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文章

浩天税法资讯(2025年第3期)

2025-04-03


新规速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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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3月28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共106条,较现行税收征管法新增16条、删除4条、修改69条,章节设置保持现行税收征管法基本架构,主要修改包括:明确税务机关不予退还纳税人为获取融资、公司上市、增加业绩、取得资格资质等目的而多申报缴纳的税款(征求意见稿第五十九条),取消行政复议“清税前置”的要求(当事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可以直接申请行政复议,不再要求先缴纳税款或者提供担保,征求意见稿第一百零一条)等。


税收征管法最近一次大幅修订是在2001年,距今已有24年,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以及税收领域改革不断推进,现行税收征管法与征纳实践不适应的问题日益凸显,亟需进行修订。


征求意见将持续至2025年4月27日,公众可以通过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邮寄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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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8号)


2025年3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六章三十九条,主要包括管理范围、管理与服务、监督检查、处理与处罚等,并明确如下内容:涉税专业服务是指接受委托,利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就涉税事项向委托人提供的税务代理等服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均适用《办法》,该等服务机构及人员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应当如实向税务机关报送业务委托协议要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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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和修改的部分税务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9号)


2025年3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决定》,对税务部门规章及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对《股份制试点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暂行规定》、《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及《网络发票管理办法》三件税务部门规章予以废止;此外,对68件税务规范性文件予以全文废止,并对19件税务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废止和修改。《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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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实施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5〕10号)


2025年3月24日,就继续实施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税〔2025〕10号),对注册登记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财税〔2025〕10号)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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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征国内环节税货物出口优化服务 规范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5年第8号)


2025年3月25日,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指导和帮助纳税人防范应征国内环节税货物(以下简称"应征税货物")出口涉税风险,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发布2025年第8号《公告》。《公告》规定了应征税货物的范围、应征税货物的应纳增值税及消费税税额计算方式、办理税务登记信息确认的要求、纳税人申请注销登记时需要注意的税务办理事项等。公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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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涉税产品检测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7号)


2025年3月27日,为加强成品油消费税管理,规范涉税产品检测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成品油涉税产品检测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共七章六十条,对成品油涉税产品的定义、产品检测的定义及检测主体、检测范围、检测流程和结果运用等问题予以明确,自2025年3月24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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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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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专精特新“小巨人”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中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2024年,“小巨人”企业销售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1个百分点,总体呈现三方面亮点:一是民营企业和实体经济占比大,二是数字经济与科技创新双轮驱动,三是海外出口多元发展。税务部门表示将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认真落实税费支持政策,精准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减负赋能,助力企业创新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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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曝光5起涉税中介违法违规案件和1起税务人员与涉税中介内外勾结骗取税款被处理案件


近年,部分涉税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存在不法行为,严重扰乱正常税收秩序,妨碍市场公平竞争。近日,税务部门将六起相关典型案例予以公布如下:


案例1、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依法对一涉税中介机构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实施违法策划、帮助其代理的企业偷逃税款进行处理;案例2、广东省梅州市税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依法对一涉税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变造国家机关证明文件办理清税业务进行处理;案例3、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税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依法对一涉税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虚开增值税发票进行处理;案例4、山东省枣庄市税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依法对一涉税中介机构实际控制人冒用被代理公司身份虚开发票进行处理;案例5、河南省郑州市税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依法对一涉税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虚开增值税发票进行处理;案例6、重庆市税务部门对一名税务人员违规收受涉税中介财物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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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数据显示:“两新”政策实施近一年,落地成效显著


2024年3月,国务院发布《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两新"政策),拉动投资增长,释放消费潜力。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数据显示,“两新”政策实施近一年来,全国企业设备更新稳步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效果明显,显示我国生产需求稳中有升,消费市场信心增强。


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2024年4月—2025年2月,全国企业采购机械设备类金额同比增长5.9%,反映出随着大规模设备更新方案落地,企业设备更新加快;家用视听设备、家具、卫生洁具、新能源车等消费品销售收入均增长超过10%,反映出消费品以旧换新需求持续释放。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做好政策宣传辅导,不断优化税费服务,让“去旧”更容易、“换新”更乐意,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提振消费信心,为扎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贡献税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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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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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额超800亿元!江西警方侦破特大假发票案


近日,江西赣州警方发现辖区某物流企业持有大量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4亿元。该公司以物流公司作为幌子,专门从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通过做假账来掩盖犯罪事实、规避税务部门检查,且该公司持有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均为假发票。


经进一步排查,该公司仅为下游销售代理,上游源头系以陈氏姐弟为首的假发票制销团伙,其销售网络遍布全国各地,销售的发票种类以过路过桥费发票、燃油费发票为主。该团伙从2016年起,实施制售假行为,累计制造假发票数量达5500多万张,涉案金额超过800亿元,销售网络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案件侦破后,公安部统筹多省份协同联动,对案件上下游犯罪开展打击行动,有效遏制了此类犯罪行为对国家带来的税款损失。此外,该案也引起了税务部门的高度重视,在全国范围内对涉案的假发票进行了全面清查。目前有14位犯罪嫌疑人已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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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编写本税收简报目的仅为帮助大家了解税收法规及/或该领域重大事件的动态和发展。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并不代表我们的法律意见或法律建议。如您希望获得专业意见,请向我们的税务律师咨询。


编委会

本期主编:陶姗 、徐仲锋
本期编辑成员:陶姗、徐仲锋、魏泽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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