、技术培训等多方面的深度合作。

此次合作,途虎养车与朝阳轮胎将进行服务资源共享,协助合作伙伴在供应链上中下游提升服务能力与经营能力,打造产业线上线下一体化营销生态。双方希望通过此次深入合作,共同推动汽车后市场深入终端和生态融合,实现汽车后市场数字化、智慧化转型升级,为用户提供更好的体验,提升双方的品牌影响力。

8. 上汽阿里合作再升级 将“互联网”进化到“智联网”

2019年8月28日,上汽集团与阿里巴巴达成深化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战略重组其共同投资设立的互联网汽车平台斑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斑马网络”)和YUNOS操作系统,并将合作领域扩大至汽车出行平台、自动驾驶、汽车行业云等领域。

战略重组后,阿里巴巴将成为斑马网络第一大股东。YUNOS操作系统整体知识产权及业务将注入斑马网络,助其成为下一代智联网汽车的领导者。此次战略重组,也将为斑马网络的未来发展创造更大空间。斑马网络将拥有YUNOS操作系统底层架构代码完整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并可授权汽车品牌或其指定合作伙伴使用。

同时,斑马网络将进一步向汽车全行业开放,结合YUNOS操作系统的核心基础技术,扩大其平台优势,让斑马系统走进更多汽车品牌。

9. 长城汽车与德国Ibeo、北京亮道签署激光雷达技术战略合作

2019年8月27日,WEY品牌母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股票代码:601633)与德国激光雷达厂商Ibeo Automotive Systems GmbH、北京亮道智能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亮道”)正式签署激光雷达技术战略合作协议。此次三方达成的合作,将为WEY品牌的L3/L4自动驾驶量产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进一步助推品牌在该领域的研发与应用,并再次践行“智在向前”的品牌主张。

总部位于德国汉堡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Ibeo Automotive Systems GmbH,成为WEY品牌自动驾驶汽车关键零部件——激光雷达传感器的供应商。为保证激光雷达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北京亮道将为该合作提供传感器的自动测试和验证服务。

10. 江铃集团、长安汽车、爱驰汽车三方合资合作落地

2019年8月16日,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江铃集团”)、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安汽车”)、爱驰汽车有限公司(“爱驰汽车”)在江西南昌正式举行合资合作发布仪式,宣布江铃控股有限公司(“江铃控股”)混改成立。爱驰汽车增资入股后,爱驰汽车、江铃集团、长安汽车在江铃控股中则达成了50:25:25股比。

未来,爱驰汽车与新江铃控股最大的规划,则是将爱驰汽车和江铃控股旗下的陆风汽车双品牌并行发展,互通有无,做到双研发机构、双制造基地、产研供销等各方面资源共享。对爱驰汽车来说,这意味着解决了资质、产品局限、市场覆盖、资源聚焦等问题,而对于新江铃控股来说,这意味着归零后的二次创业,未来在新能源、智能化的思路下实现产品的转型发展。

11. 华晨雷诺与乐车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2019年8月14日,华晨雷诺金杯汽车有限公司(“华晨雷诺”)与4S店新零售服务平台乐车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提升服务品质,进一步优化华晨雷诺用户体验。

消费者可以通过乐车邦的线上预约服务,预约汽车维修、保养等多重服务,并且能通过对经销商及维修网点进行评价形成监督机制,以此推进经销商及服务商在后市场方面服务水平的提高。此外,乐车邦还可以帮助消费者享受低价优质的养车服务,让消费者在汽车养护时享有更高的性价比,通过App筛选最佳的服务网点。

对经销商而言,进驻乐车邦平台可以推动自身商业模式从简单的“线下服务平台”扩展为“综合供给平台”。与此同时,双方在汽车售后服务领域展开合作,也将在品牌推广、渠道互补、整合营销等方面进行深度探索。另外,华晨雷诺与乐车邦还将以互联网思维重新定义主机厂、经销商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在新车销售、二手车置换、保险等领域释放渠道能量。

华晨雷诺通过平台合作构建了完整的服务网络体系,公司与京东、途虎等互联网平台达成战略合作,在整车线上渠道拓展、售后服务体验、资源优化配置、智能网联开发等方面进行探索。随着与乐车邦战略合作的达成,华晨雷诺所构建的汽车服务新生态将进一步趋于完善。

二   新  规  速  递


八月汽车行业新规速览

序号

法规名称

文件号

发布

时间

生效

时间

1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六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2号

2019年

8月30日

2019年

8月30日

2

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

2019年

8月28日

2019年

8月28日

3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恢复加征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19]5号

2019年

8月23日

2019年

12月15日

4

关于进一步促进汽车平行进口发展的意见

商建函[2019]462号

2019年

8月19日

2019年

8月19日

5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运输车超长违法运输行为治理的通知

交办运函[2019]1198号

2019年

8月19日

2019年

8月19日

6

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第11批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9年第62号

2019年

8月15日

2019年

8月15日

7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通知

交办运[2019]72号

2019年

8月2日

2019年

8月2日

8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22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28号

2019年

8月2日

2019年

8月2日

关于进一步促进汽车平行进口发展的意见

商建函[2019]462号

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江苏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连市、宁波市、青岛市、深圳市商务、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海关、市场监管主管部门:

