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文章

浩天信和·大知产(2021年第11期)

2021-07-02
大知产头图2


行业新闻速递

1、三部门联合发布行动方案,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为提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普及度和惠益面,6月24日,国知局、银保监会、发改委联合发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方案(2021—2023年)》。明确,通过三年行动,力争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惠及“百园万企”的目标。

《行动方案》指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企业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各类知识产权进行打包质押,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许可收益权等出质的可行性,拓宽质押物范围。

《行动方案》还提出,要推动专利、商标业务受理窗口整合和布局优化,实现质押登记“一窗通办”。


2、文旅部:拓展公共文化服务智慧应用场景

为进一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近日,文旅部发布《“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规划》提出,要拓展公共文化服务智慧应用场景。依托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强云端数据挖掘和分析能力,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实现包括智慧服务、智慧分析、智慧评估和辅助决策等功能在内的智慧化运营,优化数据反馈模式。


3、商标局:尽快更换旧版商标数字证书

日前,国知局商标局公布《关于尽快更换旧版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拟于近期对商标数字证书进行升级改造。《通知》以附件形式对《商标数字证书更换指南》和《商标数字证书更换申请函格式》进行了公示。

为保障商标代理机构能够及时处理商标业务,根据《通知》,请持有第1-3版商标数字证书的商标代理机构尽快办理商标数字证书更换。

4、两部门部署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为充分发挥高校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提升高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近日,国知局、教育部联合发布《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办法(修订)》。

《实施办法》提出,支持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结合学科优势,建设学科领域专业化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和服务平台;鼓励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之间加强业务交流和平台共享,与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相关平台互联互通。

5、上海市部署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为提升电商平台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和纠纷处理能力,近日,上海市知产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上海市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若干意见(试行)》。

《意见》提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完善平台用户准入管理制度,在用户准入协议中明确并告知平台内经营者不得销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商品或者提供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服务,禁止发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

《意见》明确,对平台内店铺类型标注为“旗舰店”“品牌店”“专营店”等字样的经营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其提供并审核相关权利证明。

6、重庆市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成立

6月16日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重庆市委批复,重庆知识产权法庭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揭牌成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批复,重庆知识产权法庭主要管辖以下知识产权案件:

(一)发生在重庆市辖区内有关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

(二)发生在重庆市辖区内除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范围之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

(三)不服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上诉案件,以及不服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上诉案件。

业内案例简评

1、“超前点播案”引发“隐私侵权案”    点评人:张樱山 

2020年初,吴声威作为爱奇艺黄金VIP会员,在爱奇艺平台观看《庆余年》等影视剧集时,认为其已有的“热剧抢先看”VIP会员权益包含看最新剧集内容,该“付费超前点播”模式使其需额外付费才能看最新剧集,损害了其会员权益。随后,他将爱奇艺告上法庭,案件受到舆论广泛关注。半年后,法院认为爱奇艺损害了黄金VIP会员提前观剧的权益,部分支持其诉讼请求。然而,因爱奇艺在一审庭审中出具18条登录记录和1197条观影记录,吴声威主张爱奇艺和融泰律所查看并向法院递交登陆记录和观影记录的行为侵害了其个人信息和数据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

2021年1月25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认为爱奇艺目的合法正当,过程未见滥用权力和优势地位的情形,且爱奇艺代理律师要求不公开质证,已尽合理注意义务。因此,法院未予支持吴声威的诉讼请求。吴声威遂上诉至上海二中院。2021年6月16日,上海二中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的焦点问题是用户登录和观影记录是否属于个人信息及隐私,庭审出具用户观影记录是否侵犯隐私。吴声威认为 “爱奇艺可以在两种情况下查看我的记录,一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者是与我的协议,经过我的同意;二是向法院申请,法院认为此证据确实是对查明本案事实有必要性,否则都是侵犯我的权利。” 爱奇艺的行为恰恰是擅自查看、使用和披露了用户个人信息,构成侵权。爱奇艺则在庭审中提到,提交上述证据方式符合“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另外,北京融泰律师事务所向法院提交上述证据,在不公开的庭前会议程序中展示,且其后要求不公开质证,已尽合理注意义务,并无违法行为发生。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及上海二中院经审理后均认为,爱奇艺公司在用户注册会员时,已告知吴声威将会收集其登录和观影记录,故在被明确告知的情形下收集该记录并不构成侵权。爱奇艺在被吴声威诉至法院后,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查看其收集的吴声威的上述记录并且向审理法院递交,其目的合法正当。同时,爱奇艺和融泰律所在不公开审理的庭前会议程序中为证明其主张,向法庭递交并展示吴声威在爱奇艺平台的登陆记录和观影记录,没有侵害他人权利的主观过错,目的合法正当,未见对吴声威的不法损害后果。

