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天信和·大知产(2021年第9期)

1、李克强: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假冒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对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批示指出: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假冒事关创新型国家建设和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层层压实责任,持续开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侵权假冒专项整治。强化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等有效做法,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2、两部门联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为深化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在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中的协作配合,5月24日,国知局、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
《意见》明确,对于刑事案件中涉及的商标的使用、相同商标、同一种商品、假冒专利行为等认定问题,公安机关可以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等直接进行认定;必要时,可以商请同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供专业意见。
3、两部门签署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
最高法和农业部于5月26日下午联合召开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贺荣,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长唐仁健出席有关活动,并签署《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
贺荣指出,充分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是服务种业自主创新的重要手段。人民法院要加大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惩治各类种业侵权行为,推动解决举证难、侵权赔偿额低等问题。
4、三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获批成立
近日,国知局同意建设中国(江苏)、中国(无锡)、中国(三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全国在建和已运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数量达到49家。
目前,江苏省共布局建设七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成为全国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数量最多的省份之一。三亚保护中心是海南省布局建设的第一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面向海洋和现代化农业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
5月25日,国知局公布了关于《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
批复指出,适用该款规定,在先使用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五个要件:一是在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已经使用;二是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三是在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的使用达到“有一定影响”的程度;四是不得超出原经营商品或服务、原经营区域等原使用范围;五是商标注册人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的,在先使用人应当附加区别标识。
近日,国知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与上海市知产局在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联合审理活动,就“划船机”“行李箱”两件外观设计专利分别开展专利无效宣告和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的审理,并当庭做出审理决定。
在本次联合审理过程中,国知局首先审理了专利无效案件,上海市知产局再就同一涉案专利的专利侵权纠纷进行审理,双方合议组分别参与庭审旁听。
1、涉“抖音”驰名商标侵权认定案 点评人:张樱山
周口市亿达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达公司)、姑苏区大小白零食店(以下简称大小白零食店)因未经许可在其生产、销售的干脆面产品上突出使用了抖音相关元素,而被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字节跳动公司)、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播视界公司)以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起诉至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一审后,亿达公司及大小白零食店提起上诉,但最终以双方达成和解为由撤回上诉。
本案的事实背景如下:字节跳动公司享有涉案“抖音”、音符图形(详见文末处)商标的专用权,其原创短视频分享平台“抖音短视频”在国内和海外市场均有较高知名度。微播视界公司经字节跳动公司授权获得“抖音”商标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专有使用权以及维权权利。大小白零食店在其经营场所销售由亿达公司生产的“爱抖音干脆面”,外包装上部显著位置标注“爱抖音”以及音符图形标识,同时将抖音用户对自己的昵称“抖友”、抖音宣传图片、热门歌曲歌词等与“抖音”密切相关的元素一并使用于产品包装。遂字节跳动公司及微播视界公司向苏州中院提起诉讼,主张亿达公司、大小白零食店构成对“抖音”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及不正当竞争,并请求法院判令亿达公司、大小白零食店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及合理维权费用260466元。
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为被控侵权标识是否构成对涉案注册商标权的侵害以及被控侵权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针对焦点一,判定是否侵害注册商标权的前提在于本案是否需要认定涉案商标为驰名商标并据此进行相应的跨类保护。首先,涉案“抖音”商标客观上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为公众所熟知;其次,本案具备认定驰名商标的必要性;再次,由于被控侵权行为发生时涉案“抖音”商标已实际处于驰名状态,可以获得与其知名度相对应的跨类保护。据此,亿达公司、大小白零食店的行为误导公众,致使字节跳动公司、微播视界公司利益受到损害,侵犯了字节跳动公司、微播视界公司涉案“抖音”注册商标权。
针对焦点二,本案中,由亿达公司生产、销售,大小白零食店销售的被控侵权商品,在外包装上标注了“抖音短视频”特有的音符标志,同时将抖音用户对自己的昵称“抖友”、抖音宣传图片、热门歌曲歌词等与“抖音”密切相关的元素一并使用于产品包装,其主观上显然意在借助“抖音”商标强大的市场影响力,攀附“抖音”商标的知名度,客观上也容易导致消费者误认为被控侵权商品与字节跳动公司、微播视界公司间存在特定联系,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确立的公平诚信原则,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苏州中院一审判决:亿达公司、大小白零食店停止侵害涉案注册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亿达公司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字节跳动公司、微播视界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及为制止本案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费用15万元;大小白零食店对亿达公司上述赔偿额在15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案判决的重要意义在于法院充分考虑了移动互联网时代品牌影响力的建立及传播速度,突破了过去认定驰名商标需要注册和使用三年的惯例,体现了司法机关对社会现实需求的及时回应。另外,在当今社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自觉遵循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尊重他人在先商业运营所积累的商誉,避免出现攀附或者擦边球的侥幸行为。
《热血传奇》是于2000年开发的一款大型多人在线角色扮演游戏,在中国游戏市场上拥有广泛的知名度与美誉度。娱美德有限公司、株式会社传奇IP 、亚拓士软件有限公司称,他们是游戏《热血传奇》的共有著作权人。2019年7月,三家公司发现在广州三七互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七互娱)关联公司运营的网站出现了《王城英雄》游戏推广内容。
经比对《王城英雄》游戏测试版本,该手游在人物角色、装备、道具、技能、怪物、NPC、地图、特殊功能设计等方面与《热血传奇》游戏整体实质近似,并且自称“传承经典”属于自认抄袭。据此,三家公司主张三七互娱及其关联公司侵犯了《热血传奇》类电作品的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而且前述行为也违背商业道德和诚实信用原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1.三七互娱及其关联公司是否侵犯了原告关于《热血传奇》游戏的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2.三七互娱及其关联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3.若三七互娱及其关联公司构成侵权,应当承担何种责任?广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虽有二款游戏存在相似之处,但均属于游戏的常规设计、通用表达,不构成实质性相似。同时,广州互联网法院还认为,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保护不能抵触著作权法等专门法的立法精神,否则将架空专门法,影响整个法律体系的平衡。在本案中,原告享有的改编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控制范围已经有了清晰的边界,这种专有权利的控制范围本身体现了著作权法的公共政策考量,在专有权利控制范围外的行为原则上应纳入公有领域,不应再针对同一行为进行重复判断。
本案一审判决的亮点在于:实践中,对类电作品的比对通常是直接比对整体画面,但案涉游戏整体画面由于难以穷尽,因此无法对画面进行逐帧比对。而玩法的具体设计是网络游戏的核心与灵魂,亦是不同游戏区分的关键。因此,在游戏画面难以逐帧比对的情况下,法院将游戏玩法的具体设计作为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的判断方法,并选取了《热血传奇》游戏前60级以及《王城英雄》游戏前250级的游戏内容进行比对。在剔除公有领域的设计、他人在先设计、有限表达设计后,从场景、角色、战斗模式等五个方面对案涉两款游戏进行了比对。
在创始合伙人、中国著名知识产权专家马晓刚律师的带领下,浩天信和知识产权诉讼和非诉业务一直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浩天信和律师见证了中国近年来知识产权相关行业的快速发展,并积极参与到这一市场中,从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客户信任,成为该领域杰出的法律团队。此外,浩天信和知识产权律师还经常应邀参与国家立法活动和各种疑难问题研讨会。浩天信和因擅于为客户提供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解决方案,以及在前沿知识产权法律领域的突出业绩而闻名。
编委会
编委:肖群 朱玉子 李正宁 周汉 张樱山
李婕 蒋文捷
本期主编:张樱山 责任编辑:邵茜