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投资类企业的优惠政策概览(广东篇、福建篇)
支持创新、打造绿色未来一直是国家以及各地方政府在经济建设中积极努力的方向和目标。绿色经济离不开资本支持。一直以来,各地多个省市地区都期望通过金融资源的导入和集聚,打造优势,引导资本投向区域实体经济,以金融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目前,为吸引投资类企业在当地落户发展,各地已陆续出台多项优惠政策。
——广东篇——
一、 横琴新区
相关政策文件:《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片区产业培育和扶持暂行办法》和《横琴新区进一步促进私募投资基金业发展扶持办法》
1. 适用范围:
(1)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已备案的私募基金;(2)在横琴新区注册登记并依法纳税(契约型基金除外);(3)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基金业协会列入失联(异常)机构名单;(4)承诺一定期限内/存续期内不迁出横琴新区且不得变相改变纳税地点;(5)按照规定向横琴新区金融服务局报送有关企业经营管理信息。
2. 落户专项扶持:
私募投资股权/创业投基金
专项扶持一:
专项扶持二:
条件和标准:(1)完成基金产品备案,(2)私募基金管理人在横琴新区注册登记,且(3)50%(含)以上资产应在横琴新区内的托管机构进行托管。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
条件和标准:同私募投资股权/创业投基金“专项扶持一”。
3. 经营扶持:
日常扶持
按其当年形成的区级财力贡献部分的100%给予日常经营扶持。
额外奖励
对(1)私募基金投资横琴新区内、主营业务符合横琴新区产业发展政策的企业或项目,或(2)将所投资的、符合横琴新区产业发展政策的企业或项目迁入横琴新区,并通过转让所投资的企业或项目的股权或减资等方式退出投资的,按照其从私募基金获得分配的收入形成的区级财力贡献部分10%的额外奖励。
房租补贴
在横琴新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且实际办公的,连续3年给予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房租单价的30%,最高不超过80元/平方米,最高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
——福建篇——
二、 平潭综合实验区、福清市
相关政策文件:《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暂行规定》《平潭综合实验区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扶持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举措》和《福清市促进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
(一) 平潭综合实验区
1. 适用范围:
(1)符合平潭综合实验区认定条件;(2)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内新注册且在平潭纳税。
2. 入驻奖补:
条件和标准:(1)在平潭综合实验区注册运营满一年,且(2)为股权投资企业且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或者为股份有限公司/合伙制企业形式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且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或者为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且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经营贡献奖
前两年按缴纳入库的地方级税收100%予以奖励,后三年按缴纳入库的地方级税收的90%予以奖励,其余年度按缴纳入库地方级税收50%予以奖励。
风险补助
将资金投向区内企业且年度投资区内总额超过1亿元的,给予投资资金1%的风险补助,但年度最高不超过300 万元。
3. 购房/租房优惠:
企业购房优惠
购买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及其他由实验区统一承建的写字楼的,其按规定的购买面积按综合成本价售让,但十年内不得转让。
企业租房优惠
租用实验区内办公用房的,其按规定的租用面积,每年按租金的30%予以补贴,补贴期限为三年。办公用房补贴原则上最高累计不超过500万元,且享受补贴期间的办公用房不得对外转租。
高管人员/专业人员购房/租房补贴
自个人纳税年度起至执行期间内,其年缴纳个人所得税总额5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管人员/专业人员,前两年按每年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级分成部分的80%、第三年起按60%给予高管人员及专业人员的贡献奖励,用于其个人购房、租房等补贴。
(二) 福建福清
1. 适用范围:
(1)注册在福州自贸片区保税港区,税收关系、银行基本账户、托管账户(银行监管账户)在2017年6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新注册或迁入福清辖区的;(2)已备案的股权投资基金(含政府推动的产业引导基金)或以登记的基金管理企业;以及(3)自开业后承诺经营满5年以上。
2. 落户奖励
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基金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企业管理规模不低于5亿元的,按不超过当年实际募集资金的0.5%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分5年兑现,且企业须承诺5年内不迁离福清市。
3. 购房/租房补贴
购房补贴
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基金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企业管理规模不低于5亿元的,购买自用办公用房,按购房房价的5%给予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租房补贴
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基金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企业管理规模不低于5亿元的,租赁自用办公用房,每平方米(按实际租房面积核算)每月补助20元,给予连续补助3年,累计不超过20万元。
4. 投资出资奖励
直接投资福清市且当年实际到资超过2000万元的,可按不超过其当年实际到资的0.5% 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5. 税收奖励
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股东/合伙人个人所得税
高管人员个人所得税
企业开业之日起三年内,每年以其工资、薪资等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100%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