针对本案,公众的关注点在于,对个人在平台的记录是否属于隐私以及个人信息的保护应界定在什么范围。对于上述问题,法律业界看法不一。但是均认为应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是调取证据的行为不能致使用户利益受损,这亦是上述法院判决的标准。

2、网络主播与合作公司是否建立劳动关系?  点评人:邵茜

近日,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网络直播演出合同纠纷案件,对双方争议焦点——所签的合同是否为劳动合同作出认定。2020年夏天,20岁的依依与当地一家文化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艺人经纪合作合同》,正式成为了一名带货主播。合同详细约定了依依每天的直播时间不得少于6小时、直播收入超过保底津贴的部分由依依和某文化公司三七分成等权利与义务,同时也约定如一方违约,需要支付10万元违约金。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工作强大过大,依依经常迟到、请假,文化公司因依依连续三个月直播时间均不足的问题多次找她谈话,文化公司两次发函要求依依继续进行直播未果后,将其起诉至吴兴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并主张依依支付违约金10万元。

庭审中,依依辩称双方签订的是劳动合同,但文化公司没有为自己缴纳社会保险,是公司违约在前,因此自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违约金。而文化公司则认为,双方签订的并非劳动合同,依依也不算是他们公司的员工,因此公司并未违约。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首先,文化公司是存在于直播平台与网络主播之间的机构,不符合劳动合同关系中关于人身依附性关系的界定。其次,从《艺人经纪合作合同》的内容来看,双方协议同时包含类似劳务、劳动合同、商事合同关系条款,不能简单据此认定双方为劳动合同关系。此外,依依的收益实质上来源于直播进行中客人的直接“打赏”,其工作形式及收入分配方式不同于一般基于劳动关系而取得报酬的情形。最终法院认为,双方并非劳动关系,而是艺人经纪合作关系,故支持了文化公司的诉请,依依需赔付违约金。但法院对违约金数额进行了调整。庭后,法院组织双方调解,最终依依与文化公司解除了《艺人经纪合作合同》,并支付了1万元违约金。

近几年随着网络直播的盛行,网络主播和平台方/所属公司的争议频频发生,双方之间到底构成劳动关系还是艺人演艺经纪合同关系也是主要的争议焦点。实践中,还是要看双方签订的合同具体内容,而不能简单的依据合同的名称、形式得出结论。劳动合同往往具备用人单位名称、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基本条款,具有经济从属性、人身从属性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双方合同内容涉及到演艺行为的管理、资源的推广、演艺收益的分配等内容,更多体现的是平等主体之间达成的一种民事合作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关于我们

浩天信和知识产权团队主要从事以知识产权为核心,延伸至文化娱乐、传媒通讯、特许经营、体育、文化科技产业投融资等领域的复杂、综合性法律事务,涉及著作权及邻接权、商标权、专利权、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商业秘密、网络域名、特许经营、海关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各种法律事务,客户覆及出版、教育、娱乐、体育、广告、传统纸媒、广播电视、电信、互联网与新媒体等各类企业、组织及个人。

在创始合伙人、中国著名知识产权专家马晓刚律师的带领下,浩天信和知识产权诉讼和非诉业务一直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浩天信和律师见证了中国近年来知识产权相关行业的快速发展,并积极参与到这一市场中,从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客户信任,成为该领域杰出的法律团队。此外,浩天信和知识产权律师还经常应邀参与国家立法活动和各种疑难问题研讨会。浩天信和因擅于为客户提供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解决方案,以及在前沿知识产权法律领域的突出业绩而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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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主编:张樱山   责任编辑:邵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