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文章

众志成城,共克时艰—文娱行业扶持措施汇总

2020-02-14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下称“新冠肺炎”)疫情对文娱行业造成了严重冲击,拟于春节档上映的电影《姜子牙》、《熊出没》、《唐人街探案3》、《夺冠》等纷纷撤档,《有翡》、《大江大河2》、《新倚天屠龙记》等多部电视剧相继停拍,文娱企业的复工时间也大多推迟。面对严峻的疫情形势,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行业组织乃至企业均积极采取各类对文娱行业利好的措施,以期共克时艰。我们特此将截至目前的主要利好措施汇总如下:

2020年1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下称“《优化纳税缴费通知》”)。《优化纳税缴费通知》的要点为:


(1)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全国范围内将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可以视情况再适当延长,在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办理仍有困难的,还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


(2)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力争实现95%以上的企业纳税人、缴费人网上申报,倡导纳税人采用“网上申领、邮寄配送”或自助终端办理的方式领用和代开发票。


浩天评论 ●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纳税人需要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完成纳税申报义务,否则影响其纳税信用。《优化纳税缴费通知》对延长纳税申报期限的安排,确保企业能够正常领用和开具增值税发票;同时,“无接触”式服务能够在降低新冠肺炎传播风险的前提下,便利纳税人、缴费人在春节后集中时间段办理业务。前述举措将有效协助企业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开展业务经营。

2020年1月31日,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和横店影视城演员工会联合发布公告,承诺自2020年1月28日起至政府相关部门通知影视剧恢复拍摄日止,对横店影视城下属拍摄基地、拍摄棚费用全免,对剧组人员在横店影视城旗下酒店的房费减半;在停拍期间,对群众演员提供每人一个月300元的租房补贴和200元的生活补贴。


浩天评论 ●


2020年1月31日,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演员委员会联合发布通知,要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所有影视剧的拍摄工作。上述措施能够有效减少因影视剧停拍造成剧组和演员的损失,体现了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的社会责任感,以及与影视行业从业者团结一致共渡难关的决心。

2020年2月5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下称“音集协”)和中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下称“中娱协”)发布《音像著作权和歌舞娱乐行业抗击疫情倡议书》(下称“《倡议书》”),称根据疫情期间停业实际情况,将对2020年度卡拉OK歌厅的版权费进行减免,音集协和中娱协将另行协商确定实施方案。


浩天评论 ●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是经国家版权局正式批准成立的音像集体管理组织,依法对音像节目的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实施集体管理,有权根据会员的授权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与音像节目的使用者签订使用协议并收取音像著作权使用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卡拉OK歌厅面临长时间停业,2020年度卡拉OK歌厅版权费的减免,将直接降低歌厅经营者的经济损失。我们期待版权费减免的具体方案尽快出台。

2020年2月6日,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网络视听企业保经营稳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网络视听企业支持措施》”),《网络视听企业支持措施》共分为八项,分别为:线上提交备案审核材料;压缩备案审核工作时间;帮扶受疫情影响的重点题材节目;为创作生产反映防疫抗疫的视听作品开通绿色通道;调整优秀网络视听节目申报要求;优化网络视听平台备案制服务;通过直播形式开展多层次专业培训;进一步发挥网络视听协会职能作用。


浩天评论 ●


《网络视听企业支持措施》的重点是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北京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造成的不利影响,其亮点为: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网络视听作品的备案审核材料全部改为线上提交;


(2)缩短网络视听节目的备案审核时间,重点网络影视剧的成片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网络综艺、网络纪录片、网络视听专题节目的每期成片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网络直播备案审核时间将在2个工作日完成审核;


(3)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影视剧停止拍摄的实际情况,将2020年度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评选的网络视听作品的播出时间要求调整为2019年6月30日至2020年7月30日期间创作生产和上线播出,确保因疫情生产上线延后的优秀网络视听节目能纳入申报范围;


(4)针对涉及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等重点题材的网络视听节目,继续加大扶持力度确保如期上线;


(5)针对创作生产反应防疫抗疫的优秀网络原创视听作品,为其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备案审核流程.

2020年2月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出台《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支持服务企业政策》”),《支持服务企业政策》共28条,从全力支持企业抗击疫情、切实为各类企业减轻负担、加大金融助企纾困力度、着力做好援企稳岗工作、有序促进企业复工复产、优化为企服务营商环境六大方面扶持企业发展。


浩天评论 ●


《支持服务企业政策》采取了多项措施切实为企业减负,其亮点为:


(1)中小企业承租本市国有企业的经营性房产(包括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创业基地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先免收2月、3月两个月租金;


(2)对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难以按期缴纳税款且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准予延期缴纳税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对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期申报、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可免除相应的滞纳金和税务行政处罚;


(3)加大对旅游、文化娱乐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信贷支持,通过变更还款安排、延长还款期限、无还本续贷等方式,对到期还款困难企业予以支持;


(4)对不裁员、少减员的用人单位,返还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将职工社保缴费年度推迟3个月至2020年7月1日;


(5)支持电信运营企业为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企业免费提供6个月以上的云视频会议办公服务。


注册在上海市的文娱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申请享受上述相关政策。

2020年2月10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三亚市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支持旅游企业发展十条政策措施》(下称“《支持旅游企业十条措施》”)。《支持旅游企业十条措施》的要点为:


(1)针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本地旅游企业,三亚市财政将安排1亿元专项扶持资金用于稳定三亚旅游市场;


(2)三亚各金融机构要为资金周转困难的重点旅游企业提供低息贷款,三亚市财政给予贴息扶持;已有贷款还款困难的旅游企业,金融机构不抽贷,适当展期,三亚市财政给予贴息扶持;贷款困难的中小旅游企业由市融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三亚市财政给予贴息扶持;


(3)三亚旅游企业可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可申请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4)三亚旅游企业可申请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费、天然气费、垃圾处理费延期3个月缴纳。


浩天评论 ●


作为全国知名的旅游城市,新冠肺炎疫情对三亚市旅游企业的发展造成重大打击。《支持旅游企业十条措施》从财政扶持、金融政策支持、税费延期和减免、公共事业费用延缴等方面,多维度针对受疫情影响最直接的旅游企业予以支持,有利于稳定当地旅游产业。《支持旅游企业十条措施》系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地方政府出台的首个扶持旅游企业的措施,其有效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期间,中央、省政府出台的支持政策与《支持旅游企业十条措施》重复的,企业可择优选择,不能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