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天·大知产(2023年第8期)

行业新闻速递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关于以电子形式在线提交诉讼材料的倡议书
为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通过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诉讼服务,提升审判质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工作的通知》,自今年5月1日起在我院全部类型案件中推行电子卷宗全流程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工作。为顺利推行该项工作,我院将率先在商标申请驳回复审、民事快审等案件中接收当事人提交的电子诉讼材料。特此倡议广大当事人优先选择通过网上诉讼平台,以电子形式提交各类诉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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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上线的通知
北京市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定于6月19日正式上线。拟办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业务的单位,请通过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信息平台(http://www.bjippc.cn)“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业务模块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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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与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指引》
近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着力构建知识产权协调保护工作格局。《指引》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围绕中央、北京市制定的跨区域发展战略规划,统筹推进建立京津冀等地知识产权保护跨区域协作共建机制。进一步强化前沿科技领域、传统文化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共同提升北京知识产权国际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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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一批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6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23年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侵犯商业秘密篇)。商业秘密保护是反不正当竞争的重要内容。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连续多年部署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2018年至2022年共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5万余件,其中侵犯商业秘密案件344件。2023年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持续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助力企业创新发展。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增强企业自我保护、合规经营的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的良好氛围,现公布一批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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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清单
6月2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以下简称"网信办")发布境内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清单,其中包括美团在线智能客服算法、快手短视频生成合成算法、百度文生图内容生成算法、百度PLATO大模型算法、天猫小蜜智能客服算法等41则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信息。《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履行备案和变更、注销备案手续。深度合成服务技术支持者应当参照履行备案和变更、注销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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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
为鼓励创新,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结合近年来反垄断监管执法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了《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将于2023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共三十三条,相较2015年版本重点修订了以下方面内容:一是扩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内涵。将利用行使知识产权的方式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等三类垄断行为均纳入调整范围。二是健全利用行使知识产权的方式实施垄断行为的认定规则。三是加强对知识产权领域典型、特殊垄断行为的规制。如完善专利联营有关规定,禁止专利联营实体和专利联营的成员利用专利联营从事垄断行为;加强对标准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有关垄断行为的规制,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利用标准必要专利实施“专利挟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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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经营者集中垄断合规指引》公开征求意见
为引导经营者落实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主体责任,提高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意识和管理水平,促进经营者持续健康发展,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鼓励建立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目前《指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该《指引》是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发布的《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在经营者集中领域的专项指引。经营者可以根据经营规模、管理模式、集中频次、合规体系等自身情况,参照该《指引》建立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具体制度,或者将本指引有关经营者集中合规要素纳入经营者现有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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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11部门联合出台《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办法(试行)》
6月19日,浙江召开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改革实务公示会,通报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改革最新进展。会上,首批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纸质证书发证。日前,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司法厅、省商务厅、省大数据局、省法院、省检察院、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等11个部门联合制定出台《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办法(试行)》,成为全国首个数据知识产权领域规范性文件。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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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布检察机关服务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护十大案例
2023年6月20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公号对外发布上海检察机关服务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护十大案例,其中涉及刑事犯罪的共9起,分别是周某某侵犯某电子科技制造公司商业秘密案、德某公司、蔡某、陈某某侵犯商业秘密案、李某某等人侵犯著作权案、郭某等人侵犯著作权案、郑某甲等人侵犯著作权、销售侵权复制品案、吴某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系列案、江某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夏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F葡萄酒有限公司、王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体现了针对服务商标、地理标志、网络版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重点领域的有力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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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三级检察院成立130个知识产权办案组强化司法保护
6月19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在发布会上,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效彤介绍,以机构和职能的整合为基础,全省三级检察院共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38个,成立知识产权办案组130个,配备专业人员,以专业办案团队强化综合司法保护,更好地落实知识产权强国战略而开展的工作机制创新。为此,检察机关突出对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新技术、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依法打击侵犯企业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犯罪,强化商业秘密保护,激发企业创新活力。近年来,我省办理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呈逐年递增趋势。去年我省办理的2件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分别入选最高检“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和“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竞争秩序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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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案例简评
直播账号昵称可受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保护
点评人:北京办公室 董龙凤
案情概况:杭州雪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蜜公司")诉汕头市杜子依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杜子依公司")、广东美宝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宝公司")、汕头市爵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爵度公司")、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爵度化妆品商行(以下简称"爵度商行")、广东美颂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颂公司")、 雷苗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80万元、制止侵权的合理费用43,000元。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主要争议焦点:雪蜜公司是否就涉案含“杜子一”的相关抖音账号昵称享有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权利。
裁判观点:通过抖音等平台直播带货,是新经济业态下一种全新的商业销售模式。直播账号在其中作为一个市场经营主体的虚拟经营场所而存在,其账号昵称中的显著识别部分,如本案的“杜子一”,对于消费者而言起到主要识别作用。尽管通过主播的表演客观上可能使账号昵称与主播之间形成一定的关联,甚至有一些抖音账号昵称本身即为主播的艺名,但当其作为专门用于直播带货的账号昵称时,该昵称即成为经营主体市场活动的一种商业标识。上述原因使得涉案抖音账号昵称与一般艺人的艺名并不相同,其承载的更多的是识别市场主体的商业标识的功能。因此,对专门用于直播带货的抖音账号昵称的归属问题,应准用有关商业标识权属认定的规则而非人身权的规则进行认定。
简要点评:直播带货可谓当前最为火热的的商业销售模式,主播与背后公司之间关于直播账号的各种纠纷不断涌现,本案对直播账号昵称是否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的保护作出充分论证。关于抖音账号昵称是否属于该项规定所保护的权益,法院从其功能、性质、保护范围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从功能性上来看,抖音账号昵称承载竞争权益,昵称的功能与传统市场的经营主体名称、姓名相同。从性质上来看,法律和行政法规对于经营主体称呼的命名方式允许当事人意思自治,涉案抖音账号昵称所用拟人化的“杜子一”在合法有效的命名范畴之内。从保护范围的条文解释上来看,对企业经营者的称呼保护是否仅限于与其企业名称相关,是本案的主要争议所在。在反不正当竞争法并未穷尽式列举企业名称的情况下,应对该法所指企业名称做扩大解释。综上所述,法院认为判断一个称呼是否属于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名称、姓名,主要取决于称呼与经营者之间是否建立起对应的联系,与企业注册名称不同的经营主体称呼可作为保护对象。本案雪蜜公司作为企业经营者,可以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其经营的抖音直播账号昵称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