商务部等8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的若干意见》(商建发[2016]50号)以来,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社会化汽车流通体系基本建立,形成了一批可复制推广经验,有效满足了多样化多层次消费需求。但是,还存在平行进口汽车整改场所设立程序不明确、贸易便利化水平有待提升、政府监管需要强化等问题。为进一步促进汽车平行进口规范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允许探索设立平行进口汽车标准符合性整改场所。在风险可控、依法合规前提下,允许已开展汽车平行进口工作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有关地区)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设立标准符合性整改场所。有关地区应向社会公布经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标准符合性整改场所信息,并及时上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平行进口汽车标准符合性整改业务只能在整改场所实施,且整改项目仅限于整车标志等5大类别共计16小项(详见附件)。经整改后的平行进口汽车应当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等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在符合产业政策、海关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指定认证机构可视情况仅对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整改场所进行CCC认证工厂检查。有关地区要切实加强整改场所监管,明确部门监管职责和责任主体,严禁整改场所开展标准符合性整改以外的业务。整改过程应全程录像,相关影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3年。

二、进一步提高汽车平行进口贸易便利化水平。简化汽车自动进口许可证申领管理制度,对有关地区确定的开展汽车平行进口业务的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申报的平行进口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经商务部审核签发后,委托有关地区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打印发放。积极推动自动进口许可证无纸化申领,推广进口证件电子化应用。平行进口汽车应符合国务院整车进口口岸管理的相关规定,在进口口岸、出区进口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有关地区应允许非本地试点企业在本地符合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开展平行进口汽车整车保税仓储业务。优化报关、通关、查验等流程,提高通关效率。

三、加强平行进口汽车产品质量把控。平行进口汽车应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质量标准、排放标准、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海关要加强平行进口汽车检验,对于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和排放标准,未依法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未依法依规在国家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的车型车辆,海关不予进口。禁止进口旧车和非法改装车。加强平行进口汽车产品溯源管理和销售监管,试点企业应在销售车辆前对车辆左前右后整车照片、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车速表、座椅、外部灯具、信号装置、轮胎、号牌板、中文说明书、中文警示说明等重要部位进行影像留存,相关影像资料和车辆售前检验记录应保存不少于3年。引导试点企业进一步增强产品质量安全和环保准入意识,在海关监管下通过加强与境外检验机构合作等方式,对采购车辆提前进行车辆质量安全与合规性检查,降低车辆退运风险。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在车辆销售、注册登记等环节加强监督抽查,核实环保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污染物控制装置检查。

四、规范平行进口汽车登记管理。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在办理进口汽车注册登记时,要严格执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等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重点查验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产品标牌、车速表、外部灯具和信号装置等,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对发现违规进口汽车产品的,要复印留存车辆照片、违规部位照片、相关进口资料和凭证等,及时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上报。对符合我国相关标准规定的,要优化登记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理登记。

五、推进汽车平行进口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经国务院批复的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在通过正式验收后,汽车整车年进口数量(海关统计)累计达到1000辆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在向商务部报备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开展汽车平行进口工作方案后,执行汽车平行进口相关政策,确定试点企业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5家。要选择守法合规、汽车售后服务保障和产品一致性管控能力强的企业为试点企业,并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相关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对于组织领导有力、风险防范有效、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适时增加试点企业数量。

六、强化试点企业监督管理。有关地区要明确试点企业是平行进口汽车产品质量追溯的责任主体,依法履行相关义务,严禁试点企业诱导消费者签订“三包”免责协议。督促指导试点企业严格执行《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进口汽车检验管理办法》。加强试点平台企业监管,明确平台企业的责任义务,且要防止其利用优势地位侵害其他企业利益。建立健全试点企业动态调整机制,对于不履行售后服务责任、长期不开展业务和有进口销售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汽车等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企业,应当取消试点企业资格,并做好善后工作,可视情调补试点企业。

七、切实加强组织实施。有关地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按照“谁批准、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地方城市责任,有效防控各种风险。加强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国际市场采购体系、贸易便利通关体系、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和政府监管信息体系建设。加强汽车进口、检验、环保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宣贯,使试点企业熟知相关规定,引导进口销售符合国家标准汽车。规范汽车平行进口相关单证填写,通过对接本地各相关部门信息系统等方式,实现部门信息共享和平行进口汽车全程可追溯,提升政府监管服务能力。制定相关政策应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具体政策出台之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合规性评估。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自律、纠纷调解、权益维护等方面的作用。工作中遇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商务部等相关部门,每半年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8月19日

微信图片_20191010104510扫码阅读附件:《平行进口汽车标准符合性整改项目列表》


【浩天评论】

汽车平行进口,是指在不需要国内经销商许可的情况下,其他车商从海外市场独立采购,经过国内的合法程序,在国内合法销售。早在2016年2月22日,商务部等8部门印发了《关于促进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的若干意见》(商建发[2016]50号)(“《”),对简化汽车自动进口许可证申领管理制度、深化平行进口汽车强制性产品认证改革、提高汽车平行进口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动平行进口汽车环保及维修信息公开、加强平行进口汽车注册登记管理服务、加强质量追溯和售后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监管等方面发表了意见。《2016试点意见》颁布后,汽车平行进口试点范围逐步扩大,有效满足了多样化多层次消费需求。但是,还存在平行进口汽车整改场所设立程序不明确、贸易便利化水平有待提升、政府监管需要强化等问题。

在上述规定的基础上,《关于进一步促进汽车平行进口发展的意见》(商建函[2019]462号)(“《”)进一步对汽车平行进口过程中仍存在的问题发表了明确意见。《2019意见》新增了允许探索设立平行进口汽车标准符合性整改场所,明确推进汽车平行进口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对于《2016试点意见》已概括规定的提高汽车平行进口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强平行进口汽车产品质量把控、规范平行进口汽车登记管理、强化企业监管和组织实施等方面,《2019意见》进一步细化了制度要求。《2019意见》发布后,对于未来国家与各地方如何进一步规范汽车平行进口,值得持续关注与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